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上官天乙專稿:先看看這份簡歷, 吳文英,江蘇武進人,出身貧苦家庭。1932年生。14歲進常州大成一廠當養成工。1949年加入中共。50年代初,當選常州第一屆勞動模範。1960年,組織保送進華東紡織工學院學習,爲周恩來總理指定的重點培養對象。1975年鄧小平復出,到常州視察,特別賞識吳文英。1983年,成爲鄧小平欽點的紡織工業部部長。吳文英酷愛打橋牌,是鄧小平牌友之一。 20年改革柳暗花明、峯迴路轉,多少政壇明星成過眼煙雲。唯有吳文英有後臺強硬,長期佔領中國紡織王國頭把交椅。部長以外,還當過中國紡織總會會長、中國華源集團董事長、香港上市公司儀徵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最後老有所歸,也能撈個全國政協常委乾乾。不成想,在世紀之交的200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公佈審查報告,吳文英違紀嚴重,受到「留黨察看二年」 的處分,並很快就要被撤銷全國政協常委及委員資格。 所謂「違紀」, 是指1996年吳文英利用會長職權,幫助湖北一公司申請股票上市,隨後該公司投挑報李,「賣」 給吳家公子10萬股內部職工股。待公司股票託會長之福上市,該公子陸續拋出,得利89萬元。 今天說起來,吳文英這事其實挺冤的。作爲一名處在社會底層的女性,革命一生,奮鬥一生,幸得貴人相助,從貧苦養成工崛起爲國家紡織部長,多不容易。連文革那樣的大風大浪都能經住考驗,因而受到鄧小平賞識,僅僅在位高權重而又面臨功成身退的光榮時刻稍微鬆懈了一下,迸發出順手「撈一把」 的思想火花,就差點一跤從萬般皆下品的辦公室跌進萬般皆上品的班房。而那區區89萬元贓款呢,實際上半分錢便宜沒沾着,在被調查期間,早已如數奉還。偷雞不成反而蝕把米,話是下三濫了點,可用在我們前部長頭上竟那麼妥貼中肯,像模像樣。 原諒我如此貶損我們前勞模前部長的人格。將心比心,在下也曾經在接近社會下層的地方呆過,並且現在依然起色不大地繼續待著,深知奮鬥的艱辛,佩服奮鬥的成功。眼看成功的典範最後下場不過如彼,一股涼氣便從腳底直衝腦門,高攀地說,簡直有兔死狐悲萬念俱灰的淒涼感。好在曾經是專業人士,有一定專業思想準備,理解不管怎麼思想解放,怎麼一專多能,有的界線是萬萬超越不得的。所謂車有車路,馬有馬路,各行各路,才是正路,否則容易走上歪門邪路。做官的就該好好做官,買賣賺錢的才該大把大把賺錢。至於我們舞文弄墨的文化人,當然可以視野開闊一點,路子野一點,但也不宜不分主次,弄得雞飛蛋打。 從我個人奮鬥的短暫親身經歷和平時觀察得知,一個一門心思向上攀登往上爬的人,他的精神常常是專注的,他的目標通常是清楚的,他彷彿與生俱來地有那麼一種向上的勁頭。攀登到頂峯了,上無更高目標,下無粉身碎骨威脅,周圍風光無限,連先前的危險都成了絕色風景,便免不得遊目四顧,免不得得意洋洋,免不得麻痹鬆懈,免不得無聊苦悶失望頹廢。於是印證先哲老子的教言:物極必反。 已故毛偉人在中共中央即將從黃土地小山溝遷入大都會北京城的一次大會上,曾留下一段著名得已成老生常談的語錄: 因爲勝利,黨內的驕傲情緒,以功臣自居的情緒,停頓下來不求進步的情緒,貪圖享樂不願再過艱苦生活的情緒,可能生長。因爲勝利,人民感謝我們,資產階級也會出來捧場。敵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們的,這點已經得到證明了。資產階級的捧場則可能征服我們隊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可能有這樣一些共產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這些敵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稱號;但是經不起人們用糖衣裹着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面前要打敗仗。我們必須預防這種情況。奪取全國的勝利,這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 毛偉人爛熟歷史於心,此時他眼前必定浮現出明末李自成盛極而衰的悲壯圖景。李闖王的大軍也曾興沖沖打進北京城。不料進城不久,全軍上下禁不住大開洋葷,如土崩瓦解在北京城的燈紅酒綠中,以至面對滿洲人的進攻,再無還手之力。勝利於是成了失敗之母。 然而不管毛偉人歷史知識多麼豐富,頭腦多麼清醒,也不管他怎樣反覆耳提面明命,中共黨內還是層出不窮驕傲自滿的範例。才剛建國,就有劉青山張子厚貪污腐敗被槍決。到後來,劉少奇脖子上圍着他資產階級小舅子送的圍巾,成了資產階級在共產黨內的代表人物。再後來,毛澤東也因爲驕傲自滿,犯下了個人獨裁專斷的錯誤。 可見奮鬥勝利者繼續保持上進的奮鬥姿態、昂揚的人生態度多不容易。黨和國家如此,個人尤其如此。起碼,黨和國家事業還可以用「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 來繼續給大家夥兒提神,而個人呢,事業成功常常與老之將至捆綁在一起,再要往前看,多數人看到的是龐大無比的墳墓。 更何況,我們吳前部長面對的已然不再是檔次那麼低的糖彈襲擊,而是檔次高得多、品位高得多的金彈。因此她終於敗下陣來,也還屬人之常情。 在這樣的人之常情面前,個人自我修養、黨派羣體自律,都顯然無濟於事。唯有藉助其他人、其他黨派羣體、其他機關機構乃至法律的他律,才會真正收到相剋相生、相反相成之效。但這已經是另一個問題了,恕不多嘴多舌。(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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