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访民陈国英孙子出生入不了户口,警方以动迁房子地址灭失为由拒绝其登记。

【人民报消息】上海静安区一名婴儿出生近5个月仍无法办理出生登记。日前,当地派出所以房子因动迁地址灭失为由,拒绝家长陈国英所提出的出生登记。 据悉,上海市民陈国英曾因两次遭到违法动迁,于2013年4月19日开始被迫走上维权路。 第一次动迁是在2000年,陈国英一家三口(丈夫和儿子)户口都在上海市静安区张家宅路34弄19号,动迁后一家三口却未得到安置和补偿。 第二次动迁是在2013年,陈国英和儿子户口所在地上海市静安区大田路546弄3-5号再度遭到动迁,至今未得到任何安置和补偿。如今孙子出生后却落不了户。 据悉,陈国英曾9次向上海市政府求助并找各相关领导,至今还是无法登记。 陈国英说,我的房子因为动迁没有补偿,我和儿子就处在未安置补偿状态,所以派出所去年6月11日帮我们办了户口本,我是户主。没想到8月27日我孙子出生后去报户口不让我报,说什么地址灭失,我们房子还在,怎么地址会灭失? 陈国英说,不管是国家还是地方的法律、法规等都没有这条「已动迁的地址婴儿不得办理出生登记」,现在石门二路派出所也觉得不让报说不过去,已打报告给市公安局,但几个月也没音讯。 在陈国英多次请求下,最后警方建议陈国英的儿子把户口迁入公共户口,然后再将婴儿登记在公共户口。 陈国英表示,我有户口本有房子,没有新生儿迁入公共户口报出生的这种法律规定和依据,所以我没同意。再说警方只是口头建议没有书面,到时如我真的遵从警方的建议,把户口迁入公共户口,我怕地方政府会无赖到说我儿子已动迁过了,所以户口迁走了。 长期关注上海访友的维权人士尹慧敏表示,一般户主同意都可以随时报户口的,而且当天就可以报进去的。动迁后派出所拒绝让陈国英的孙子报户口,原因可能是动迁方已经禁止再进入人口,因为再进入的户口就要参与分配住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