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王雪冰是江澤民的座上客,江澤民在家裏過生日時,請的二十幾個人裏就有王雪冰夫婦,可見他是江澤民特殊用得着的人物。據報導說因爲可能要被判死刑,因此王雪冰在被押期間自殺兩次、劉金寶被捕後也自殺未遂,他們都是竊國大盜江澤民的運錢工具,出事了,江不可能無動於衷,江擔心他們把自己供出來。 可是自從中紀委書記吳官正因薩斯病倒下後,至今身體沒有恢復到能出鏡的程度,只好由中紀委副書記主持這些事。有幾位副書記都是尉健行原來手下的人,那時要整治這些蛀蟲多次被江澤民攔住,現在朱鎔基、胡錦濤發了話,他們辦案的阻力就小多了。王雪冰、劉金寶在自殺未遂後沒有看到江澤民來解救,知道江澤民大勢已去,無奈之下開始招供。他們供出的那些事每件都能要了江氏父子的腦袋。 一次,一位高人被招進中南海給江澤民發功治病,回來後,對朋友大呼中國沒救了,經朋友一再追問才知道,江澤民的別墅內滿目國寶,金碧輝煌,簡直就是把故宮搬到他家去了。 這些都是能拿眼睛看得見的,再金碧輝煌也不能隨身帶,還是黃金、美元才最實用,逃到哪個國家都能繼續揮金如土。薩斯期間,有人透露,江澤民曾想隨着孩子躲到澳洲去避難,後來因爲身份太特殊,只好作罷。還有人透露,江綿恆早就「老鼠搬家」把大批的資金轉移到海外去了。銀行給江綿恆的那些鉅額「貸款」 ,一到他手裏就被轉移到了海外,所以銀行有那麼多的「壞賬」不了了之。 按理來說,江綿恆爲江氏家族掠奪的民脂民膏幾輩子都花不完,可是江澤民的慾望是無止境的。尤其是去年十六大之前,政治局開了五次會議決定江全退,江雖然有個周密的陰謀計劃,但他心裏沒有把握,不知能否實現留任軍委主席的願望,所以在尚有三位一體大權時,他準備了後路。 劉金寶揭發江澤民 「三個代表」指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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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劉金寶,於五月二十日在深圳戲劇性地落入法網。當中紀委告訴劉金寶誰也保不了他,並暗示江澤民也干涉不了這個案子時,劉臉色慘白,嘴角不停地哆嗦,滿頭流汗。他回房後吞服了二星期量的安眠藥,暈倒在床上,被急送至三O五醫院搶救,後脫險。據透露,劉金寶現已承認侵吞了公款達二千五百萬元,借批貸款收取近八百萬元的回扣。他還交代了給江綿恆的「貸款」都是違規違法的。據說,迄今爲止他供出的最有價值的消息是:國際清算銀行去年12月發現的無人認賬的20多億外流美金是江澤民十六大前爲自己準備後路而轉移至海外的。 江澤民偷轉資金被發現 中共十六大是在2002年11月8日召開的,在5月到9月期間,中資銀行把三十多億美元的資金轉移到加勒此海地區的分支機構。 2002年12月9日,國際清算銀行發佈長達一百零五頁用於評估五月至九月的例行報告,第二十九頁有這樣一句話:「需特別注意的是,中資銀行(一家或數家)轉移了三十多億美元的資金到它們位於加勒此海地區的分支機構。」 香港中銀等中資機構匯出 大量神祕之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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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麼大的一個金融「黑洞」,包括中國銀行在內的中資銀行都始終保持沉默。正當國際銀行界浮想聯翩、各方不斷猜測的壓力下,中國銀行解釋道:「中銀香港在上市前,將賬面值114.01億港元的不良資產出售給中國銀行開曼分行,作爲對價,中國銀行總行將八十多億港元匯給開曼分行,再由開曼分行匯給中銀香港。2002年7月25日,中銀香港成功上市,全球招股約24.5億股,集資總額達205.88億港元,爲香港歷史上最大宗招股活動。而通過開曼處理不良資產,是上市過程中重要的步驟。」國際清算銀行提到的轉移資金的數目是三十多億美元,而中國銀行只承認轉移了八十多億港元,約十億美元。那麼,誰轉移了剩下的二十億美元?用途是甚麼?中資銀行都三緘其口,給人留下無窮的想象餘地。 國際清算銀行總部位於瑞士,是服務各國中央銀行的銀行,各國中央銀行會定期向其報送有關資料,國際清算銀行的資料是對各國中央銀行報送的資料進行加總後的結果,他們堅稱:「我們相信資料是準確的,雖然我們通常不會掌握每一筆具體交易的明細。當我們注意到有不尋常的動向時,我們會向有關的中央銀行查詢。」既然資料是準確的,那麼其餘二十多億美元到底是誰的呢? 如此大筆資金的一次外流是罕見的 「這是第一次出現這樣的情況。」一位國際清算銀行的高級經濟學家稱,「但是中間的原因我們不清楚。我們曾經去加勒比海地區的中央銀行訊問,但是對方不願回答。對於其中的原因,有一些猜測,但猜測畢竟不能算是事實。可能只有中國國內的銀行自己知道。」 中資銀行在加勒比海地區營業的銀行分支機構只有兩家,而且都是在開曼羣島,都是B類牌照,即只允許爲非居民提供服務:一是一九八一年設立的中國銀行開曼分行,牌照號是八二O一二;另一是工銀亞洲開曼分行,牌照號是九四O五一。由於工銀亞洲只是工商銀行設在香港子公司,嚴格來講不能算中資銀行。另外加勒比海地區還有一些中資銀行完全控股的非銀行機構,同樣也有權讓資金流動。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每年公佈的「國際收支平衡表」,可以推算出從1990年到2000年,中國的資本外逃最低估算額總計達到八百八十億美元左右!這些錢都是以江家幫爲首的貪官污吏們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化整爲零地分批分期地運出去的,所以沒被及時發現。 該判何罪 從江澤民在「十六大」之前迫不及待地一次挪出20多億美金(160多億人民幣)來看,當時他對自己的仕途心裏沒底,怕被清算,所以做出兩手準備,一方面耍陰謀爭取留任,一方面急切地在腳底下抹油準備後路。 不要說以前和以後江氏父子怎樣搬運國庫的錢了,就說這一次偷盜國庫的20多億美金,該判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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