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李霖在推特发5条涉疆信息,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 |
【人民报消息】新疆32岁男子李霖因2018年在推特上发表5条有关当时新疆现况的推文,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他的母亲李新华向记者披露,整个办案过程草率,而且错误百出。 80后的李霖出生在新疆,是一名计算机工程师,长期居住在辽宁省沈阳市。他在2018年2月10日回新疆探亲时,看到听到一些新疆的现况,就在推特上发出5条相关信息: 1. 从2018年初开始,所有新疆户口都要去公安局登记指纹、血液和虹膜。 2. 新疆网络封锁,大部分VPN的APP无法使用。 3. 带有穹顶新月和清真标记的招牌、商品,必须隐或下架。 4. 警务站500米就有一个,并配备装备和巡逻车。 5. 高压下的恐惧和生活不便令人发疯,稍有抱怨和不满会立刻被关进学习班学习。 2018年2月20日(大年初五),一名片区警察和一名联防队员持枪来到李霖老家将他带走,说去问点事。他们既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之后又回来拿走他的手机、ipad和计算机等3件物品。 隔日(2月2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把李霖发的5条推文认定为造谣,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做出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3月3日,行政拘留期满时,又认定他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直接转刑事拘留。 李新华为李霖聘请了律师,但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刘进波却违法操作。不得已,只好换成盈科(乌鲁木齐市)律师事务所的田文化律师,不料该律师已被买通,李霖在其诱骗认罪下,被判刑4年。 2018年10月31日,案件在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官拒绝李霖家属旁听。李新华一早就来到法院庭审法庭等候,却被法官赶出门外。明明没有公开审理,庭审记录却写着「公开开庭,旁听4人」。法院在判决书上也写着「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0月31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2018年12月,李霖被判刑4年,但是至今仍被关押在乌鲁木齐看守所,并未移送监狱,也拒绝家属探视。 李新华对此表示,判刑后不移送监狱实属违法,还违法剥夺我们的探视权和通话权,至今已有9个月没有孩子的任何音讯,他的状况很令人担忧。 李新华提供的材料标注出当局所出现的错误,例如:户籍地址从辽宁被改为新疆某一处所;并未公开审理,庭审笔录和判决书却都写着旁听4人,且审判长未参加庭审;案卷内罪名和拘留通知书所写的罪名不同;被扣押二部手机未列随案移交清单,证物遗失用替代品充当。 此外,法庭上检察院还公然使用假物证,被称做作案工具的小米手机和小米ipad在侦查阶段就「下落不明」,警察在此阶段曾打电话给李新华说上述物品已交还给她,但事实上并没有。 李新华说,因为证据不足,他们就制作非法电子证据,说截图是从李霖小米手机和小米ipad上截的。而且因为没有物证,检察院的公诉人就在法庭上使用假物证苹果ipad,但是李霖用的是小米ipad。 李新华还说,在这个案件中,我们没有看到法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只感受到权力的任性。 李新华表示,2019年曾多次去新疆高级法院申诉,均被拒绝。法官说,这个罪名不允许申诉,不允许再审。2020年7月13日,我再次到新疆高法申诉,在我据理力争下,他们收了材料,但至今不予答复。 李新华怒斥,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欺压百姓,已肆无忌惮到了这种地步,令人十分痛心和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