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怕自己是下一個目標! 【人民報消息】2011年5月1日,本拉登在巴基斯坦首都附近的豪宅被擊斃,直到5月8日母親節,本拉登的「母親」才醒過味兒來,爲拉登爭取權益:「美軍擊斃拉丹合法嗎?」! 過去,臺灣媒體稱其爲賓拉丹,中共媒體稱其爲本拉登。爲了不讓中國人用「本拉登」能搜索出這恐怖頭子過去的罪惡,於是中共改稱其爲「本-拉丹」。 中共認爲美軍擊斃本拉登有如下三大罪狀: 1、拉丹屬軍事目標? 報導說,許多專家認爲,本拉丹是否屬於合格的「軍事目標」存在廣泛爭議。他們表示,美國與本拉丹並非處於典型的「武裝衝突」狀態,特別是在阿富汗境外。 報導還說,如果是犯罪執法,執法前就必須經過審判的司法程序。有專家認爲,這次襲擊看起來「像一起沒有經過適當司法程序的法外殺人事件」。這派專家表示,甚至連納粹的戰爭罪犯都要經過「公正的審判」。他們認爲,美國應該活捉本-拉丹,並將其送到海牙一個特別法庭,由國際法官和包括穆斯林組成的陪審團進行審判。 2、美軍算自衛行爲? 報導說,有法律學者表示,全副武裝的突擊隊員對手無寸鐵的本-拉丹實行「自衛行爲」難以自圓其說。 3、是否侵犯巴主權? 報導說,根據國際法,在他國領土使用武力,除非經過他國同意或者自衛,否則便不合法。但美國政府實施擊斃本-拉丹行動前沒有通知或者獲得巴基斯坦政府授權 報導還說,有學者表示,美軍是在沒有得到巴基斯坦授權的情況下擊斃本-拉丹的,這違背了一個國家的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原則。 新華網這篇文章轉自解放日報,作者筆名是「宰飛」──意喻宰了美國的直升飛機。 宰飛這篇文章從各個角度談到了法律,真有點《歷史的先聲──半個世紀前的莊嚴承諾》的味道,該文章下面還有另外幾篇文章,如《侵犯自由 醜聞激增 揭露恐怖陰影下的美式焦慮》,《恐怖陰影下的美式焦慮 圖》…… 拉登是沙特阿拉伯人,沙國拒絕拉登的屍體葬在本國土地上,中共卻整天喋喋不休的爲死鬼拉登爭取權益。 到底是誰焦慮了?到底是誰焦慮誰的後事呢?!△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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