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黃力勤,陝西省大荔縣城關鎮人,有一件幾年來一直困擾我的事想尋求你們的幫助,願人民報爲人民做主! 我1993年在大荔縣城內經營菸酒生意,期間大荔縣電力實業有限公司下屬單位電力大廈從我處購買菸、酒、飲料等商品,對方口頭承諾每月結帳一次,1995年我的生意因爲外欠帳太多週轉不過來等原因停止經營,值此對方仍欠我四萬八千多元貨款,經過我多次催要對方卻一拖在拖,對方卻沒有絲毫想還錢錢的意思。無奈我於1996年將大荔縣電力實業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被告法人代表揚建忠(公司經理),經過城關法庭長時間調查取證,於一九九八年五月五依法組成和議庭,公開開庭進行審理,並做出判決,判決被告大荔縣電力實業有限公司付給我全部貨款及利息。 判決書下達後,被告自知理虧沒有提出上訴,可令人氣憤的是被告卻無視神聖得法律,至今也未付分文給我。四年了,我經歷了怎樣的日日夜夜呀!我不停的奔波於法院於城關法庭之間,法警隊、執行庭都留下了我滄踉的腳步,無奈每次都滿懷希望而去,得到的答覆都令我激動「你已經贏了,被告不履行判決是耍死狗,執行沒結果就要強制執行,你寫個申請,院長簽字後就可以強制執行」。我聽後很高興,誰都知道電力公司是富裕單位,可等我再去時他們都面露難色,我也只好滿懷疑慮而回。 現經手這件案子的審判員已調任,新來的饒庭長看了我們的案宗拍案而起,清新的吐出四個子「強制執行 」,我聽了禁不住熱淚長流,饒庭長又爲我出謀劃策,希望能通過被告的熟人把錢要回來,我託的人去後不久就轉回來,被告只說了一句話:「我有錢,就是不給他,好說還有門,去告我!讓他去告嘛,贏了又怎麼樣,讓法院來執行嘛,哼!告我。」簡直是無理到極點!難道我願意動公嗎?聽了這句話,我好象明白了爲什麼執行不下去!!!既然行不通,就按正規渠道走,我滿懷悲憤和疑慮又一次寫了強制執行申請,不出我所料,申請送到院長那卡住不批,經過院長的「一番教導」,曾讓我感動過的饒庭長只能對我無奈的苦笑。 不甘讓血汗錢白白失去的我開始四處打聽法院院長和揚建忠是什麼關係,答案很快就出來了,真令我大吃一驚,原來法院蓋辦公樓時電力公司給了二十萬元,兩位領導私人關係更非一般,於公於私這法律的天平「自然而然」就傾斜了!這就是「官官相護」吧!也算「以公謀私」吧!我明白了「揚電霸」爲什麼那麼「牛」!吃虧的只能是我這個沒權沒勢的平民百姓,難道法律也不能保護?打官司先後給法院交了起訴費、執行費六千元也算是打了水漂,告贏了也沒用,連本也的陪上!到現在爲止,我仍拿着一張勝訴的判決書四處奔走,被告仍坐着他的高級轎車、頂着人大代表等各種榮譽花環揮金如土,出入各種高檔次場合,法院院長牢坐人民賦於他的神聖職權做「順水人情」,法庭庭長爲了保住「飯碗」對我訴說着苦衷。難道真應了民間所說的:「大蓋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電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嗎?! 我堅信踐踏法律、知法犯法、欺騙組織的人必定遭到懲罰!我一定會討回公道,請我做主啊!我將不勝感激。 致 黃力勤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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