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近些年來,也許是由於人們所追求的東西太多,以致不該失去而遺失的東西也越來越多,其中做人立世之本的「誠信」也在不經意間被某些人冷落了,不能不令人痛心扼腕。好在此事終於引起了有識之士的高度關注,呼喚「誠信迴歸」之聲此伏彼起。日前,在中國信用經濟論壇上,共計27家單位提出了一項倡議,要求將每年9月19日定爲我國「誠信日」以挽救信用淪喪。據悉,這是我國首次倡議設立「誠信日」(據《生活時報》)。 「禍莫大於無信」。人們想通過設立「誠信日」以喚回誠信,其良好的願望和出發點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以爲設立了「誠信日」便能「挽救信用淪喪」,那就未免太天真了。 每年「3·15維權日」雖然深入人心,假冒僞劣產品仍然層出不窮,對消費者的傷害也從未停止過;「3·12植樹節」堅持了二十幾年,也確有成效,但濫砍濫伐盜木毀林事件幾乎天天發生,年年只見植樹不見成林的現象也屢見不鮮。中國消協今年決定把每年4月份定爲「揭謊月」,然而謊話、大話、假話並未因此而見得有所收斂……可這些並不能消減國人對這「節」那「日」的熱情。多年來我們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慣,覺得什麼缺失了,什麼「非抓不可」了,首先想到的便是設個什麼「節」或立個什麼「日(周、月)」,以爲這樣便「高度重視」、「萬事大吉」了。「節」、「日」一來,領導講話動員,媒體一哄而上,大張旗鼓,好不熱鬧;「節」、「日」一去,一切依然故我,該咋樣咋樣。老師地位下降了,便設個「教師節」;安全工作滑坡了,便設個「安全活動周」;菸草污染影響人們健康,便設個「禁菸日」;照此下去,我們似乎還應設立「禁賭日」、「禁黃日」、「禁行賄受賄日」、「打擊黑惡勢力年」……多着呢。只怕把一年365日天天安排滿了,也未必安排得過來,屆時說不定就要設立什麼什麼「時」、什麼什麼「分」了,豈不荒唐? 據報載,青島市啓動經常性的社會捐助活動,「獻愛心」不再指定日期(據10月11日《工人日報》)。我以爲這是個良好的開端。經常性的工作關鍵在於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常抓不懈並形成制度,未必非得設立個什麼「節」、什麼「日」,弄不好還容易讓人產生錯覺,以爲就這一天需要「誠信」,其餘364天都是「愚人節」,豈不適得其反? 摘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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