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陝西律師協會9月15日在官網發出《關於律師參與辦理重大、敏感及羣體性案件的指導意見》,規定律師在辦理重大、敏感及羣體性案件時,不得發表公開信及參與或發起圍觀、聲援行動。這被輿論認爲是對「死磕派」律師的強力約束,引發激烈爭議。 對此,被譽爲「死磕派」的任全牛律師9月17日接受採訪時稱: 「在不違法的情況下,不涉及隱私、不涉及國家機密,爲什麼不能公開呢?公民也有監督權,他是所謂的三種重大疑難、敏感、羣體性這三類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什麼叫敏感?這個法律上沒有規定,很難劃分的,沒有標準,他們也不敢公開標準。」 根據《意見》,「重大、敏感」的案件是可能引發羣體性上訪的案件,涉及社會敏感問題,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案件等。具體包括涉及:恐怖活動、黑社會性質、邪教性質、非法集資、拆遷安置、特別重大賄賂等案件。 《意見》中提到,規定是爲了防止有的律師打着維護憲法的幌子,製造輿論壓力和社會影響,向辦案機關施壓,干擾案件依法處理。 對此,曾代理多起敏感案件、在網絡媒體公開披露中國雙規酷刑的湖南湘軍律師事務所律師蔡瑛告訴本臺,律師羣體對此規定不予認可。在中國權大於法的現實下,能干涉司法的是權而非所謂輿論。 蔡瑛:「沒有什麼效力,也沒有通過律師代表大會表決,就是領導搞出來的一個規定,這個規定我們不予認可。這是一種倒退,是一種限制律師依法維權的條文。無論是輿論綁定司法,還是司法綁定輿論,都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法律上都有程序。他現在說庭外因素干擾審判,實際上是故意把矛盾的焦點引入到輿論、老百姓、社會關注這個案件,視爲一種庭外因素。實際上在中國,干擾司法的是庭後面的有關部門的領導,普通老百姓無法左右和干預司法。」 這一規定的出臺在網絡引發巨大爭論。有意見認爲,此規定是對「訟棍」的限制,阻止輿論干預司法公正。但也有不少人質疑,法院不依法採信律師的意見,又沒有申訴的途徑,律師該怎麼辦呢?且法院還沒出判決結果,怎麼判斷律師歪曲和誤導? 有網民說:現實中,絕大多數律師都能遵守職業操守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死磕律師的存在是對法治的踐踏,不是所有訴訟都能達到你想要的結果或效果,更不能去製造輿論煽動民粹來爲自己博取名聲,勝訴了沉默的離開更能獲得認可,敗訴了一句遺憾更能贏得尊重。 另一網民則表示:如果放開了輿論監督行政權力,這條還是不錯的。目前行政權力操作一切,這樣限制律師,只能呵呵了。 對此,任全牛律師表示,「訟棍」是對維權律師的誣衊,相關部門不管權力干預司法,卻要管住律師和老百姓的嘴: 「只要你認爲你的權利受到了損害,都有權利去訴訟。最終的權利是不是受到了侵害,是不是能得到保障,能不能得到維護,是法院有權裁決的事情。你不能說我喜歡打官司我就是訟棍,什麼叫訟棍?這是典型的中國傳統的糟粕文化的誣衊。現在是屬於專制下的個別團體,爲了自己的權利和利益誣衊另一個羣體,特別是眼下的維權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