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據長江日報報導,10月23日,浙江臨海市人民法院以犯徇私枉法罪和受賄罪,一審依法判處浙江省溫嶺市原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楊衛中有期徒刑14年。至此,這個穿着公安民警服裝,幹着爲犯罪分子服務勾當的公安局長徹底露出真相。 三陪小姐一個電話 公安局長千里送錢 1999年7月,國家公安部督辦的溫嶺「張、王」犯罪團伙案偵查工作正緊鑼密鼓地進行着。這時,社會上傳言一些原市領導和部門負責人與此案有牽連。其中關於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楊衛中被停職了的傳說最爲熱門。這時的楊衛中確實也已被「張、王」案件專案組列入視線,但幾次都被楊衛中使用反偵查手段矇混過去。 1999年7月初的一天,楊衛中手機響了,一個嗲聲嗲氣的女聲說:「楊哥!我好想你哪!楊哥,我現在沒事做很空閒,又沒錢花,想開美容院又沒有資本,你快給我想想辦法呀!」 掛斷電話,楊衛中立即給太平派出所所長林偉民和溫嶺市公安局汽車駕駛培訓學校校長傅建軍撥通了電話,叫林偉民和傅建軍分別從其單位財務中領取3萬元現金送到楊辦公室(林、傅分別另案處理)。 7月3日,楊衛中從浙江溫州乘飛機直奔重慶,雙手將5萬元現金遞給與其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劉某。這之後,楊衛中又利用週末時間兩次飛往重慶與該女子相會。 1999年夏天,一個市民發現有人從歌廳帶小姐到某賓館某房間住宿,即向派出所報案。派出所領導卻沒有作出查獲的指令。因爲,那賓館那房間是楊衛中的「行宮」,在局內已是公開的祕密了。 「黑勢力」猛送金錢 局長回報保護大傘 1996年6月,楊衛中一到任,就住進了溫嶺市當時檔次最高的溫嶺賓館。溫嶺賓館總經理王秀方是非法騙貸4億多元人民幣的溫嶺「張、王」犯罪團伙首犯之一。 這時的王秀方在溫嶺已經是很有臉面的人物,但他的手下僱員和他的兄弟、親戚、朋友卻很不爭氣,經常在外打打鬧鬧,尋釁滋事,常有人被公安局抓住拘留什麼的。爲使親友的案子以後能經常得到楊衛中的關照,他頻頻向楊衛中進「貢」財物: 1997年春節前的一天晚上,王秀方拿着一個包有5萬元人民幣現金的報紙包來到楊衛中的房間,說:「局長,這是你『入股』的分紅,拿回去過年買點海鮮什麼用吧。」楊客套幾句後就接受了「分紅」。 1998年初,楊衛中的兄弟做生意,王秀方「借」給楊衛中20萬元。 1998年春節和七八月初,王秀方先後兩次給楊衛中報銷楊衛中個人用於購買衣服、菸酒、食宿等發票3.4萬元。 1998年8月,王秀方把一輛嶄新的「桑塔納」轎車「借」給楊衛中長期使用。 就這樣,金錢鋪路,使「張、王」犯罪團伙的首犯和公安局長楊衛中搭上了稱兄道弟的關係。 「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軟」。既拿國家工資又拿犯罪團伙頭領「分紅」的公安局長,背地裏聽從犯罪團伙頭目的指使,放縱嫌犯。 1997年下半年,澤國一託運部發生尋釁滋事案,作案者李林標被刑事拘留。王秀方打電話給楊衛中,要求把李林標放出來。楊衛中立即打電話給澤國派出所所長,要求對該案件作調解處理,把人放出來。承辦民警只得撤銷對李林標的刑事拘留,轉爲取保候審。 1998年1月23日,王秀方的親戚應衛榮和應羣華等三人在澤國用假「中華」香菸進行詐騙,被澤國刑偵中隊抓獲。當日,王秀方就找到楊衛中,要求把應衛榮放出來。當晚11時許,楊衛中打電話讓辦案民警將應衛榮、應羣華放掉。 1萬美金不便使用 賄賂養刁局長胃口 1995年10月,張畏(「張、王」犯罪團伙首犯,當時在溫嶺市公安局保安公司掛名做駕駛員),因涉嫌流氓罪被溫嶺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住所被搜查,並被扣50餘萬元的錢物。1996年6月,張畏在他人指點下,投案自首,後被取保候審。 張畏多次託王秀方和任保安公司經理的李某爲自己的案件向楊衛中說情。 1997年4月底,李某得知楊衛中要去杭州,就打電話要張拿出1萬美元來,楊衛中接到李某送來的美元時對李說:「你也真是的,美金不方便花哪!」說着把美金退還給了李某。楊衛中到杭州回來以後,李某又將5000美元及用另外5000美元兌換成的45000元人民幣一起用報紙包好送給了楊。 1997年6月份,經溫嶺市公安局黨委研究同意,張畏被解除取保候審,並返還了被扣押的50餘萬元錢物。 1999年10月14日迫於「張、王」案件專案組對案件的步步深查,楊衛中將受賄的贓款退至台州市紀委。 10月23日,臨海市人民法院對楊衛中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決定以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楊衛中有期徒刑十年;以犯受賄罪,判處楊衛中有期徒刑六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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