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大火令林生斌(右)痛失4名至親。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楊令凱綜合報導)2017年,杭州發生一起舉國關注的豪宅縱火案。嫌疑犯是來自廣東東莞的褓姆莫煥晶,她在凌晨縱火後逃亡,導致女主人及3名孩子死亡。在持續一年多的審理之後,6月4日下午3時二審宣判,浙江省高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莫煥晶獲判死刑。 浙江省高級法院官方微博披露,二審認爲,一審認定的莫煥晶放火、盜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維持原判,莫煥晶死刑。 法院審理認定莫煥晶罪行 據新華網2018年2月9日報導,莫煥晶因長期沉迷賭博而身負高額債務。2016年9月,莫煥晶應聘到林生斌、朱小貞夫婦位於杭州藍色錢江公寓家中從事住家褓姆工作。 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煥晶爲籌集賭資,多次竊取朱小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進行典當、抵押,得款18萬餘元。其間,莫煥晶還以老家買房爲藉口,向朱小貞借款11.4萬元。上述款項被莫煥晶用於賭博揮霍一空。 2017年6月21日晚至次日凌晨,莫煥晶用手機上網賭博,輸光6萬餘元,包括當晚偷竊朱小貞家一塊手表典當所得贓款3.75萬元。爲繼續籌集賭資,決意採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騙取朱小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小貞借錢。 6月22日凌晨,莫煥晶使用手機上網查詢與放火有關的關鍵詞信息。凌晨4時55分左右,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導致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屋內的朱小貞及其3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場,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並造成該室室內精裝修及傢俱和鄰近房屋部分設施損毀。經鑑定,損失257萬餘元。 火災發生後,莫煥晶逃至室外,報警並向他人求助,後在公寓樓下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 褓姆縱火案從2017年6月22日發生以來,引起民衆廣泛關注。此次二審宣判,杭州前媒體人魏禎凌對記者表示,當地民衆也密切關注此案,畢竟此案涉及一家4條人命。「小孩子都沒有了,影響很大。」 他認爲此案反映出一系列社會問題,不僅僅是莫煥晶單個人的罪責,還包括中共導致社會道德淪喪、官方部門互相推責等問題。 魏禎凌表示,莫煥晶作爲80後人,年輕時期正好生活在中共「改革開放」年代,中國社會正轉向「爲了金錢不擇手段」的時代,人們通過正常手段無法實現發家致富,「大環境的影響下,很多人選擇快捷方式,通過違法、不道德的手段獲得財富」。 他認爲,莫煥晶的行爲與那個時代社會風氣的影響有很大關係,而綠城物業管理不到位、消防人員營救遲緩是導致此悲慘結果的另一重要原因。

莫煥晶在二審庭審現場。

開發商被質疑是殺人幫兇 據此前媒體報導指出,浙江杭州褓姆縱火案引發多方面的討論。人們在譴責褓姆惡意縱火之外,形同虛設的高層住宅消防問題更引起質疑和擔憂。而小區的開發商綠城集團被指是「殺人幫兇」。 「藍色錢江」是一座18層豪宅,地處杭州錢江新城CBD核心區,當地房產中介網站信息顯示其二手房均價約6萬元/平方米。這個小區是杭州最高檔的。 但小區的開發商綠城集團除了在火災當天給出過一個簡短的回應,再無任何後續說法,那條響應也只是宣稱消防設施都運轉正常,之後就拒絕再給出任何解釋,讓業主們去等消防部門的調查結果。 失去妻子和3個孩子的業主曾發微博說,他現在關注的重點已經不再是案發當天就已經落網的褓姆,而是綠城集團。 他控訴道,藍色錢江5年前就被揭露消防材質不過關、消防設計施工存在問題。惡褓姆一把火燒出開發商的責任,他質疑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是不是在火災中扮演了「幫兇」的角色? 生活在杭州綠城藍色錢江小區的業主們繼續追問開發商綠城集團:爲什麼花了數千萬購買的豪宅,以及每月高昂的物業費,卻未能在遇到危難的時候,給予安全感? 據此前媒體報導指出,火災發生時,涉事小區18層的消防栓沒水,不能啓動;煙感器被指失靈,消防警鈴和消防廣播業主也沒有聽到;業主家的推窗只能開六七釐米,發生火災時無法快速、有效進行自然排煙,造成煙氣大量在房間內聚集…… 遇害者家屬還指控物業的保安宣稱,起火的住宅裏沒有人,耽誤了救人的時機,導致4人死亡。而更多業主則驚恐於大火發生後,物業竟然要用挨個敲門這種「原始」方式通知他們,而沒有報警系統通知他們起火了。 一位小區住戶對媒體表示,火災發生後他們才注意到,這個杭州最高檔的小區只在每層的住戶電梯和褓姆電梯前有兩個煙感火災報警器,雖然也配有消防栓,但其中一些消防栓的門打開起來非常費勁,保安自己都撬了半天。 而住戶的室內沒有任何煙感報警器或是自動噴淋系統。 這場火災讓人們注意到,即使是住在市值上千萬豪宅裏的富裕家庭,一旦家破人亡,一樣是孤立無援、求告無門。 莫煥晶雖然於2月9日一審被判處死刑,但家屬林生斌沒有放棄對消防救援部門的追責。他曾3次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當局回覆,均未見答覆。3月7日,林生斌對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提起訴訟。 消防局想掩蓋什麼? 封面新聞在1月16日的報導中指出,對於消防局的責任,早在去年12月21日,杭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該起縱火案時,褓姆莫煥晶的前辯護律師黨琳山曾當庭提出質疑,據案件的案卷顯示,公安機關沒有對第一批進入火場的消防員收集證據。在參與滅火的84名消防部隊人員中,只收集了2名消防員的證言,而且這2名消防員是第二批進入滅火現場的。 黨琳山還提到,本案現場沒有監控,大火撲滅後能提取的證據也非常少,相關證人證言的重要性顯得尤爲突出。但他提出要求38名證人出庭作證的申請,被法官全部駁回,對此,他不能理解。 最終,黨琳山退庭抗議,案件審理中止,審判長宣佈延期開庭。隨後,法院強行指派律師接替黨琳山做莫煥晶的辯護人。 林生斌始終堅持對其所在公寓的綠城物業以及消防救援展開追責,也就是其在微博中所說的:「對方很強大,很強硬,我知道會很難,很多阻力,我會堅持下去。」 魏禎凌認爲,在正常社會,很多因素是會避免的。消防、物業,在中國這個不正常的社會,都是形同虛設的,在能避免損失的環節都起不了作用。 魏禎凌分析,在中國類似情況衆多,但中共官方肯定不會承認錯誤,至於跟當局利益集團有瓜葛的綠城物業也會推卸責任。 「把責任全部推到褓姆身上,當局希望淡化物業、消防的行爲。」魏禎凌認爲,當局之所以要主導輿論方向(全社會都譴責莫煥晶),是因爲它害怕老百姓去思考、去分析。「爲了求穩定,不能讓對當局負面的信息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