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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維權人士救被綁架女子 遭警拘留(圖)
 
2020年1月11日發表
 
重慶維權人士肖建芳遭綁架現場。

【人民報消息】1月9日中午,重慶維權人士何豔、雷鳳平和危文元路過人和路國小附近,聽見有人喊「綁架搶人了」趕過去施救,不料竟被警方當作嫌疑人,和綁匪一起帶往派出所處置。 據訪民提供的消息,1月9日中午11時許,何豔、雷鳳平和危文元路過重慶渝中區人和路小學對面,聽到一女子喊「綁架搶人了」,何豔上前看到3名男子強行拖拽該女子,就問3名男子身份,3名男子不理會,繼續拖拽該女子,該女子說這3名男子要綁架她。 何豔勸阻其違法犯罪行爲,遭其中一名穿灰色衣服的男子一拳打在何豔的肋骨上。另有幾名路人也上前勸阻和制止,也被這3名男子抓扯,所幸被搶女子最終得以脫逃。 經好心路人報警後,渝中區分局大溪溝派出所兩名警察到達現場,將雷鳳平、危文元、何豔及3名男子帶到派出所。警察對雷鳳平、危文元和何豔3人覈查身分後強制採集血液、掌紋、指紋及拍照正、側、後面人像,並被限制人身自由。而3名不明身份的搶人者卻在派出所門外行動自如。 中午時候,雷鳳平、危文元和何豔要求吃午飯,警察不準,何豔斥責警察違法違規。幾分鐘後何豔走在大廳門口處,被警察拖拽、雙手反扭至背部等暴力方式強行拖拽進辦案區,關押在用來關違法犯罪嫌疑人的鐵籠裏7個小時左右。 何豔被非法關押期間,因身體極度不適,暈倒昏迷近6個小時後甦醒,因無法承受辦案警察包庇袒護違法犯罪人員,以及濫用職權侵犯人格尊嚴、人身權利等行爲和被打、被餓給身體帶來的極度不適,憤而撞牆自殺。 何豔額頭上撞出一道傷,傷口上還滲着血,經過半個小時,何豔被兩名警察拖到另一房間作詢問筆錄。警號101028的警察不按何豔所說的話記做筆錄,何豔要求其如實修改,該警察拒不修改。晚上8時左右,何豔被兩名警察拖到派出所大廳。 不久,那名被搶女子報案說被3男子綁架,要求警察立案調查,也被帶到派出所來,衆人才得知該女子叫肖建芳,也是重慶維權人士。 數據顯示,2003年,肖建芳一家賴以生存的耕地、宅基地、房屋等被渝北區政府聯合重慶市地產集團搶劫一空,還被構陷「尋釁滋事罪」入獄2年4個月,出獄後長期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及監視居住。 當天傍晚5時左右,維權人士郭興梅到大溪溝派出所探視好友危文元,被警察陳良東(警號101028)、尹猛猛(警號301591)強行拖進辦案區欲裸體搜身並搶走她的包,將她非法關押在派出所。 下午4時30分左右,雷鳳平獲得自由。晚上8時至11時30分許,郭興梅、何豔、危文元分別被戶籍地派出所警察接出。 何豔表示,對於大溪溝派出所辦案警察包庇違法犯罪分子,把制止違法犯罪行爲的人當罪嫌處置的行爲將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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