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唐芍良综合报导)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这是中国人的美德之一,直至今日,人们逐渐忘记孝养父母的责任。近几年来,甚至有不少为人子女的遗弃父母。这些人将老人送进养老机构,支付一段时间的费用之后,就不管不问了。 养老院原本是让一些无法照顾老人的子女安顿老人晚年的地方,然而一些不肖的子女却将养老院当作遗弃老人、甩掉包袱的场所。这样的子女有一个共同的称呼——「甩老族」。 据《河南商报》2016年5月24日报导,2014年,失去自理能力的南京市民陈阿姨,被大儿子送到南京一家养老护理院,一直以来都是由大儿子负责照顾,并支付费用。 2015年,大儿子因病去世,照顾老人的责任就落到小儿子身上,然而小儿子来过几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 老人欠下近2万元的费用,当护理院想联系老人小儿子时发现,他不仅更换联系方式,而且之前的住房也已经无人居住。 无独有偶,88岁的张阿姨在乌鲁木齐的一所老年公寓已经住了十多年,她已经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除了每月将费用打过来,儿女很少来看望她。 多年来,逢年过节老人都不回家跟儿女住,她说:「这里比家里好,关心她的人很多。」 这些将老人送入养老院后,对自已父母不管不问的子女,在各地养老院并不少见。 王飞是一老年公寓负责人,他记忆最深刻的是几年前遇到的一起「甩老」事件。 一名开着轿车的年轻人来到他的老年公寓,称因为自己平时生意忙无法照料老人,想将老人安排在这里。这名年轻人交了1,400元,签订托养服务协议书后便离开了,直到老人去世,再也没有出现过。公寓曾拨打过年轻人留下的两个手机号码,均联系不上;到留下的住址查询,被告知无此业主。 「郑州市的养老院大多是民营的,本来运营都很艰难,这样的甩老行为给养老院造成更大的经济和人力负担,让我们苦不堪言。」郑州西三环一家养老院负责人郭先生说。 王飞说,郑州11家养老院曾召开过会议,想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最后大家都没有找到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探望次数承诺协议 成了空头支票 郭先生说,一般养老院接收老人时,会跟老人子女签订一个协议,拖欠费用不准超过半年,但是遇到甩老情况,这种协议却毫无作用。 「按照协议,拖欠半年的费用,我们就可以不管老人了,但是我们真的能让老人露宿街头吗?」郭先生说。 一些养老院为了不让甩老族钻空子,会更加重视对老人家庭条件的调查,根据老人家庭情况,判断儿女送老人进养老院的目的到底是为自己「摆脱累赘」,还是为让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 还有一些养老院为防止子女甩老,在签订协议时,规定了子女定期探望老人的次数,如果做不到,老人便不能入住。 记者调查发现,养老院里老人子女探望次数最频繁的是一周一次,但是很多老人子女两个月都不来看望老人一次。 现实中,即使这些承诺被写进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也会变成空头支票。「这些老人子女往往是交了钱一托了之,看望老人还没有爱心组织那么勤。」王女士说。 其实甩老族并不只发生在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就不管了。有些老年人,其子女不送老人去养老院,也不赡养老人,或对老人实行家暴,比如在生活上对老人不好,让老人吃得不好,穿得不暖,甚至时时咒骂老人。这些人虽然没有驱赶老人出门,却可能让老人生不如死,也是一种甩老。还有些甩老族则会把老人从家中赶出去,也不送养老院,让老人无处安身等等。这样的甩老事件更具有隐蔽性,甚至更经常发生。 儿子带老母租房留字条消失 房东无奈当褓姆 2016年5月25日《楚天都市报》报导一则甩老的新闻。 24日上午,江汉区金家墩15号三楼一间简陋房间里,67岁的房东李兴安婆婆正在帮租客夏婆婆清理房内的污物。