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生活有時真的很艱難。我知道這一點,因此在討論棄嬰問題時我願意對轉身而去的父母儘量抱著一種同情。但是,正在草叢中掙扎的孩子理解這一點嗎?他們是完全無辜的。年輕的父母在早些時候少一點自私,多一點責任感,悲劇是可以避免的。視棄嬰如蔽履,爸爸媽媽們太自私了。 棄嬰象一份起訴書,控訴著人們冷酷的靈魂。此時此刻,人類歷史上所有這樣被拋棄的孩子都圍聚在她的身邊,直視著我們的眼睛。 孩子怎麼了? 2000年9月5日,一名9個月大的男嬰因患巨結腸病被遺棄在寶安區人民醫院大門外。可憐的孩子捧著奶瓶仰臥在一張鋪開的小花被上,身上還蓋著一條毯子。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的孩子無助地躺在世界的山頂上,知道發生了什麼的人們紛紛圍聚。 2001年3月3日,一個剛出生的嬰兒,被人從武漢市的一棟四五米高的樓上生生扔出了窗外。目擊者當時看見這個被拋的嬰兒撞在了地上,全身赤裸,渾身血污。孩子的臍帶都還沒有剪,就被象「扔布娃娃」一樣殺害了。然而,孩子並沒有死,還活著。這個活著的嬰兒全身大面積青紫,頭部顱骨骨折,失血較多,生還的希望渺茫。我不敢想象,如果這個孩子真的活下來了,他將來如何理解他出生時所遭遇的這一厄運呢? 《南方都市報》》的一篇報道說,不久前,從廣州開往重慶的1319次旅客列車運行到肇慶路段時,一名出生才6天的患病男嬰被親生父母從車上扔下,至今被丟男嬰尚未找到。「父母」是到三水打工的重慶籍夫婦,6天前,在沒有任何醫務人員的情況下,在出租屋產下了這個男嬰。男嬰出生後數天來一直哭鬧無常,直到出事的前一天「父親」才抱嬰兒到醫院檢查。經醫生診斷,男嬰得了新生兒破傷風,建議住院治療。「父親」苦於拿不出數千元的醫療費,只打了一針就匆匆將男嬰抱回出租屋,並和「母親」商議,決定坐當天的1319次列車回重慶老家治療。18時30分,「父親」在三水站買了無座車票抱著男嬰帶著產後虛弱的「母親」上了1319次列車。20時10分,列車運行至肇慶路段時,父母發現男嬰鼻子流血,20分鐘後,「父親」探了下男嬰的鼻息,摸一摸心臟,覺得男嬰氣息全無。於是兩人將男嬰從車窗扔出了車外…… 2001年3月2日上午,在廈門打工的未婚媽媽高小姐將早產嬰兒從二樓室內拋出窗外,被人發現時嬰兒已經死亡。(《廈門晚報》徐蘋曉羅)現代化的高層建築,現代化的運輸工具,對棄嬰來說,只是意味著被拋棄的姿勢更殘忍,活命的機會更小罷了。 2000年11月16日《羊城晚報》報道了一起極端令人髮指的棄嬰案件。辜豔君是深圳市寶安區松崗鎮的一位17歲的未婚媽媽。她產下嬰兒後在醫院棄嬰而去。而孩子的支氣管被割斷了。媒體和法律界的人士紛紛認爲是這位未婚媽媽對孩子下了毒手。現在,先被殘害後被拋棄的女嬰躺在深圳市兒童醫院裏,母親一直不見蹤影。在新生兒監護室內,僅出生4天的女嬰躺在保溫箱裏,小小的身體上插滿了各種各樣的輸液管子……她無法哭泣,即使餓了也哭不出來,只能掙扎著揮舞小手小腳。也許,嬰兒無力理解被拋棄的命運,更無力反抗被拋棄的命運,所以,才成爲被拋棄的對象。而那個叫辜豔君的媽媽割斷孩子的氣管又爲了什麼呢,連孩子出於本能的抗議也不能容忍嗎? 「母三次遺棄親生兒父狠心拒兒房門外」,這是2000年十月份《遼瀋晚報》上的一篇報道的題目。1997年10月一名婦女把兒子「託」給撫順市望花區西豐街育紅幼兒園。可是,3天后,這婦女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據了解,小王超在被媽媽遺棄到育紅幼兒園以前,就已被媽媽遺棄過三次了。找不到親生父母的王超,上不了戶口,所以入不了學。 