讓各位猜中了,碾傷女交警的不是政法委書記,而是通緝兩年都沒抓着的逃犯!
公安部B級通緝在逃犯馬志明不是小平頭?記錯了,抓他的警察是小平頭! 【人民報消息】讓各位猜中了,碾傷女交警的不是政法委書記,而是通緝逃犯!如果不碾斷女交警胳膊,這個公安部通緝兩年都抓不着的B級在逃犯,是不會在三天內就抓到了。目擊者說肇事者是個小平頭,但抓到的罪犯馬志明不是小平頭,抓他的警察倒是個小平頭。 前幾天,新華網說無論肇事者多大官都要一追到底,有關新聞隨着公安部B級通緝在逃犯新聞的出現,都被「和諧」了。現在的統一版本掛在新華網4月28日的版面上。 報道說,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女交警張昂在執法過程中被碾軋致傷的案件,經我市公安機關連續三個晝夜的緊張工作,於4月27日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馬志明在蘭州市落網。 無論哪個網友看了這條新聞,都會怒從心起,都會認爲這個犯罪嫌疑人馬志明太猖狂了。一準兒認爲從周永康、孟建柱往下,一律都該免職! 馬志明頂替了政法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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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說,經查,馬志明,男,現年44歲,陝西省榆林市人,原系西安某銀行職工,後辭職下海,做煤礦、汽車銷售等生意。馬志明曾與他人合夥在內蒙古開辦煤礦,後因股權糾紛,於2008年7月7日,指使和僱用社會無業人員將煤礦一職工毆打致死。作案後,他負罪潛逃,被公安部列爲B級通緝在逃犯。 2008年7月被通緝後,公安部竟不作爲,任其在西安市楓林綠洲小區購有住房,一直安然無恙、踏踏實實的往返於榆林與西安之間。據稱,馬志明除肇事車輛外,還有一輛相同的奔馳ML500越野車。 讓人費解的是,馬志明是2008年在內蒙煤礦犯案後潛逃的,沒回過內蒙,但報道說,「關於陝O01696號車牌的來源,馬志明交代是公司原僱傭司機薛某於2009年四、五月間通過非法渠道製作獲取的」。內蒙煤礦原僱傭司機竟敢爲2008年就已經被通緝的馬志明搞套牌? 這新聞越報導越讓人疑惑:公安都是幹什麼吃的?難怪與日本的毒餃子外交風波搞了兩三年,最後「偉光正」破天荒的宣稱責任在「我方」,日本還不幹,說犯罪用的注射器不可能在地溝裏停留好幾年,而且還能作爲證據。現在這種愚人節的笑話又重演了。 報道說,經專案組偵查證實,4月24日下午在西華門事發現場,馬志明駕駛非法制作套用的陝O01696黑色奔馳越野車過十字,當時車上有3人,其女友馬覃坐在副駕駛位置,後排還坐有馬志明的一個同鄉。 這幾天官網上一直警告車上其他人,不舉報同罪。怎麼這位同鄉什麼事沒有,只一筆帶過? 這女子和受傷交警張昂說的對不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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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離奇的是,受傷交警張昂說:「當時車窗很黑,我只能看見副駕駛坐着一名女性,大約四十多歲,直髮頭髮偏黃。後駕駛座好像有人。男的司機大概四十多歲,皮膚偏深」,但抓住的所謂的馬志明的甘肅省蘭州市女友卻非常年輕,而且是黑色波浪捲髮。報道說,「據了解,馬覃系甘肅省蘭州市人,畢業於蘭州大學,是蘭州市一著名的瑜珈教練。與馬志明通過網絡結識後成爲男女朋友」。既然如此,爲何報導說馬志明「一直往返於榆林與西安之間」,而沒有說經常穿梭於甘肅省蘭州市和陝西省西安市之間? 4月25日陝西電視臺《第一新聞》報道說,「昨天下午三點左右,在西華門十字,一輛由東向西的奔馳越野車在經過這裏時有非法行爲,當時執勤的交警上來準備對這輛車進行檢查,剛把手伸到駕駛室問司機要行駛證駕駛證時,這輛車的司機就突然加速,把這名女警從西新街口拐到了北大街口將近20米的距離之後被甩出去,從她的右胳膊壓過去之後揚長而去。據周圍目擊者說,這輛肇事的車輛爲黑色奔馳越野ML450,撞倒交警之後順着北大街方向逃逸。」 但,4月28日的官方統一報道變成「在此值勤的交警支隊蓮湖大隊女民警張昂發現其違規行駛、新車掛舊牌、有盜牌套牌嫌疑,遂示意司機靠邊接受檢查,並要求出示相關證件。」 中共官方爲何在四天之後要統一規定強調肇事車是「新車掛舊牌、有盜牌套牌嫌疑」呢?而且四天以來的新聞全部都被「和諧」掉。 官方到底要掩蓋什麼、要替誰脫罪,可以呼之欲出了。 △ (人民報首發)
受傷交警張昂說:當時車窗很黑,我只能看見副駕駛坐着一名女性,大約四十多歲, 直髮頭髮偏黃。但抓來的女性非常年輕,頭髮黑色大波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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