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各位猜中了,碾伤女交警的不是政法委书记,而是通缉两年都没抓着的逃犯!
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犯马志明不是小平头?记错了,抓他的警察是小平头! 【人民报消息】让各位猜中了,碾伤女交警的不是政法委书记,而是通缉逃犯!如果不碾断女交警胳膊,这个公安部通缉两年都抓不着的B级在逃犯,是不会在三天内就抓到了。目击者说肇事者是个小平头,但抓到的罪犯马志明不是小平头,抓他的警察倒是个小平头。 前几天,新华网说无论肇事者多大官都要一追到底,有关新闻随着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犯新闻的出现,都被「和谐」了。现在的统一版本挂在新华网4月28日的版面上。 报道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女交警张昂在执法过程中被碾轧致伤的案件,经我市公安机关连续三个昼夜的紧张工作,于4月27日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马志明在兰州市落网。 无论哪个网友看了这条新闻,都会怒从心起,都会认为这个犯罪嫌疑人马志明太猖狂了。一准儿认为从周永康、孟建柱往下,一律都该免职! 马志明顶替了政法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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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说,经查,马志明,男,现年44岁,陕西省榆林市人,原系西安某银行职工,后辞职下海,做煤矿、汽车销售等生意。马志明曾与他人合伙在内蒙古开办煤矿,后因股权纠纷,于2008年7月7日,指使和雇用社会无业人员将煤矿一职工殴打致死。作案后,他负罪潜逃,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在逃犯。 2008年7月被通缉后,公安部竟不作为,任其在西安市枫林绿洲小区购有住房,一直安然无恙、踏踏实实的往返于榆林与西安之间。据称,马志明除肇事车辆外,还有一辆相同的奔驰ML500越野车。 让人费解的是,马志明是2008年在内蒙煤矿犯案后潜逃的,没回过内蒙,但报道说,「关于陕O01696号车牌的来源,马志明交代是公司原雇佣司机薛某于2009年四、五月间通过非法渠道制作获取的」。内蒙煤矿原雇佣司机竟敢为2008年就已经被通缉的马志明搞套牌? 这新闻越报导越让人疑惑:公安都是干什么吃的?难怪与日本的毒饺子外交风波搞了两三年,最后「伟光正」破天荒的宣称责任在「我方」,日本还不干,说犯罪用的注射器不可能在地沟里停留好几年,而且还能作为证据。现在这种愚人节的笑话又重演了。 报道说,经专案组侦查证实,4月24日下午在西华门事发现场,马志明驾驶非法制作套用的陕O01696黑色奔驰越野车过十字,当时车上有3人,其女友马覃坐在副驾驶位置,后排还坐有马志明的一个同乡。 这几天官网上一直警告车上其他人,不举报同罪。怎么这位同乡什么事没有,只一笔带过? 这女子和受伤交警张昂说的对不上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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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离奇的是,受伤交警张昂说:「当时车窗很黑,我只能看见副驾驶坐着一名女性,大约四十多岁,直发头发偏黄。后驾驶座好像有人。男的司机大概四十多岁,皮肤偏深」,但抓住的所谓的马志明的甘肃省兰州市女友却非常年轻,而且是黑色波浪卷发。报道说,「据了解,马覃系甘肃省兰州市人,毕业于兰州大学,是兰州市一著名的瑜珈教练。与马志明通过网络结识后成为男女朋友」。既然如此,为何报导说马志明「一直往返于榆林与西安之间」,而没有说经常穿梭于甘肃省兰州市和陕西省西安市之间? 4月25日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报道说,「昨天下午三点左右,在西华门十字,一辆由东向西的奔驰越野车在经过这里时有非法行为,当时执勤的交警上来准备对这辆车进行检查,刚把手伸到驾驶室问司机要行驶证驾驶证时,这辆车的司机就突然加速,把这名女警从西新街口拐到了北大街口将近20米的距离之后被甩出去,从她的右胳膊压过去之后扬长而去。据周围目击者说,这辆肇事的车辆为黑色奔驰越野ML450,撞倒交警之后顺着北大街方向逃逸。」 但,4月28日的官方统一报道变成「在此值勤的交警支队莲湖大队女民警张昂发现其违规行驶、新车挂旧牌、有盗牌套牌嫌疑,遂示意司机靠边接受检查,并要求出示相关证件。」 中共官方为何在四天之后要统一规定强调肇事车是「新车挂旧牌、有盗牌套牌嫌疑」呢?而且四天以来的新闻全部都被「和谐」掉。 官方到底要掩盖什么、要替谁脱罪,可以呼之欲出了。 △ (人民报首发)
受伤交警张昂说:当时车窗很黑,我只能看见副驾驶坐着一名女性,大约四十多岁, 直发头发偏黄。但抓来的女性非常年轻,头发黑色大波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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