21日,夏婆婆的儿子尹某带她来此租房,可23日,尹某留下一张字条便消失了。 李婆婆介绍,21日上午,尹某带着年过八旬的夏婆婆,租了3楼一间小房,月租300元。当时,她见夏婆婆年纪太大,且瘫痪,于是问尹某谁来照顾老人。尹某当时说他自己会照顾老母。 23日上午八九点钟,尹某突然找到她,递来一张字条和300元,说谁来接母亲就将300元交给谁,之后哭着跑下楼。李婆婆出门追没追到,她请邻居们看字条上的内容,这才知道尹某走了。 「我无力尽老娘的孝道了,望你们不要责怪我,也希望你们待老娘尽几天孝道后,再让她安然离去,我这一走,不知哪天才能回来。我等这一天也好久了,原谅我的不孝,未能将二老送终。」字条上的内容应该是尹某写给老人其它子女的。 尹某租的房间只有几平方米,夏婆婆躺在床上,听不清,也说不出话。记者多方联系,才得知夏婆婆是汉川人,育有六子一女。老人原本住在汉川的养老院,十多天前因为欠费,被五子尹某接到武汉。 李婆婆说,23日上午,她给老人的七子打电话,接电话的人则说打错了。她四处打听,得知老人的二女儿就在汉口火车站附近开小旅馆,可找到后,对方却拒绝将老人接走。 24日中午,记者见到老人的二女儿,但她表示不会接母亲回家。 老人七子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兄弟姐妹之间关系不好,以前是他负责赡养母亲,三哥也照顾过母亲几年。去年,母亲行动不便住进了养老院,也是他出钱,可后来老人家还指责他不孝顺,他委屈不过,就没有再继续给钱。他希望有人来起诉他们兄弟姐妹七人,让法院判决子女如何赡养老人。 律师认为,夏婆婆子女多,有赡养能力而不愿赡养,子女的行为涉嫌遗弃,婆婆可通过法院追究子女们的责任。 其实,法律约束不了人心,为人子女的如果是心甘情愿的想要孝养父母,不用法律约束他们也会尽孝道。《诗经》《小雅》《蓼莪》篇中有一段诗:「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这一首是儿子悼念父母的诗。诗人痛惜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他,而他却不能报恩德于万一。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直至今日,仍然是必须提倡的公德。我们都会老,现在你甩父母,将来你就被子女甩。 母亲写给儿子的一段话 感人至深 有一次,读到下面这段一位母亲写给儿子的话,让我相当的感动。 「我的孩子: 哪天,如果你看到我日渐老去, 反应慢慢迟钝,身体也渐渐不行时, 请耐着性子试着了解我,理解我; 当我吃得脏兮兮,甚至已不会穿衣服时, 不要嘲笑我,耐心一点儿, 记得我曾经花了多少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如何好好得吃,好好得穿, 如何面对你生命中的第一次; 当我一再重复,说着同样的事情时, 请你不要打断我,听我说, 小时候,我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同样的故事, 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当与我交谈时,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给我一些时间想想,如果我还是无能为力, 不要紧张,对我而言重要的不是说话, 而是能跟你在一起; 当我不想洗澡时,不要羞辱我,也不要责骂我, 记得小时候我曾经编出多少理由,只为了哄你洗澡; 当我外出,找不到家的时候, 请不要生气,也不要把我一个人扔在外边,慢慢带我回家, 记得小时候我曾经多少次,因为你迷路而焦急的找你; 当我神智不清,不小心砸碎饭碗的时候,请不要责骂我, 记得小时候,你曾经多少次将饭菜扔到地上; 当我的腿不听使唤时,请扶我一把, 就像我当初扶着你踏出你人生的第一步; 有一天,你会发现, 即使我有许多过错,我总是尽我所能给你最好的; 当我靠近你时,不要觉得感伤、生气或埋怨, 你要紧挨着我,如同当初我帮着你展开人生一样; 了解我、帮我,扶我一把, 用爱和耐心帮我走完人生, 我将用微笑和我始终不变的爱来回报你。 我爱你,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