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按:天安門五人自焚事件尚未了結,昨天又有一名男子在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南口點火自焚身亡。以後是否還會連續發生這類事件,我們無從得知。但聯繫到一九九六年上海一下崗工人忍無可忍自焚身亡的痛心回顧,我們是否應該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江澤民時代─自焚的時代!) 大陸經濟改革的陰影,首先籠罩在「領導階級」-工人身上,而像上海這樣大城市的工人又往往首當其衝。 隨着物價飛漲和農村勞動力大批湧入城市(中共政權稱他們爲「盲流」),上海工人的飯碗受到嚴重威脅。由於長期在國家壟斷的企業內工作,無擇業自由並得不到職業、文化和技術培訓。上海工人大多數是熟練工,也即中共所要求的「做一顆永不生鏽的螺絲釘」。 因此當大陸計劃經濟失敗向市場經濟轉型時,大批年齡較大的的熟練工,特別是紡織和電子行業的工人立即遭到失業的厄運。這些失業工人每月只能領取一百多元人民幣(約合二十美金)的微薄救濟金,並經常須自已塾付醫藥費用而曠日持久地得不到報銷。有時夫妻兩人同時失業,且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時,其境遇則更爲悲慘。中共政權恬不知恥地稱這些失業工人爲「下崗」工人。而上海就曾發生過「下崗」工人因生活無着而在裝修一新的人民廣場舉火自焚的驚人事件。 無獨有偶,上海徐彙區華山路一七八號又有一名三十八歲的朱姓男子因抗議政府強制搬遷其住房而當衆將一桶汽油澆在自已身上點火自焚。據知情人透露,這朱姓夫婦兩人也均是「下崗」工人,兩人的救濟金加在一起,僅有三百多元人民幣(約合四十美金),生活十分困苦。 朱姓夫婦不接受政府動遷的理由是:他們原工作的工廠在上海西北,領取救濟金也在該廠,而政府卻強要他們遷往浦東新區。他們鑑於交通不便和交通費用不菲等多種原因希望能遷往曹安路附近的住宅新村以便返廠領取救濟金和報銷醫藥費用方便一些。不料這一小小的要求卻遭動遷組拒絕,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政府竟將他們列入拒絕政府安排、無理取鬧的「釘子戶」名單,下令予以拔除,用武力強制搬遷。 據在場目擊者告之:自焚事件發生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十時左右,徐彙區動遷小組出動大批人馬及搬運汽車開赴華山路一七八號強行將朱某的傢俱雜物丟出門外並用蠻力將進行阻攔的朱妻拖上汽車。正當朱妻在這些彪形大漢手中抗議呼救時,突然聽到一聲斷喝:「不要動!否則我要點火自焚」衆人抬頭一看,只見戶主朱某爬上自己的二樓屋頂,一面將汽油澆在自己身上,一面悲憤欲絕地準備點火。圍觀的羣衆見狀發出驚叫和勸阻,但令人髮指的是,動遷小組在這人命關天的千鈞一髮之際,竟然毫不理會朱的警告,反而進一步指揮民工將朱宅的物品紛紛丟出室外。朱某目睹這一暴行,忍無可忍,遂點火自焚,剎那間頓見一團大火沖天而起,隨着一股令人窒息的焦臭的味撲鼻而來,數分鐘後朱便成一具蜷伏在一堆的燒焦屍體。當消防隊員趕到現場時,火早已撲滅,朱某的肚子燒得焦爛,面目也已辨認不清,其狀慘不忍睹。隨後大批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團團包圍,嚴密封鎖,不準任何人靠近。上海市有關部門也立即下令當地各新聞傳媒不準對自焚事件作任何報道。 事後,朱的一位鄰居落着眼淚說:「朱某夫妻兩人都是極老實的工人,朱的要求也並非無理取鬧。現下當官的住房都一換再換,變得十分豪華、寬敞,甚至兒子、女兒的房子,未出生的孫子、外孫的房間都早已「分配」好了,而老百姓小小的要求卻毫無考慮的餘地,動輒扣以「釘子戶」的帽子,強制動遷,真令人心寒。另外一位鄰居憤而指出:即便按照上海市政府制定的有關動遷法律的規定,區動遷組也無權進行強制搬遷行動,強制搬遷理應由法院執行。朱的慘死充分說明現政府立法犯法,執法犯法並視人命爲草芥的真實面目。至於朱的妻子,事發後即被政府「監護」起來,從此下落不明。(新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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