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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学校违法收费逾3600万
 
2000年12月22日发表
 
【人民报讯】广州12月22日电,记者从广东省物价部门获悉,这个省最近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价格违法案件1081宗,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663万元。

  广东省各级物价部门最近组织了226个检查组,检查了3930所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收费情况。目前有关部门已对七成以上价格违法案件进行了处理,实施经济制裁金额2890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省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总体步入了规范化轨道,但少数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擅立收费项目、不按规定收取学杂费用等违法问题仍然相当严重。检查中发现,当前不少学校仍在擅自设立校园卡费、考试费、保安费、注册费、素质费等收费项目,不加区分地向全体学生收取搭膳费、寄宿费,擅自提高课本、练习本及其它学杂费,违反自愿原则强行让入学新生家长捐资或交纳赞助费等;一些区、县教育局自立项目收取电教管理费、体育(器材)管理费,提高标准收取自学考试费、高考和中考考务费,向辖区各中小学收取统筹金,通过学校“搭车”征订书报资料等;地方政府不按规定方式收取集资建校费、教育附加费,越权出台基金项目,强行征用学杂费或“搭车收费”等。

摘自(中华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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