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中国城乡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4月16日,发布了2016年《中国拆迁年度报告》。主要撰写人王才亮律师在报告中表示,由于拆迁主体普遍的下移至基层,暴力拆迁手段更加无底线,当公正难寻时,以暴抗暴事件明显增加。 这个报告已经是第7年发表,多年代理强拆维权案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一直是这份民间报告的撰写方。 立案难胜诉更难 以暴抗暴维权 报告写道,2016年,许多地方的房屋征收拆迁的主体继续呈现出模糊的趋势,一些地方,街道、乡镇甚至小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为了拆迁主体,其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的监管。 该报告说,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前是立案难,实施后是胜诉难。当司法救济无能、公正难寻之际,被拆迁人只好自力救济,「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自己找说法」,以暴抗暴,最后酿成血案。 2016年拆迁的特点 2016年,由于头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拆迁总量虽然有所下降,但这一领域的矛盾仍然在加剧。报告中罗列三个原因: 1. 拆迁的动力依旧: 热点城市销售形势较好、住房价格仍然上涨,致使拆迁征地数量处于反弹形势。而「确保房地产能够满足人民的需要」也为拆迁征地继续提供政策依据。 2. 暴力拆迁手段更无底线: 由于拆迁纠纷,多年来引发的流血事件已是不少,而2016年的拆迁「血案」更加怵目惊心,从5月1日爆出的海口暴力强拆事件,到5月10日发生的郑州拆迁血案,再到湖南长沙、江苏沛县各一位老人在强拆时被埋身亡,以及9月中旬湖南汝城因拆迁矛盾激化引起的血案,都表明拆迁领域的暴力程度有增无减。现在一般的拆迁血案已难以引发公众和传统媒体的关注。 2011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禁止政府擅自「行政强拆」,政府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近年来的拆迁血案时有发生,显示该规定并没有取得效应,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又玩出了新招,即以「误拆」掩盖「血拆」。 3.「拆迁主体下移」成为违法行政的新特点: 近年来,区县政府将本来是其本级政府的责任下移至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于是街道办成了「拆迁办」,基层自治组织成为「拆迁公司」。街道办事处除制定拆迁补偿政策,也承担起拆迁责任。而在违法行政的一些地方,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也都被绑上了拆迁的战车。如此一来,预料近年内城中村或郊区农村仍将是「血拆」的高发区。 「误拆」成为犯罪者的保护伞 2016年仅通过自媒体揭露的「血拆」事件在100件以上。而该报告中列举的10个典型案件中,有两起骇人听闻的「血拆」案件,是被以「误拆」来处理,而「误拆」也成为犯罪者的保护伞。 2016年7月7日,湖南这起「强拆致活埋农妇案」,曾引起社会很大震惊。妇人龚雪辉在自家房屋被强拆后,被掩埋在废墟里21天,最后是他儿子找来挖掘机挖出母亲的遗体。 但是对此惨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区级官员仅被处以记过以下处分,直接责任人员也仅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起诉,其中仅一人判处1年有期徒刑实刑。 另一起是发生在2016年9月7日,江苏沛县老妇人王世兰被「误拆」掩埋致死。92岁的王世兰,被倒塌的房屋掩埋,家属用了20多分钟挖开废墟后将老人移出,120急救人员当场确认老人已无生命体征。 拆迁办工作人员说,是因拆迁公司在对相邻房屋实施拆除作业时,司机「操作失误」,误将老人所在房屋碰倒。政府方面的「误拆」定性已经出来,临时工的陶某已经拘留,似乎也成了替罪羊。 此外,逼迁手段则被用到极致。河北贾敬龙案暴露出村官们主导拆迁不仅违法而且有违人道。2015年2月19曰,河北贾敬龙因自家房屋被拆一事,使用射钉枪射杀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建华,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16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贾敬龙死刑立即执行。 王才亮表示,贾敬龙案件暴露的石家庄北高营村非法拆迁的问题十分具有典型性,几乎包括了当前中国大陆非法拆迁的大部份手段,其场景在大部份非法拆迁活动中都能看到。 民众对法律失去信心 民间法律工作者、反非法拆迁专家倪文华表示,拆迁的利益太大了,才存在这么多的非法拆迁问题。「这利益太大了,一亩地几百万,给老百姓几百块钱,以利争利,才造成这么多的非法拆迁事件。拆迁就像在抢钱,拆了再说,怎样都合算。」 倪文华长期为非法拆迁的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他发现「老百姓对法律没信心,这后果很严重」。 倪文华认为,要杜绝非法拆迁问题其实很容易,「只要法官依法办案,但是法官都被控制,司法干涉很严重。」「要杜绝这问题就必须老百姓参与,但是老百姓无法参与,老百姓维权都很难了,强拆你报案,警察来看一看走了,没人管这事,你去法院立案,胜诉也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