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对法轮功的迫害在中国已经持续了五年,随着迫害事实不断的在国际社会上曝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在中国发生的这场人权迫害。众多中国炼功群众遭受谎言恶意攻击、绑架、判刑、教养、办洗脑班、勒索高额罚金、甚至被打伤打残、迫害致死。良知与正义,使越来越多的人都在起来反对这场迫害……面对国际社会的声声谴责、强大的舆论压力,在今年5月份,电视上出台了高检关于“严查严办国家公务员侵犯人权案件”的公告。 多年的痛苦生活经历告诉我,这一“举动”只不过是为了应付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而采取的“虚晃”政策。而并非改善国家公务员素质,严查严办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举措。 自从公告发布以后,许多遭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在考虑起诉的问题。有的找律师咨询;有的起诉到法院;有的给司法机关写检举信。正如我所预料的:几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从政府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上边有令,不准接法轮功的案子。” 高检发布的“严查严办”政策完全是一个“虚晃”政策。在8月份每天到北京上访的群众都有数千人,许多曾经被当地迫害过的百姓纷纷前往北京。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是各地的农民、下岗工人和被公检法迫害过的百姓。8月的北京,大小路口、火车站、信访局、天安门广场,警察比蚂蚁还多,上访群众一旦发现就会被拘捕。各地 “劫访团”(各地区派往北京,专门抓上访群众的恶人)表现更凶。上访群众被抓被打没有商量。 正如“赵燕事件”在网民中引起的思考,中国公民赵燕在美国挨打,打人的美国警察洛德斯立刻遭到拘捕,美国国务卿鲍威尔亲自在媒体上向中国道歉。并且很快在法庭上提起诉讼,所有医疗费用,诉讼费用,全部由美国联邦政府承担……民事诉讼赔偿5百万美元。如果案件成立,洛德斯将面临多年的监禁。 多少网民(“小左”)都觉得“赵燕事件”维护了中国人的尊严,维护了中国人的人权,给中国人赚足了面子。可是我却感到悲哀:如果赵燕在中国被警察打了,会怎么样?(在中国,打不死你?!——而且白打)有多少中国人冤情无处伸张,多少法轮功学员在江泽民发起的这场打压运动中失去生命?在与世隔绝的劳教所里,恶警在层层逐级下达的命令指挥下,利用各种酷刑摧残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炼功人。电棍、铁椅、铺板、绳捆、吊铐、马步站桩、开飞机。法轮功学员也是人,也是老百姓,被迫害死了连葬礼都不准举行。什么叫“以法治国”?什么叫“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江泽民一手发起的这场针对无辜炼功群众的运动,并没有经过人大的讨论,也没有按照基本的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如果说法轮功学员有犯罪的,那么完全可以采取正常的司法程序诉之法律。在法庭上提起诉讼,法官、律师、原告、被告、第三者法轮功学员及群众进行听证。不管是杀人、自杀还是放火,谁犯罪了?到底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是不是按照法轮功的要求做的?人证物证在哪儿? 在“天安门自焚”案中,如果采取正常的司法程序,几方面人员在法庭上进行法庭辩论,对“自焚录像”逐节进行分析。“自焚录像”到底是真还是假?进行调查取证,自焚者是不是法轮功学员?法轮功是不是要求学员去天安门自焚?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司法的公正性。 中国经过的运动太多,“镇反”、“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学生运动”和今天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每一次运动都不是按照法律程序、司法制度解决的,都是采取运动,扣上一堆“大帽子”,“上纲上线”,然后导演一些所谓的罪证,煽动人们的愤怒情绪,再抡起大棒子,打!打——打!!不管打成啥样,没有人吱声的!是不是这样? 在中国没有人权,中国人跑到美国就有人权。在我们的国家里,死一个人象没死一样,电视媒体上一个字都不会报道,也没有任何一个领导人去关心。在运动与良知面前,在权力与法律面前,在造假与道德面前,在麻木与正义面前,我们应该选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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