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中共剛剛過完90「大壽」不到一週的時間「月6日),香港亞視就報導了江鬼死亡的消息,引起海內外民衆像過節日一樣歡呼,並紛紛燃放鞭炮相慶。至於江鬼是真死還是假死,還是死去活來,以至於雖死猶生這都並不重要。具有功能的人看,江鬼因迫害法輪功早就已經十惡不赦,壽終待寢,其魂魄(元神)已被打入無間地獄正在遭受各種極刑。只是陽壽未到,剩下一具空空的臭皮囊在人間活動而已(與當年陷害忠良的奸臣秦檜臨死前的情形相類似)。 從給江蛤蟆報喪的死訊不禁讓我想起了中共的唱紅歌運動。七一前夕,中共爲了慶祝自己的九十「大壽」,不惜花費納稅人的錢大肆舉辦唱紅歌活動,一時間神州大地鬼哭狼嚎,搖旗吶喊,彷彿文革再現,死灰復燃,真是「全國山河一片紅」。 諸不知,中共大唱紅歌的真正目的乃是爲行將就木、形神全滅的中共邪靈和其黨魁江魔頭招魂,讓其在徹底滅亡之前有一個短暫的迴光返照過程,給人一種不但沒有死亡的徵兆和跡象,反而好像越活生命力越旺盛的錯覺和假象。這就是爲什麼經常聽到有人說「共產黨在中國最起碼還可以活20年」,甚至「還可以活50年」的緣故。 招魂術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習俗。先秦時代,人們普遍認爲,人的靈魂平時附於人體,當人受到意外驚嚇後,其靈魂就會離體旁落,難以迴歸,導致萎靡不振,精神恍惚,甚至臥床不起,這就是「掉魂」。 人的魂靈若是離開了形骸,短期的就會致病,長久的便是死亡。對魂不附體者救治的唯一辦法是招魂,也稱爲「拘魂」或「叫魂」。就是使離散的遊魂復歸於形體。「叫魂」的方式,基本上是採取巫術的操作,叫着「掉魂」者的名字。 古人的招魂不專施於死者,也施於生者。爲死者招魂,其目的是將死者之魂順利引至西天,以防成爲孤魂野鬼或下地獄,誤了「轉世」前程。爲生者招魂,目的是「復其精神,延其年壽」。 據《儀禮•士喪禮》記載:古代士人如果壽終正寢,則由一人招魂。招魂者頭戴爵弁,身穿朝服,從東邊的飛檐登上屋頂,手裏持着亡者生前所穿衣服,向着北方連叫三聲死者的名字,招呼亡魂歸來。然後將衣服投於前庭竹篋中,招魂者則從西邊的飛檐退下。前庭受衣者登上臺階,將衣服覆蓋到死者屍體上。如果死者人不復蘇,那就是真死,該正式辦理喪事了。較之諸侯與卿大夫,國君招魂的儀式就更爲繁複,場面也更爲隆重。國君設有專門的招魂之官,招魂的範圍更廣泛,要往東西南北四郊招魂,大抵是君王平時去過的地方都不能漏掉。招魂儀式上還有音樂、歌舞,彈奏死者生前愛聽的樂曲,表演死者生前愛看的樂舞。等等。 讓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一看,爲了苟延殘喘,這些年來信奉無神論的中共舉辦的一系列活動,與中國古代的招魂術很相像。如:在邪黨「保鮮」活動中,讓黨員對着血旗,舉着拳頭,重溫入黨誓詞;並命令全國上下所有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乃至家庭門前、牆上到處懸掛邪黨黨旗和國旗,就連辦公桌上都擺放着邪黨的血旗。殊不知,這血旗就是中共邪黨的招魂幡。 再看中共建黨90週年之際的唱紅歌、看紅片、跳紅舞、播紅劇、背紅書、貼大紅標語、辦紅心向黨演講、發紅色短信、搞紅色旅遊,等等紅色活動。其實,就是在爲奄奄一息的中共邪黨的亡靈「叫魂」,企圖讓被年初爆發的中東「茉莉花革命」(專制政權出乎意外的相繼崩潰和獨裁者紛紛被趕下臺)已經嚇得魂飛魄散的中共和江鬼,借屍還魂,起死回生。 爲了給自己吸取和補充能量,中共邪靈已經到了飢不擇食的地步,就連監獄的犯人,精神病院的神經病人都被統一組織起來唱紅歌,爲邪黨充電。甚至許諾讓唱紅歌的犯人減刑,胡謅什麼精神病人唱紅歌可以進行所謂的輔助治療。更搞笑的是中共還不惜動員「五大宗教唱紅歌」,並號召信奉佛道神的宗教界人士與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同心同行」,並「永遠跟黨走」。企圖將所有被其謊言欺騙的人都拉上賊船,爲其作陪葬。真是可悲可笑,滑天下之大稽。 古代招魂時要叫着「掉魂」者的名字,中共「唱紅保壽」所唱的歌詞諸如:什麼《東方紅》、《黨啊,親愛的媽媽》、《社會主義好》、《十送紅軍》,等等,正好比是「魔鬼的末日召喚」。只可惜,在注入一劑強心針,經過暫短的迴光返照之後,就傳來了江鬼的死訊。可見,用充滿謊言與暴力的紅歌不但沒有給死有餘辜的中共邪靈和江鬼招回魂魄,反而元氣盡泄。加上前一段時間的天譴,長江流域發生百年未遇的特大旱災,隨即各大城市又由旱轉澇,集澇成災,一片汪洋;以及全國各地接連不斷髮生的爆炸案和各種人禍。都讓中共紅魔和蛤蟆精飽受水深火熱的煎熬。目前不管中共紅魔再如何表演和垂死掙扎,都已是黔驢技窮,迴天無術了。 其實,2002年在貴州平塘縣境內發現的藏字石上的七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就是上天對中共邪黨下達的「死亡令」;2004年底海外中文媒體《大紀元》發表的《九評共產黨》和《江澤民其人》就是對中共邪黨和江鬼的「死刑判決書」;隨即掀起的退黨大潮,就是在給那些曾經被中共邪黨欺騙的中國人,一個最後選擇自己未來的機會。 俗話說,機不可失,時不再來。當前唯一的出路只有趕快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等罪惡組織,才能在「天滅中共」時免於被歷史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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