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访民马春英为7,500元而上访,被法院以「扰乱国家秩序罪」判刑二年半。 |
【人民报消息】上海市虹口区访民马春英于2020年7月进京被截回,随后被刑事拘留、逮捕。案件由检察院移送虹口区法院,日前以所谓「扰乱国家秩序罪」获刑2年半。 据悉,马春英原在虹口区政府凉城街道卫生保洁服务社打工,因189元岗位补贴被凉城街道办事处侵吞而走上上访之路。 马春英从2003至2020年间,因为上访被拘留十余次、非法拘禁超过600天,包括: 2008年,被绑架殴打致腰椎骨折,至今靠4根钢钉支撑; 2015年12月18日,去孩子学校办事时,被凉城派出所民警柯佳殴打致伤; 2016年10月25日,被绑架关押、殴打、侮辱,用开水泼浇烫伤手臂; 2017年9月29日至11月1日,被绑架、殴打、侮辱、捆绑; 2020年4月27日,在火车上被上海公安毒打致左腿骨折、中度耳聋、左眼受伤; 2020年7月,因生活费遭停发而进京上访,但被截回、拘留、逮捕,同年12月24日庭审,被判刑2年6个月。 据悉,在马春英庭审当天,上海许多公民前往申请旁听,但都未获准进入旁听。 上海民告官志愿者宋嘉鸿表示,由于不准旁听,所以审理情况不详,但不准旁听是违法的。 宋嘉鸿一直很关注上海访民动态,据他分析,马春英因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纠纷开始上访,希望政府及劳动部门给个合理说法。后来国家信访局和上海市信访办协调,虹口区政府通过凉城街道与马春英达成化解的口头协议,由区政府每月支付她生活费7,500元,她也同意「息诉罢访」。 但是,2014年,虹口区政府停付该笔补助金,马春英与凉城街道、虹口区政府、上海市政府交涉都行不通,她只好再到北京上访,因此遭到打击报复。 2020年7月17日,马春英在北京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治安大队警察带回上海,并被投入看守所刑事拘留,8月21日逮捕。其理由是,马春英明知国家信访局不接待群众(可能因疫情关系),仍「非法」滞留在信访局周边。 宋嘉鸿表示,上海的公检法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只字不提马春英到北京是为生存而上访的重要因果关系,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打压依法维权的访民。 马春英在进京上访过程中,多次受到暴力截访,伤痕累累,向检察院提出控告都未获受理。 宋嘉鸿透露他听到一个比较可靠的消息,地方政府花了20万元组织人员前往北京劝返马春英,并说马春英造成地方政府经济损失70万元。其中50万元是摊派在上面(政府当局)的维稳费里。 宋嘉鸿表示,这笔钱太荒谬了,地方政府慷慨地拿70万元派一群人员乘高铁到北京、住宾馆,却不愿继续支付马春英7,500元的生活费。虹口区政府不解决马春英的生活问题,而是把维稳放在第一。为什么要把马春英这样一个生活艰难的家庭打下去? 据悉,马春英的丈夫为残疾人,其儿子正在上学,是属于所谓「特困对象」。 宋嘉鸿还说,《宪法》第41条里公民有控告权、第37条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之规定,而这样维稳实在是政府在另搞一套,涉及违反《宪法》规定和破坏《宪法》实施。 上海访民小芳对此表示,这种社会多么可恶,惨无人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