大約兩年後,在瀋陽市于洪區沙嶺鎮,好心的幼兒園老師幾盡周折找到了小王超的生身父親,這位父親竟拒絕親生兒子進門,只扔出來這樣一句話:「別給我送來,我養不起。」最後,小王超被撫順市有關部門送到了撫順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 2000年7月7日《溫州僑鄉報》訊:「狠心父母遺棄燙傷女」。6月14日晚,夏中志兩歲的女兒夏雪業不小心被滾滾的豬油燙傷臉、手、臀等部位。夏中志夫婦倆將女兒送到醫院醫治,欠下8000多元債,但女兒的病況仍不見好。6月27日下午,因沒錢醫病,夏中志夫婦倆便將女兒從118醫院接回,並狠心將雪業遺棄在104國道線楠溪江大橋旁邊。 2000年5月27日某網絡媒體有這樣一篇文章:「前幾天和同事去辦事,在市政府大門口看到一個被遺棄的孩子!那天陽光格外的毒,那個男孩子就躺在水泥地上,大概一歲左右,衣服還算整齊,鋪著一個髒髒的小棉被。聽旁邊的圍觀者說,已經被丟棄在這裏一天多了,至今無人收養和過問。只是一些好心人不時喂一點水和奶粉。大概是陽光曬得太久了,我看到孩子的臉上已經起了一層密密的痱子,他睜著眼睛,無助地看著天空,只會咧咧嘴,已經哭不出來聲音了。不知道他的父母爲何這樣狠心?即使是一個病兒,也不能這樣不負責任的丟棄啊,畢竟是一個生命。社會也缺乏很好的福利機制,就是放在市政府門前又能怎樣,一樣的無人過問,他就象一個包袱,被大家推的遠遠的。我和同事給孩子餵了些水,就離開了,不忍心再看下去。我們只是一個冷漠的無力的過客,只會心痛和嘆息!」這可能是自中國有棄嬰以來最誠實的文字之一。中國人「棄」了多少孩子?這可能永遠是一個未知數。我們所看到的是,今天中國的孤兒院或兒童福利院仍然"業務繁忙"。 1999年10月10日《羊城晚報》有「一個棄嬰尋根檔案」的一篇報導,該報導來自美國。報導說:一戶美國家庭「本來已有兩個孩子,但先後又到中國領養了4個,其中有個相貌很醜,還有個是羅圈腿,但善心的『老美』都把收養的中國嬰兒視同己出,傾盡心血……」報導的目的是受領養者之託,尋找棄嬰的「生身父母,以便日後能盡報答生育之恩」。面對這樣的報導,我真爲中國,爲中國的父母們感到羞愧。我們也不時地看到,在機場,碼頭,車站,一些白皮膚的男女細心地抱著中國的嬰兒準備告別中國。我不敢看那些白人的眼睛,更不敢看孩子的眼睛……1999年11月10日,澳大利亞移民局繼15個國家之後,與中國民政部門又達成了「棄嬰領養協議」,中國民政部門要求每個國外的領養人「因此」贊助「福利院」4800餘澳元。中國棄嬰的悲慘命運何時是盡頭?公廁草叢中讓人心碎的喚父呼母的啼哭聲何時才能停息。 最可能遭受遺棄的嬰兒是兩類,女嬰和殘疾嬰兒或殘疾兒童。對棄嬰特徵的分析不斷使我們接近棄嬰現象的本質。對殘疾嬰兒和女童的遺棄至少說明了兩個問題: 第一,貧困往往並不是棄嬰的真正動機; 第二,棄嬰說明著父母的「兒童觀」的本質。 孩子是誰,對他們來講,孩子不過是自己的一件「產品」,正因爲如此,拋棄「劣質產品」(殘疾嬰兒和女童)是完全「順理成章」的。遺棄孩子,父母雖然尋得了暫時的「解脫」,其實永遠也不可能真正解脫。 還有一種社會現象,一種流行於全社會的在棄嬰問題上的變態心理。這是一個自私的人羣的一種特殊的自衛。問題是,這種自衛或自我平衡並不是使人返回良知,而是進一步對他人的良知進行傷害,並因此進一步遠離先驗的道德責任。由於自己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或正因爲自己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他不能容忍別人的道德存在,並通過攻擊他人的道德行爲的不完善來掩飾自己的道德敗壞。