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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耶魯法學院舉行研討會 趙致真罪責難逃
 
2005年4月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徐竹思康州報導) 「他並不清楚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的迫害;他只是一位退了休、應享有言論自由的科普新聞工作者。」或許儒森(Bruce S. Rosen)律師真相信其客戶趙致真的這些說詞,否則大概不會專程從新澤西趕到耶魯大學參加「尋求正義追究責任」研討會,並在會上對瑪甚(Terri Marsh)律師如是說。

3月30日在耶魯法學院舉行的研討會,探討了「二十一世紀酷刑和羣體滅絕受害人的法律補償」的可行性。應邀請演講的是四位著名國際法專家和人權律師,來自加州的阿瑟維思(William Aceves)強調,給受害人補償只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尋求真理和正義;瑪甚律師以法輪功起訴前中共黨魁江氏爲例,總結了法律界追求正義的努力;從日內瓦來的比昂奇(Andrea Bianchi)及華府的史其內堡(Steven Schneebaum)則從國際法的角度,指出將外國的羣體滅絕和酷刑犯繩之以法是可行的。

這些議題確是「教唆、協從犯罪、密謀和指使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和羣體滅絕」的嫌犯趙致真關心的問題。這位前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及武漢電視臺臺長,於去年7月訪問康州時接到聯邦法庭傳票,被控以上罪名。與其他在海外接到傳票就開溜兒不回的中國官員不同的是,他把傳票摔到地上之後,又從門縫裏揀了起來,於是才有耶魯法學院的一幕。

中國的新聞有自由?

儒森在會議前向一些與會者散發趙呈給法庭的一份聲明,聲稱其拍攝任何影片都非中國政府的授意,純粹出於個人興趣。會議提問時,儒森向瑪甚質疑法輪功對趙的起訴侵犯了其言論自由的權利。對此瑪甚只回答,她願意提供一些學者的證詞,證明中國並沒有所謂的新聞自由。

據悉,除了前中國主席江澤民曾公開宣佈中國的媒體是「黨的喉舌」外,很多中國媒體專家都曾論述過中國媒體只是強權統治工具。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教授吳國光去年11月於康州舉行的一國際研討會上說,中國媒體仍嚴循「江澤民新聞思想」,即具有「黨性」,在與黨保持一致的基礎上,中共允許其「核心媒體」以下的「子子孫孫」有一定自由,用以包裝宣傳,給外界以「新聞自由」的假象。

「追查國際」的嚴先生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說,我們的證據顯示,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於1999年6月3日根據中央精神下達文件,要求「認真負責地做好迷信法輪功的黨員、幹部脫離法輪功的轉化工作」,趙致真接着就組織赴長春拍攝《李洪志其人其事》一片。在此之前還沒有法輪功的 「把柄」,趙致真的這部片子爲江澤民當時鎮壓法輪功提供了唯一的理論依據。

嚴先生說,趙在其聲明中對法輪功「不讓人吃藥」等說詞,是重複中國政府所有宣傳的觀點,這也是武漢電視臺及其負責的「中國反邪教網」在1999年7月20日以來一直向中國人民灌輸的觀點,也是中國所有洗腦班、勞教所和監獄使用酷刑強迫法輪功學員同意的觀點。

中國媒體的背景是訴訟關鍵

瑪甚律師指出,趙致真及其控制的媒體網站,從未發表過任何中國人民關於法輪功的不同看法。而在自由民主環境下,法輪功的異議者也允許他人發表觀點;其對某人羣批評的結果,也不會導致此人羣遭受酷刑與種族滅絕。趙的所爲與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結合就成爲其罪行的根據。

與會的法輪功學員孫女士說,趙在聲明中對法輪功惡意歪曲。他說「法輪功稱給人在小腹處下一個運轉的法輪」,中共曾展示「練法輪功剖腹找法輪」的血淋淋照片。事實上法輪功的氣功理論與中醫相似,任何學員都知道那指的並不是肉體,而是肉眼看不到的人體經骼運轉。」

在中國做婦產科醫生的孫女士說,自己以前有很多偏關疼之類的頑疾,修煉法輪功之後都好了,再也不用吃藥了,「但法輪功從沒叫人不吃藥,書中沒有這樣的話,李洪志老師多次說過,有病你要去醫院。」

「最可笑的是趙致真說法輪功反對異族婚姻和同性戀,我們很多學員都有幸福美滿的異族婚姻;我們是不贊同同性戀這種行爲,但這是我們修煉人對自己的約束,並非反對同性戀者本身,法輪功要求對所有人慈悲,其中當然也包括同性戀者。」

趙片並非CCTV版?

趙致真在其聲明中說,其赴長春拍攝的《李洪志其人其事》一片與CCTV向全國播放的不是同一片子。儒森則說趙宣傳中沒有煽動對法輪功學員施行酷刑虐殺。

嚴先生表示,趙組織赴長春拍攝了趙片及六小時素材帶,「我們的證據顯示,趙片被做爲中共鎮壓法輪功的決策根據,CCTV主要於此基礎上做修飾。趙不僅在發動鎮壓中起很大作用,多年來一直參與批判法輪功的宣傳,其犯罪證據遠遠超過這部片子。」

嚴先生認爲,中共的歷次政治運動都是媒體宣傳先行,其特點是先將其要整肅的對象妖魔化,其鎮壓手段必是血腥暴力,而它並不需要在其宣傳中說明這一點。既然趙致真聲稱他父親就是中共反右政治運動的受害者,他絕對了解這一關係。當年中共宣傳對右派的處理只是「改造思想」,而事實上肉體和精神折磨導致右派大批死亡。

嚴先生舉了兩個例子說明這一點:一是專門負責鎮壓法輪功的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劉京,在文革初期的1966年8月和譚力夫(同爲北京工業大學學生)一起向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建議,要把「血統論」寫進黨章法律,叫囂對出身不好的師生實行「階級鬥爭」。其嚴重後果是:全國各地至少上萬人在「血統論」爲指導的「紅色恐怖」中被打被殺被侮辱。僅北京在紅八月中便被活活打死1772人!後被封爲「烈士」的遇羅克,就因反對這一理論被虐殺。另一例是當1989年4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定性學生運動時,少數認清中共本性的人就指出,中共要殺人了,果不其然,很快就有「六四」屠殺。

據瑪甚律師介紹,法輪功方面將就趙致真提出撤訴的文件,在近日向法庭做出回應,「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有兩部武器-槍桿與筆桿,這兩樣缺一不可,趙致真罪責難逃,我們對此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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