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副主任不满主任工作方式,在其水杯里下药。

【人民报消息】田继伟与被害人张某均为医生,田继伟因不满张某的工作方式,产生给张某下药之念,以达到在单位见不到张某的目的。 不满工作方式 往水杯下药 据报导,田继伟现年46岁,系赤峰市人,原系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副主任,被害人张某系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主任。 田继伟供述称,因对张某的工作方法不满,二人相处很不愉快,为了达到在单位见不到张某的目的,2014年3、4月开始,他将装有配好混合液体的瓶子放在放射科自己的铁柜里,要使用时,再将混合液体分装入小瓶。「放射科每天8时都开早会,一般都是开完早会后,趁张某还在阅片室时,到张某的办公室把配好的液体倒入张某的杯子里。」 田继伟供述称,张某喝其配制的混合液体后出现身体发胖、面色潮红、腿变细、肌无力等症状。 被害人饱受病痛折磨 头发全掉光 裁定书显示,张某生前经历长达两年的病痛折磨。据张某生前陈述,在2014年以前,她没有糖尿病、白内障病史,每年体检都很健康。2014年3、4月,发现其办公室水杯里的水有苦味,当时以为自己的味觉有问题,咨询本院医生,都认为是味觉问题。当时感觉到腿无力,但走路无碍。同年5月,喝水感觉水是甜的,腿越来越无力,口角炎反复发作,就诊吃中药,化验时白细胞一直高,输消炎药近一个月。8月,又发现自己的腿变细,走路没劲,不能上台阶,有时在平地也不能走路。 她先后到301军队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多次治疗,未见好转,且病情逐步加重。 据张某陈述,2015年1月,因症状不见缓解,持续低钾、低钙,头发全部掉光,去北京协和医院门诊检查为低钾血症,嘱咐回家对症治疗。回去断断续续上班,一直补钾、补钙,病情不见好转,出现骨质疏松,椎体多发性压缩骨折,腰1和胸7压缩骨折,糖尿病,视力下降,指甲营养不良。 2015年12月3日至26日,张某再次去北京协和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库欣综合症、糖尿病、继发性骨质疏松症(重度)、T7、L1压缩性骨折、左眼白内障、脂肪肝、肝囊肿。 被告人落网前还在下药 2015年12月29日8时许,张某在办公室门口发现田继伟给其水杯里放东西,随后她尝了一口,杯中的水是苦的,便将水倒入一饮料瓶里保存起来。 次日8时许,她又发现水杯里的水还是发苦,又把水倒进瓶子里保存了。后来又有两次换了新水,出去后再回来仍然发现杯子里的水是苦的。 31日上午,又两次出现上述情况。 2016年1月2日,张某上班后打开手机录像模式,放在办公室的档案柜里,故意倒上一杯水后离开办公室。20分钟后,回办公室尝了一口水,是苦的,看手机录像发现田继伟进入其办公室,将水杯里的一部份水倒入水池后,将一瓶长约10厘米的蓝色瓶子往其水杯里倒了些液体后离开。 次日上午,张某再次采取同样模式试验,田继伟仍继续投放,张某又把一部份水保存了下来。 2016年1月21日9时许,张某到公安局报案。当日,公安局立案侦查。 2月2日8时许,张某倒了一杯水,再次打开手机录像模式,发现田副主任又往她杯子里倒东西。张某便给办案民警打电话。 2016年3月19日上午,民警到赤峰市第二医院急诊楼二楼放射科,将田继伟传唤至刑侦大队进行讯问。 据田继伟供述,就在被抓的3月19日上午8时许,开完早会,他见张某未回自己的办公室,趁其它人不注意,他又偷偷进入张某的办公室,从上衣兜内拿出蓝色小瓶,将瓶里的液体倒入张某使用的水杯和暖壶里。出来时,他就被民警抓了。 而这最后一次投药过程,再次被张某打开手机的录像模式录下了。 被害人不堪病痛 服药自杀 2016年5月23日,张某告诉丈夫王某中午不回家吃饭后离开单位,并关闭手机。王某发现张某失踪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5月26日,在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公园内一座山上发现张某尸体。经法医鉴定,张某因过量服用艾司唑仑中毒死亡。 法医鉴定指出,被害人张某由于长期大量摄入地塞米松等激素类药物致两侧股骨头缺血坏死,构成重伤二级;库欣综合症,构成重伤二级;左眼白内障,构成轻伤二级;胸7、腰1椎体压缩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故意杀人判无期 网友不服 2017年4月12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田继伟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田继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经济损失4,821元。 田某明知混合药物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其手段歹毒阴险,无疑是故意杀人。如此重度伤害别人,间接害死他人的凶手居然能逃过死刑,网友都不服了。这则新闻在截稿时,仅在某网站就有105,428人参与,热门跟贴有4,357条。来看几则热门回帖: 「没有判死刑,经济赔偿只有4,821元,人命就这么不值钱吗?」 「又是一个荒唐的判决。」 「人性恶化到极点!无徳的人才好控制,无徳的人捞钱没有顾忌。」 「这个副主任太黑心了,人冲动后动杀人的念头,事情过后会后悔。这个副主任居然天天动杀人的心思,这种人还不死,是还不够恶劣吗?」 「判法不公,一条命只值四千多元?没有伤残的人不懂受伤害的滋味。给人下毒,行为极其恶劣歹毒。要是法官自己遇上这种事会怎么处理?」 「医者仁心啊!这样的人如何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呢?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