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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幼女賣淫 最小12歲最長10年(圖)
【人民報消息】桂林妙齡少女莫名失蹤多年,被拘禁賣淫,雖曾逃跑到派出所報警,但卻被「老鴇」領回家並遭到毒打。這個似乎只在電視電影裏看到的情節,竟然真實地發生在我們身邊。 失蹤多年 被控制賣淫 2008年,15歲的小娟獨自一人跑到廣西桂林興安縣縣城的水街玩,被兩位陌生男子搭訕,說是要帶她去飯店打工。自此以後10年,小娟徹底消失。 2013年,同樣是以招工的名義,17歲的陽陽被兩個男人帶到廣西桂林市靈川縣,她期待能得到一份收入相對高、不拖欠薪資的工作,卻從此消失。 2017年,桂林市灌陽縣,只有15歲的丹丹出去打工,之後杳無音信。 爲防止她們逃跑,他們身分證等個人物品會被收走,被關在封閉式的樓上。 其中被害人小鑫被騙來的時候只有12歲,剛上小學五年級,和爸爸吵架後離家出走,被騙到李興勇的按摩店。小鑫不願意就捱打,直到她同意向客人提供色情服務。 據報導,不只是小鑫,每個女孩剛來的時候都不願意服從安排,餓肚子是常事,打罵也是躲不了的。幾乎所有的女孩都試圖逃走,但又被抓了回來,被囚禁了10年的小娟也曾逃過一次。 公安局充當保護傘 逃跑無望 最讓女孩們絕望的是,曾有人向當地警方報案,她們到了派出所後向警察求助,卻被李興勇託關係擺平,回去後又免不了一頓毒打。這讓她們真正地絕望了,因爲意識到再也走不了了。 2018年8月,李興勇在靈川縣被抓。李興勇夫婦被抓前,剛買了一輛價值90餘萬元的寶馬牌轎車,銀行卡上存款近百萬元。 這樣一個惡劣的犯罪團伙居然能存在多年,受害人報警後也沒有受到應有懲罰,這背後應有保護傘,後來發現「保護傘」就來自公安內部。 在李興勇案件裏,一名縣局副局長、兩名派出所所長因充當保護傘涉嫌違法犯罪被逮捕。 除了從事非法色情交易,李興勇一夥人還入股旅行社,以暴力等手段霸佔桂林旅遊市場。 經過一年多的偵查,桂林市公安局共抓獲30多名涉案嫌疑人,其中28人已經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少女悲歌 拐賣未成年女孩強迫賣淫的悲劇層出不窮。 去年有媒體報導,上海美髮廳囚禁數十名女性強迫賣淫長達12年,受害女子遭到賣淫團伙棒打、嗆水、灌尿、冷凍等懲罰,被迫向客人提供賣淫服務。 受害人形容,被騙來的女孩大多被嗆過水,「四、五個人把你倒立起來,將整個頭浸進類似桶裝水大小、盛滿水的水桶中,肩膀正好卡在桶邊。插入十餘秒後,提起來,再浸進去,直至你服軟。」 一名受害者形容嗆水的感覺,「水灌進鼻孔、耳朵,越掙扎越難受,隨後窒息、失去意識,感覺馬上就要死亡。」 審判書顯示,多名被害人患上婦科疾病,有的嗆水掙扎時發生椎體壓縮性骨折,8人患有「創傷性應激障礙」。 2017年,河南開封市尉氏縣曝出三十餘名女中學生被強迫賣淫,其中多人不滿14歲。 當地的知名企業家趙某和人大代表周某涉案。據稱趙某要求他人爲其介紹年齡小的女孩與其發生性關係,繼而要求必須提供處女。 再早前,湖南永州11歲的幼女樂樂被劫持強姦、輪姦後,賣入公安局政委親戚所開的妓院,被逼賣淫。隨後的3個月內被逼賣淫一百多次,遭受多人輪姦和毒打,染上性病,致使終身不育。其母親上訪,媒體披露後引發全國轟動。 就在日前,山東省滕州市檢察院在12309中國檢察網上披露一起案件。滕州4名男子因涉嫌強迫賣淫罪、強姦罪被起訴。起訴書顯示,被告人採取暴力毆打、言語恐嚇、拍攝裸體視頻曝光威脅、專人輪班看押等手段,強迫多名未成年人賣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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