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瑛律师。

【人民报消息】陕西律师协会9月15日在官网发出《关于律师参与办理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律师在办理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时,不得发表公开信及参与或发起围观、声援行动。这被舆论认为是对「死磕派」律师的强力约束,引发激烈争议。 对此,被誉为「死磕派」的任全牛律师9月17日接受采访时称: 「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不涉及隐私、不涉及国家机密,为什么不能公开呢?公民也有监督权,他是所谓的三种重大疑难、敏感、群体性这三类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什么叫敏感?这个法律上没有规定,很难划分的,没有标准,他们也不敢公开标准。」 根据《意见》,「重大、敏感」的案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案件,涉及社会敏感问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等。具体包括涉及: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邪教性质、非法集资、拆迁安置、特别重大贿赂等案件。 《意见》中提到,规定是为了防止有的律师打着维护宪法的幌子,制造舆论压力和社会影响,向办案机关施压,干扰案件依法处理。 对此,曾代理多起敏感案件、在网络媒体公开披露中国双规酷刑的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律师蔡瑛告诉本台,律师群体对此规定不予认可。在中国权大于法的现实下,能干涉司法的是权而非所谓舆论。 蔡瑛:「没有什么效力,也没有通过律师代表大会表决,就是领导搞出来的一个规定,这个规定我们不予认可。这是一种倒退,是一种限制律师依法维权的条文。无论是舆论绑定司法,还是司法绑定舆论,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上都有程序。他现在说庭外因素干扰审判,实际上是故意把矛盾的焦点引入到舆论、老百姓、社会关注这个案件,视为一种庭外因素。实际上在中国,干扰司法的是庭后面的有关部门的领导,普通老百姓无法左右和干预司法。」 这一规定的出台在网络引发巨大争论。有意见认为,此规定是对「讼棍」的限制,阻止舆论干预司法公正。但也有不少人质疑,法院不依法采信律师的意见,又没有申诉的途径,律师该怎么办呢?且法院还没出判决结果,怎么判断律师歪曲和误导? 有网民说:现实中,绝大多数律师都能遵守职业操守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死磕律师的存在是对法治的践踏,不是所有诉讼都能达到你想要的结果或效果,更不能去制造舆论煽动民粹来为自己博取名声,胜诉了沉默的离开更能获得认可,败诉了一句遗憾更能赢得尊重。 另一网民则表示:如果放开了舆论监督行政权力,这条还是不错的。目前行政权力操作一切,这样限制律师,只能呵呵了。 对此,任全牛律师表示,「讼棍」是对维权律师的诬蔑,相关部门不管权力干预司法,却要管住律师和老百姓的嘴: 「只要你认为你的权利受到了损害,都有权利去诉讼。最终的权利是不是受到了侵害,是不是能得到保障,能不能得到维护,是法院有权裁决的事情。你不能说我喜欢打官司我就是讼棍,什么叫讼棍?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的糟粕文化的诬蔑。现在是属于专制下的个别团体,为了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诬蔑另一个群体,特别是眼下的维权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