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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文件是習捕江之前的預備動作(2)(多圖)
【人民報消息】在刊登嚴懲領導幹部干預司法的細則規定7個小時之後,2016年3月23日傍晚18點48分8秒,新華網刊出另一篇《看兩辦文件如何壓實「關鍵少數」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 兩辦文件是哪「兩辦」出的文件?是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文件是《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 「壓實『關鍵少數』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裏的應負責任的「關鍵少數」 是誰?是各級一把手和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一把手。 ◎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與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背景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1989年六四之後,於1991年成立的,說是協助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全國社會管理和綜合治理的常設機構,下設辦公室作爲辦事機構,與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合署辦公,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兼任中央綜治委主任。 中央綜治委首任主任是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喬石,任期:1991年-1993年。副主任爲中央書記處書記任建新、公安部長王芳。 黨、政、軍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共31人擔任委員。當時的中央綜治委成員單位包括公安部、商業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中央綜治委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與中央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 1993年鄧小平身體開始轉差,7月1日, 江澤民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決定把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擴大,又增加了交通部、郵電部、人事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旅遊局、武警部隊總部等八個部門爲中央綜治委成員單位。 1995年6月13日,經中共中央批准,增補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全國政協法制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爲中央綜治委成員單位 第二任綜治委主任是任建新,任期:1993年-1998年。 第三任綜治委主任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任期:1998年3月-2007年10月。 第四任綜治委主任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任期:2007年10月-2012年11月。 第五任綜治委主任是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 ◎「治安」綜合治理改爲「管理」綜合治理,裏面暗藏殺機 江澤民的得力干將、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與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在江的授意下,組織人馬準備在2012年11月十八大搞政變。 2011年8月21日,江系控制的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中辦發〔2011〕30號通知」,9月下發。通知說關於把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更名爲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並調整了職能。 「治安」綜合治理改爲「管理」綜合治理。看起來只是改動了兩個字,但關鍵在於「調整了職能」。這才是「治安」變「管理」的實質所在。 「治安」變「管理」後,職能有何不同?不同在要架空一年後當政的習近平,像2002年十六大江澤民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安插上自己的親信來掣肘和架空胡錦濤一樣。 ◎ 架空習近平的具體內容 改名爲中央社會「管理綜合」的治理委員會有多大權力?讓我們看看以下這些赤裸裸的條文: 1、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是黨中央、國務院的協調機構,負責協調、指導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決策部署; 2、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重點協調、推動涉及多個部門的社會管理重要事項的解決; 3、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社會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總結推廣各地區各部門在社會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 5、加強對社會管理有關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議; 6、協調、指導社會管理法律制度建設; 7、辦理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它事項。 還有,這次更名後,有七個副國級領導人擔任副主任。「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在原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40個成員單位的基礎上,增加11個部門爲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專項組。」貓膩在「下設若干『專項』組」裏。 ◎ 習中央要「平安」,3年後「管理」恢復成「治安」 2014年7月29日,中紀委宣佈,中共中央立案審查周所涉「嚴重違紀」。 10月10日,《檢察日報》刊登了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7月15日在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其中提到:「中央決定,將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恢復爲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目的是爲了集中精力抓好平安建設。」 7月15日講的習中央的決定,過了近三個月才在《檢察日報》而不是在新華網、人民網刊登出來,可見江系的頑抗有多激烈。 同年12月5日,政治局會議決定開除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綜治委主任周永康黨籍,將所涉犯罪及線索移送司法處理,同日宣佈最高檢立案偵查並逮捕周。 2015年6月11日一審宣判,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判處周永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財產。 ◎ 這陣邪風颳過後,習近平該幹啥還幹啥 2016年3月4日,人大會議前一天,江系在網上發表公開信,讓習近平全面交權,否則要殺他全家。文章不長,第一段、最後一段和中間一段都恐嚇說要殺、要殺、要殺。你們少暗殺了嗎?!所以,腦殘們這就是透底兒,告訴網民們:老江真沒輒了。 3月5日,人大開幕式,江親信、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有啥動靜?撤習近平的國家主席了嗎?沒。張德江的人大報告照稿兒唸完之後,冷清孤單的走回座位,他心裏不會沒有數兒。 那麼,這陣邪風颳過,習近平幹啥呢?該幹啥還幹啥。 新華社3月23日報道的題目是:《通報約談 掛牌督辦 一票否決──看兩辦文件如何壓實「關鍵少數」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 具體規定是啥?規定首先明確了「關鍵少數」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責任。「關鍵少數」是指哪些人?現在還跟着老江折騰的各地黨政一把手。 報道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關係到社會的和諧穩定以及人民的安居樂業。