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成都市民張志(化名)來到出租車公司尋求幫助。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許晨綜合報導)見多了出租車司機拾金不昧、主動歸還乘客丟失錢物的報導,今天要說的這起事件中的司機表現,給人以道德敗壞的感覺。真正應了古人說的一句話:人心不古,現世報應。 事情是這樣的,據《華西都市報》2016年2月21日報導,2月17日,成都市民張志(化名)抱着3歲的孩子出門遊玩。走了一會兒後,孩子着急上廁所,因周圍沒有衛生間,他便打了輛出租車送孩子回家,坐在後排座位上。 剛付完車錢,張志的蘋果6S手機響了。因騰不出手來接聽,他就把手機放在座位上,先將孩子和手上的東西放下車,等再返身拿手機,不料,出租車轟的一聲突然起步開走了。 「簡直是轟起油門跑的,那個地方剛好有個彎道,我幾大步追出來就沒看到車了。」張志說,「當時我在車外面都能聽到手機的來電鈴聲,司機不可能聽不到。」出租車離開後,張志趕緊用另一部手機撥打車上那部手機,但「最多五六分鐘就關機了」。 「遭了,有人要『黑』我的手機……」張志趕緊將孩子送回家,跑到派出所報警,並提供前6個數字的「川AT***」車牌信息(最後一個數字,他說車開得太快,沒看清)。 通過警方調查,發現這輛車隸屬於某出租車公司,且車型與尾數類似的,只有5輛。 失主提出2,000元酬金 司機還是說「沒撿到」 隨後,張志立即開車趕到該出租車公司。工作人員幫他查詢後,找到相同時間出現在相同地點的出租車,打電話過去,出租車司機鄧浩承認在那段時間內,張志的確乘坐他的車,但否認撿到手機。 「不對啊!我從監控裏面看到,出租車開走後一直沒有其它乘客上車,而我的手機在五六分鐘之內就關機了……」張志心存疑惑,請出租車公司工作人員提供鄧浩的聯繫方式,想再詢問一下。 「他們當着我的面,徵得鄧浩的同意後,把電話號碼給我了。」張志說,第二天一早,他給鄧浩打電話,提出「歸還手機後願付1,000元酬金,並送錦旗到公司」,但鄧浩仍說沒撿到他的手機,不過同意回頭幫他認真在車後排找一找,讓他等消息。 18日晚些時候,鄧浩給張志回了消息:「座位、腳墊都找過了,還是沒找到(手機)。」 「我再次覈對乘車時間和監控畫面,判斷手機是他拿的。我告訴他,『給你翻倍的酬金2,000元,請你再找找。』他回答19日給我打電話。」張志對記者說。 酬金再次加到4,000元 司機鬆口「考慮一下」 19日上午,鄧浩並沒有如約打來電話。「眼睜睜看着手機就這樣沒了,很絕望,很想不通。」張志於是又給鄧浩打去電話。「主要是我手機裏面的信息太重要了,存了很多客戶電話,還有很多公司的資料。我告訴他,手機可以送他,再給他一筆酬金,但得把資料拷來還我。」 可是,鄧浩還是一口咬定沒看到手機。 在張志提供的第三段錄音中,記者聽到,這次張志不再委婉,而是直截了當地告訴鄧浩,「你我都清楚,手機在你手上,不是你找不到。這樣嘛,我給你4,000元,你把手機還我……」 在溝通了近2分鐘後,鄧浩鬆了口,「我也理解你,我曉得你這個人還是多巴適的。我考慮一下,你等我電話。」 司機要求把錢放到指定垃圾桶 卻拒絕見面 19日傍晚,出租車司機鄧浩用另外一個手機號碼給張志打來電話。談話中,鄧浩要張志把酬金放到指定的垃圾箱裏面。 但是張志表示,當面檢查手機裏面的儲存電話後再當面把錢給他。 雙方堅持不下後,的哥鄧浩掛斷電話。張志又回撥過去,但接電話的人表示不是他打的電話,是鄧浩借用了他的手機,他不知道雙方聊了些什麼,請張志撥打鄧浩本人手機。 鄧浩利用別人的手機勒索,張志後來再撥打鄧浩的手機,直到20日中午一直無人接聽。 公司道歉 開除當事的哥司機 20日,張志來到鄧浩所屬的出租車公司尋求解決此事。由於是週末,該公司無人上班,公司要張志下週一上班時,帶着錄音證據和其它身分證件到公司處理,到時候每個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和公司領導都會在,也會通知駕駛員鄧浩到場。 此事經媒體報導後,一些法律專家認爲即使歸還手機,還是要法律制裁,因爲已經形成事實上的詐騙。鄧浩看到諸多報導後,嚇得要命。失主張志向記者介紹,從21日下午起,鄧浩就給他打電話,表示「不要錢了,馬上還手機」。22日上午,張志在單位開會時,鄧也打來二次電話,說自己會盡快把手機還給他。 22日下午,記者跟隨張志一起來到鄧浩所屬出租車公司。公司督查部部長鬍安全當面向張志道歉,並介紹處理情況。 他表示,公司接到交委主管部門的指示,對此事進行詳細調查,認爲張志向媒體反映的經過屬實。 「根據公司規定,公司對他(鄧浩)作出開除的處理,這樣的人已經不再適合在我們這個服務行業裏繼續工作。」胡安全說。 「我代表公司向你道歉。雖然這是個案,但我們要嚴肅處理,舉一反三,加強這方面的教育。」胡安全起身向張志道歉。 不過,公司兩次聯繫鄧浩到辦公室時,鄧浩並沒有露面,而是委託同車搭檔把手機送來。 張志的手機在經過一波三折後,最終物歸原主,但其歸途坎坷,宛如電視劇情。 「不要錢了,主動歸還手機」這個轉機並非鄧浩良心發現主動歸還,而是輿論的壓力。 當事的哥司機沒露面 辯稱被誆了 記者後來給鄧浩打了一個電話,鄧浩還繼續對記者狡辯,反咬一口說自己和張志本人從打電話開始,是被一步步「誆」了。謊稱「我開始並沒看到手機,是第二天早上洗車時從座位縫隙裏看到的」。正猶豫間,失主卻次次提價,屢屢利誘,最終「昧良心」犯下胡塗事兒。 失主爲什麼要「次次提價,屢屢利誘」?4,000元並不是一個小數字,若不是裏面的電話號碼對失主特別重要,誰願意平白無故的拿出錢來? 鄧浩的行爲已經從貪婪構成詐騙。詐騙這種行爲決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而是心慢慢變壞到這種程度。 鄧浩的狡辯和栽贓說明他並沒有想改邪歸正,這才是他生命的真正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