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殘酷迫害長達5年的王全璋律師到天津高院提出申訴,要求重審。

【人民報消息】「709大抓捕案」中被中共當局判刑4年半的北京人權律師王全璋,2020年曾郵寄申訴材料給天津市高級法院,但被無端拒收。日前他到天津高院現場提出申訴,指控審判程序嚴重違法,要求重審,改判無罪。 2015年,在中共當局對全國數百名人權律師和維權人士的「709大抓捕」中,王全璋也被波及。當年8月5日他被北京警方祕密抓捕、羈押。2019年1月28日,天津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王全璋有期徒刑4年半,剝奪政治權利5年。 據披露,王全璋在審訊期間曾遭遇酷刑折磨,羈押地點被多次更換,律師及家屬的會見權、知情權、探視權等均被剝奪。相當長時間,王全璋音信全無。直到2019年6月28日,當局才准許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到山東臨沂監獄探監。 2020年4月5日,王全璋刑滿釋放。同年7月8日,「709案」5週年之際,王全璋向北京朝陽區法院等郵寄申訴書、控告信,進行維權,要求重審、改判無罪,並追究天津警方相關審訊人員的刑事責任,控訴他們在近一個月的時間裏,採取各種手段刑訊逼供。 日前,王全璋向記者表示,申訴一年多之後的2021年8月27日,王全璋與代理律師程海到天津高院查詢,發現法院竟然沒有收到申訴材料,原因是法院院長拒收。 無奈之下,王全璋現場再次向天津高院提交再審申請書等申訴材料。法院進行簽收,稱一週之內會給是否立案的結果。 王全璋介紹,自己被定罪是非常荒唐的,可申訴的理由很多,但這次並沒有把這些理由全部都羅列出來,只是寫了一些程序上的問題,一審、二審在程序上是嚴重的違法,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重審。 王全璋還說,在庭審過程中,自己的辯護權並沒有得到保障。2018年開庭時,自己當庭就把律師(劉衛國)解聘了,按法律規定,這種情況必須休庭,有15天選擇律師的時間。但2018年12月26日,當局強行庭審,整個庭審等於沒有辯護人。二審時在辯護人的選擇上,當局仍然在限制,根本沒有保障自己的權利。 「這個從程序上來說,已經把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踐踏得體無完膚了。從程序上它們都不遵守制定的法律,從實體上就更不用說了,所以我就先主要提出這一個理由。」 王全璋強調,根據經驗,所有冤假錯案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程序不公正,控罪基本邏輯嚴重缺欠。 例如,當年當局對自己的指控,一會兒說是「尋釁滋事」,一會說是「顛覆國家政權」。申訴本身就是對這種指控的否定。所以,我們對這種不公正的判決必須採取一些手段去抗爭、去爭取,要給濫用公權力作惡、任意製造冤假錯案回擊。 王全璋的代理律師程海表示,這個案件本身就是一個冤假錯案。王全璋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根本就是假的,沒有犯罪事實。 程海還指出,當局所指控的事實,比如:跟國外合作、從事的法律活動、代理法輪功案件,這些事實都是法律所允許的。實際上是辦案的公檢法人員是犯罪行爲,是他們明知王全璋沒有犯罪事實,還要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