他甚至害怕道德來到自己的生活周圍,因爲那會顯得自己爲自己虛構的道德合法性更卑劣、更是謊言。他因此甚至通過掩蓋棄嬰問題來拒絕外界的幫助,儘管對於棄嬰的命運來說,這種幫助是多麼的重要。這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心理呢? 2000年下半年,國內一些媒體和互聯網絡紛紛報道北京葉新、陳榮夫婦收養了5個殘疾棄嬰的事蹟。這對撿垃圾的夫婦在北京的垃圾堆先後撿回了5個殘疾棄嬰,並盡一切能力來養育和治療他們。他們對孩子的愛在一個平庸的時代激起了強烈的反響,人們在流淚的同時紛紛向這個「愛嬰之家」伸出了援助之手。但是,隨後發生了一件令人費解的新聞事件。 2001年3月初的一天,北京電視臺把這對善良的夫妻請到了他們的新聞演播室,而同時請來了一些「專家學者」。這些專家學者是來提幫助性的建議來了嗎?是來幫助這個貧困得令人難以想象的家庭來了嗎?不,他們幾乎瘋狂地對這兩個老人進行質問和譴責,對他們的貧困進行了譴責,對他們以如此貧困之條件來養育殘疾棄嬰的能力進行了指責!最後他們建議把孩子送到按法律規定應該送去的地方。他們甚至不無「正確」地指出,這對夫婦對棄嬰的收養是不合法的。這就是我們可敬的「專家學者」!他們從黑夜裏的垃圾堆和草叢邊上繞過來了,面對棄嬰的哭喊聲一直捂著他們白淨的耳朵,今天,他們來到大廳廣衆之下,要用「正義和道德」譴責把嬰兒從死亡線上救回來的人,譴責這兩個人的「不道德」。我們看到,葉新和陳榮這對足以讓所有「道德人物」無地自容的普通人,此時卻象被告一樣在衆目睽睽之下「理屈詞窮」,他們驚恐地看著這些「正義」的脖子,他們原以爲,今天來到這裏可能會聽到一些鼓勵和幫助的話呢!難道我們的法律是這樣的一種規範嗎?這就是面對垃圾堆和草叢裏的啼哭它不禁止,面對孤苦無助的孩子它不伸手幫助,它把手插在權力的褲桶裏,面對其艱難得令人難以想象的對棄嬰的救助它不鼓勵,不給他們學校也不給他們戶口。現在,當孩子終於有了一個不盡人意但總比無人過問好得多的家的時候,它出現了,它要宣佈那是「非法」的!是的,「愛嬰之家」是困難重重,但正因爲困難,我們更應該爲這個家提供更多的物質幫助和法律援助,而不是拆散他們。然而現在,當這個家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法律」和「道德」都袖手旁觀,而當這個家仍然需要幫助的時候,「法律」和「道德」卻一手拿著稿頭,一手拿著鐵鍬來拆他們的小窩來了。 2000年8月18日《中國青年報》有一篇這樣的報道:3年前,青海省平安縣平安鎮政府臨時工周文蘭在廁所裏揀到一名棄嬰,從此一個叫「圓緣」的小女孩,就幸運地成長在一個善良人家。可誰也沒有想到,三年後的今天,魏佔海和周文蘭夫婦因收養圓緣的善舉而陷入了新的痛苦和煩惱之中。首先,他們被告知,收養棄嬰違反「計生」政策。是年5月8日,百般疼愛圓緣的魏佔海意外地受到了平安縣政府的嚴肅處理:收養棄嬰屬「超抱」,決定一次性徵收計劃生育費3000元,三年內不得提職、晉升、晉級、評優。魏佔海說,當時平安縣沒有一個收養棄嬰的合法機構,我們不可能再把孩子扔到廁所裏去。他希望有關部門能公正地對待自己。 這樣的例子我們還可以列舉下去。但是,夠了,難道人類的善良本性要用所謂的「法律和政策」來衡量嗎?生命被「合法」地拒絕在衙門之外,這不是這個政權即將倒臺的表現嗎? 在人類純真、善良的本性上是不應該有任何的「閥門」的。我們的世界需要善良,讓這善良的潮水毫無阻擋地去灌溉乾涸的心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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