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譚(97)貓報僧恩
《夷堅續志》
2024年12月2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杭州寶藏寺主管財務的僧人名叫志詮,平時在花錢上沒有多占過一分錢。後來寺裡有個人向志詮借了寺中錢十貫,到期後除了本錢外,又給了三貫利錢。志詮認為「這利錢不算寺中的財產。」於是就用一半錢買了酒,一半錢買了香燭供佛用。
志詮養了一只貓,特別溫馴,志詮每天不論坐臥貓都會守在身邊。後來貓死了。一天,志詮夢中來到一處官府,有一個大官糢樣的人對他說:「我前生有過錯,所以這一世被罰當貓,後來罪過償還盡了,上天以我性情剛直,就讓我當了地府的官。從前我受您六年愛護養育之恩,好多次想報答卻沒有機會,如今找您來,有些話要告訴您。您之前收了寺中僧人借寺中錢還回來的三貫利息,雖然拿出了一半去供佛,但這好處畢竟是歸於您自己。這同樣被認為是偷盜,應當到地獄去受苦。」
志詮哀告道:「怎樣才能消災?」此人道:「只有世上挨十三下杖打的痛苦可以免除此罪。」夢醒後,志詮施舍掉自己所有的衣服、缽盂做為懺悔。
過了一年多,錢塘縣官帶著家人到寺裡來,卻正逢寺中僧人都外出赴會去了,連一個迎接的人都沒有,縣官就已經很不高興,後來走到僧人居住的地方時,又一腳踩中貓屎弄髒了鞋子,頓時勃然大怒。讓人沖進房間裡,將志詮抓了出來,責備他疏於打掃、對官怠慢,於是讓人用木杖打了他十三下,然後走了。——《夷堅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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