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1991年,新疆伊宁市内不断发生侵害女性案,手段残忍恶劣,警方一直未破案。1997年5月16日,伊宁市三中女生宿舍再次发案,时年27岁的周远被警方带走。 最初审讯时,周远承认共犯案38次,但后来案件移交伊宁检方,他辩称是被警方屈打成招。而周远被抓后,类似案件仍发生。 1998年,名叫霍勇的疑犯被抓。其供认的作案手段、被害对象与周远案极其相似。次年,霍勇被判死刑,后被枪决。霍勇落网后,类似凶案再未发生。 从1998年8月至2000年11月,周远被判重刑,两次死缓、一次无期。最后,新疆高院终审判处周远无期徒刑。 十几年来,周远不断喊冤,其母亲坚持上诉。 2011年12月,新疆高院把给周远定罪的五起罪刑改为两起,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5月,周远刑满回家之后与母亲不断申诉。 2017年11月30日,新疆高院对周远申诉案再审宣判。新疆高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周远无罪。此时距其出狱已5年。 2018年1月30日,中共官方公布周远获国家赔偿191万余元(人民币)。 有网民跟帖质疑:多少钱能买回一个人的青春?15年家破人亡就值191万?自由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吗?当年参与办案的公检法人员如何处理?在当今中国,这样的冤案还有多少? 有媒体称周远是「新疆版聂树斌」。 聂树斌冤案是由1994年8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的一起强奸杀人案引起的。此案发生于江泽民当政时期的1995年「严打」期间。1995年4月,聂树斌被冤判死刑,后来被活摘器官。10年后,2005年,真凶王书金(河北邯郸市广平县人)因其它罪案落网,在河南录口供时供出所犯多起罪行,其中就包括1994年石家庄的强奸杀人案。聂家坚持不懈要求平反冤案,屡次遭拒,成为网络火爆新闻。在舆论的压力下,2016年12月2日,中共最高法院才改判聂树斌无罪。 江泽民当政期间,还有一宗类似的重大冤案--内蒙的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18岁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发现一具遇害女尸,随后报案。警方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破案,于是就对严重口吃的报案人呼格进行了七天七夜的刑讯逼供,随后宣称他是杀人犯。事发后62天,呼格吉勒图即被法院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直至聂树斌案的反转,呼格冤案才于2014年11月受理,并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级法院判决冤死的呼格吉勒图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