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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子借褓姆住 14年如今要不回来(图)
 
2016年6月5日发表
 
李静华老人与她的女儿。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杨令凯综合报导)据《武汉晚报》2016年6月3日报导,今年83岁的李静华23年前请了来自黄陂的16岁郑春荣当褓姆,视褓姆为亲生女儿,除每月正常发工资外,还送她到武汉理工大学读自修。2002年,李静华为褓姆牵线认识洪山区司法局一名干部。两人结婚时,老人不仅送上2万元彩礼,还将自己在街道口珞喻村的一套90多平米住房免费提供给褓姆居住,如今已整整14年。今年4月,老人突发脑梗,为就医方便想收回房子自住,没想到褓姆断然拒绝。 褓姆代替子女照顾老人 83岁的李静华已退休,单位曾为其在洪山区珞喻村分了一套住房,因为这套住房让曾经情同母女的李静华和郑春荣如今形同陌路。 6月2日上午,记者见到李静华老人。李静华说,1993年,因两个子女不在身边,她和老伴通过熟人介绍,聘请当时年仅16岁的黄陂人郑春荣当褓姆。郑春荣吃住都在他们家里,负责照料两位老人的饮食起居。当时,两位老人每月向其支付两三百元的工资。后来,工资随行情逐年递增。 李静华的老伴齐涤生退休前是武汉理工大学教授,2000年前后自己开了一个小公司,郑春荣当褓姆的同时还在公司里帮忙跑跑腿,当年工资涨到了1,000元。因为自己的子女常年在外,两位老人将郑春荣当做女儿看待。 李静华说,考虑到郑春荣年纪小,应该学点知识和技术,老俩口送她到武汉理工大学读自修,还给她交了学费。 读书期间,郑春荣依旧住在齐家当褓姆,齐家依旧每月支付工资。书读完后,郑春荣希望能有个体面的工作,老人便在洪山区邮局为她找了一份工作。 老人无偿提供房屋给褓姆 1999年,郑春荣到了适婚年龄,希望老人为其介绍对像。当时李静华还没有退休,想到司法局干部李绶柏虽然离过两次婚,但是综合条件还不错,便为二人牵线搭桥。 李静华回忆,到了2002年,郑春荣和李绶柏情投意合决定结婚;此时自己和老伴搬到武汉理工大学教师公寓,遂将珞喻村这套房子借给郑春荣免费居住。 2006年,郑春荣和李绶柏完婚,结束了在齐家当褓姆的生活,夫妇两人便一起搬了进来。 据李静华的儿子齐冲介绍,2002年9月30日,他的叔叔齐康生从父亲手里买下了这套房子。但为了让郑春荣安心居住,齐涤生特意让齐康生执笔写了一份证明。记者在这份有齐康生、齐涤生、李静华三人签名的证明上看到,「住房证上该房注明使用权为本人,本人愿意无偿提供郑春荣居住」。证明的落款时间为2002年4月5日,未提及供郑春荣居住的起止年限。 齐冲说,2007年,父亲因病去世,母亲李静华独自在武汉理工大学教师公寓居住,2009年,叔叔将珞喻村的住房过户到自己名下。 想要回房子遭拒绝 今年4月26日,李静华在家突发脑梗,李静华的儿子齐冲想起附近还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距离医院比较近。 齐冲联系上住在房子里的郑春荣,告知母亲患病一事,并提出想收回房子让母亲搬回来住。郑春荣当即同意搬出去租房住。没想到,一周后齐冲的姐姐齐芸从法国赶回来,再打电话给郑春荣时,对方却变卦了。 齐芸说,郑春荣表示不愿搬出去,并说:「房子给我住就是我的,还有证明可以作证。」而她所说的证明,就是2002年4月齐冲叔叔手书的那份证明。之后,齐芸、齐冲姐弟多次和郑春荣交涉。 5月30日上午,记者赶到洪山区司法局见到了郑春荣的丈夫李绶柏。当问及为何不愿将房子还给老人时,对方回避作答与他夫妻俩直接相关问题,转而指李静华夫妻双方只能享受一次福利分房,夫妇双方都享受单位福利分房不符合规定。要是这么说,郑春荣和丈夫李绶柏免费住更不合规定。李绶柏接着又胡搅蛮缠地说,齐冲、齐芸姐弟已经入了法国国籍,属于法籍华人,不应该在国内享有房产。 李静华夫妇双方都享受单位福利分房如果真不符合规定,那单位收不收回房子由单位去处理就是了,与褓姆郑春荣和丈夫李绶柏也没有半点关系。褓姆夫妇白住了14年,真正得实惠的是他们。至于说入了外国籍,国内不应该享有房产这一说与国家政策也是相违背的。 郑春荣和丈夫李绶柏的人品到底怎么样,就从李绶柏说的这两个理由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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