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勞動教養制度,是所謂「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一大特色。從一九五七年實行以來,至今已有四十三年的歷史了。按照規定,勞教是對那些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爲但又不夠判刑或僅僅在單位中有違反紀律行爲的人實行強制性改造的措施。然而在實際上,勞教成了當局懲罰一切它實在找不出罪名而又必欲整之而後快的人的最方便的手段,例如民運人士、民間教會成員,如今又加上法輪功學員,都是勞教制度下的受害者。 按照當局的說法,「勞改」是「敵我矛盾」,屬於「刑事處分」,「勞教」是「人民內部矛盾」,屬於「行政處分」。因此,一般人會以爲勞改比勞教更野蠻更殘酷,殊不知情況相反,勞教竟比勞改還更野蠻更殘酷。因爲勞教是公安一傢俬設的牢房,是現代法制之外的黑市單位。這就不像勞改,勞改在名義上是公檢法三家定案,加減刑期也要由三家決定,犯人有上訴權;勞教卻是由公安獨家判決,加減期也由執行單位自己決定,想怎麼辦就怎麼辦,被勞教者不準上告。勞改者勞動沒有工資,但還有獎金,有公費醫療(當然,質量很低),傷殘有少許補貼;勞教卻連獎金都沒有,也沒有公費醫療,傷殘也不管,甚至連工作服都要自費,包括床單被褥都要自備或自己花錢買。勞教比勞改更無法可依,因此管理人員可以爲所欲爲。 異議人士秦永敏曾經在武漢何灣勞教所被關押了一年多。他告訴我們,該所四大隊勞教人員在極度殘酷的虐待折磨下發生多起死亡事件,從1994年9月到1995年1月的四個月裏,不到三百人就至少死了六個!秦永敏憤慨地說:「僅僅因爲勞教人員最長期限只有三年,勞教場所才沒有發生大批死亡事件。」「如果將勞教所的全部管理方法搬到勞改單位,那麼凡是家中不能堅持提供金錢和物資幫助的,用不着坐到第五個年頭,恐怕全統統死光!想想看,飲食上長期無油無菜並且吃不飽,勞動動不動是十四五個小時,沒事就在水泥地上『排排坐』,長年在水泥地上睡覺過夜,再加上警察、民管會、班長隨時施以毒打,什麼人有那麼好的忍耐力能在這種條件下長時間地活下去?」 勞教制度如此可惡,早就激起人們強烈不滿,要求廢除勞教制度的呼聲始終不斷,包括在全國人大上也有人提出這樣的主張,但當局置若罔聞。事實上,勞教制度正是中共專制制度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我們必須把廢除勞教制度和廢除一黨專制的鬥爭結合起來,和爭取基本人權的鬥爭結合起來。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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