十八大以來,習中央、國務院對健全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高度重視。近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對於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法治化,壓實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維護一方穩定、確保一方平安」責任,具有讓江系反人類集團危害國家人民的陰謀完全失敗的重要意義。 習近平當政後,江系人馬在自己的地盤上搞殺戮、爆炸、火燒、迫害維權人士等等,例如江系的雲南領導人允許在昆明火車站耍大片刀追殺無辜乘客、製造社會動亂;再例如在新疆迫害少數民族同胞,大面積滅絕性逮捕並殺戮他們,並活摘器官等等;各地公安瘋狂迫害冤民、草菅人命,故意驚動國際人權組織,努力製造社會動亂,以此逼習近平下臺。 新加坡國防部長黃永宏說:「新加坡不認爲中國想要衝突,因爲中國明白自身的發展離不開穩定的外部環境。」當然,內部的環境首先得穩定,前後院頻頻點火,外部的環境再穩定,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況且外部的環境並不穩定。 在逼宮信發表的前後,第二批政變梯隊毫不掩飾的亮相,其中就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政委張春賢。當記者問他是否支持習近平,張春賢居然狂妄的回答:「再說吧!」爲什麼他敢這麼回答記者,難道他不知道記者會報導出去嗎?他當然知道。只不過張春賢真的以爲習近平馬上就要進監獄了,周永康、薄熙來會釋放出來,所以超前不再說違心的話,不想繼續僞裝善良。 ◎天翻地覆的職責變化 在江澤民當權和當「太上皇」時,不斷擴大中央綜治委,把越來越多的部門增加進來,形成了鎮壓國人的獨立體系。這就是把中央綜治委的真正職責改變了,不是「維護一方穩定、確保一方平安」,而是「破壞一方穩定、製造冤案四起」。 爲了更順理成章鎮壓百姓,2011年江把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改名爲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2014年習近平不但把名稱又恢復了,而且還制定了一些切實有效的規定,不是怎麼治老百姓,而是怎麼治惡官。這使一個與政法委掛鉤害人的部門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職責變化。 2016年3月的規定說:「各地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責任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工作範圍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責任。」 過去沒有具體的追責細節,怎麼迫害老百姓都沒人管,要想爲老百姓做點好事,則難於上青天。現在發出的規定明確六種追責情形及相應追責方式: 1、不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相關工作措施落實不力,基層基礎工作薄弱,治安秩序嚴重混亂的要追責; 2、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刑事案件、羣體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要追責; 3、發生特別重大刑事案件、羣體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要追責; 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設)考覈評價不合格、不達標的要追責; 5、對羣衆反映強烈的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公共安全、治安問題等,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或者出現反彈的要追責; 6、各級黨委和政府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認爲需要查究的其他事項。 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違反本規定或者未能正確履行本規定所列的職責,必定進行責任督導和追究。 ◎「老大難,老大重視就不難」 過去,江澤民提拔的都是瘋狂迫害無辜者的惡人,例如薄熙來。江明確告訴薄,你鎮壓法輪功跑在前頭,你才有機會盡早升官。於是大連市長薄熙來提出活摘器官,江不但大加讚賞,而且爲了加大鎮壓的力度,立刻把薄提拔到遼寧省當省長。 現在,習近平當政,不但把薄熙來送進監獄,而且判處無期徒刑。這冰火兩重天裏的內涵,只有真正關心中華民族未來的人才能品嚐出來。 報道說,在習近平當過省委書記的浙江,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納入了經濟社會發展總體佈局來謀劃、推進,建立了定期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制度,像分析經濟形勢那樣定期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每月都有兩張報表,一張是「經濟報表」,一張是「平安報表」。 凡是平安建設搞得好、不人爲利用公安迫害老百姓的地方,一定不是江系人馬當權的地方。那麼對那些惡官就沒有辦法了嗎?有辦法。 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規範追責情形和方式,強化督導檢查措施,緊緊圍繞誰來問責、問誰的責、怎麼問責、什麼情況下問責等非常具體的細則。層層壓實責任。 ◎ 責任追究的規定既具體又詳細 在習近平當政期間,突出強調「關鍵少數」的綜治領導責任。想丟官?由自己說了算。 規定明確了對貪官污吏們以「通報、約談、掛牌督辦、一票否決、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多種方式來進行責任督導和追究。這些責任追究並沒有僅停留在簡單規定上,每項都不打馬虎眼,都有具體詳細的規定。 1、受到「掛牌督辦」的地區、單位,半年內將取消該地區、單位評選綜合性榮譽稱號的資格。 2、受到「掛牌督辦」的地區、單位,取消該地區、單位主要領導幹部、主管領導幹部、分管領導幹部評先進受獎勵、晉職晉級的資格。 3、受到「一票否決權制」處理的,將在一年內不得評先進受獎勵、晉職晉級。 什麼是「一票否決權制」?就是一把手有一票否決權,用不用是你的事,但出了事一把手必須承擔責任。 ◎真爲民、假爲民,人民才有資格發言 3月23日20點51分27秒,新華網刊登的第三篇新聞,題目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放大招」:「三劍」齊用 「七招」追究》。 報道說,公共安全連着千家萬戶,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全的基本要求。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中國建設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據了解,上面所談到的《規定》,起草過程歷時一年,委託10個省(市)綜治辦開展研究。在認真梳理習中央的精神、吸收各地成功經驗的基礎上,起草了徵求意見稿。2016年1月11日,習近平任組長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 《規定》強調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明確各地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責任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工作範圍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責任。同時,對各級綜治委、綜治辦的職責任務也交代的非常明確了。 《規定》首次提出,要求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將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情況作爲年度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同時,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納入工作督促檢查範圍,要求把工作實績作爲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覈評價的重要內容,與業績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等掛鉤,並推動建立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績檔案。適時開展專項督促檢查。 對於官員們來說,能通過述職、督查、考覈的,能保障利民政策落地生根的,今後你不需要花一分錢買官,就可以保住烏紗帽,而且表現再好的,積德積的多的,還可以升官。 如此,在中共惡黨垮臺前夕,跟隨江澤民的綜治委也不能讓其繼續行惡。那些不打算改變的惡官,面臨的就是被淘汰。在淘汰的過程中,把能夠按照《規定》爲民辦事的人提拔上來。 習近平陣營的這些舉措都是順天而行的,只有反人類集團才會害怕、才會惡聲以對。(全文完)△ (人民報首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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