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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利劍懸不到賈慶林頭上──中共十大貪官落馬
 
2001年12月3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自今年三月中共國家審計署透露,截至今年底,共有十名高官在中共的反腐利劍下落馬。

其中已有一名被判處死刑,爲前瀋陽市副市長馬向東,兩名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分別是前瀋陽市長慕綏新和中共公安部部長李紀周,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丘廣鍾則被免除職務,但原因不明。

據「華商報」報導,馬向東因受賄人民幣六百六十一萬餘元的財物,並有人民幣兩百六十九點五餘萬來源不明的鉅額財產,被判死刑。慕綏新除收受鉅額賄款外,因主動坦白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涉及人民幣三百二十餘萬元的收受賄賂,被判處死緩。李紀周因受賄與干預下級公安機關查處不法份子的走私犯罪活動,被判死緩。

另外,被查處的高官有前福建省副書記石兆彬和前雲南省省長李嘉廷,石兆彬除了收賄外,還干預執法部門對三起涉嫌走私案的查處,並在擔任廈門市委書記期間,涉及廈門走私犯罪活動,尤其是賴昌星案,因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至於觸犯刑法部分正由司法機關處理。

李嘉廷共收賄人民幣兩千一百六十八萬元,並利用職務謀取不當利益,金額達三千萬元人民幣,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觸犯刑法部份正由司法官處理。

另兩名被移送司法機關的中共高官,分別是中國海關總署副署長王樂毅和中共河北省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叢福奎,前者的罪行包括收賄、非法佔有國家和他人財物,以及違法經商謀取利益,後者則涉及鉅額收賄、拆借資金與索要他人財物等。

最後,前中共廣西黨委常委、政府常委副主席劉知炳因收賄,並涉及干預司法,已被逮補;前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經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披露,涉嫌經濟犯罪,已被立案審查。

觀察家道,中共近年來似乎正不斷加大反腐敗力度,但人們看到的卻是這樣一張漫畫,雙腳踩在一批貪腐高官身上的江澤民,雙手卻抱着一批更大的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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