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1月26日,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终于同意接受36名尘肺矿工要求撤销被骗签署的《工作赔付协议书》的起诉材料,在拒绝受理二年后终于得到立案的初步响应。由于工作环境恶劣,36名矿工患上尘肺,矿工们因此走上维权之路。 36名矿工遭遇尘肺命运 江西省乐平市资源丰富,集中了不少煤矿企业。矿工长期从事井下采煤工作,粉尘滚滚,不戴口罩,他们的鼻孔被白色的粉尘堵塞。煤矿场从未给他们做过身体检查,在这样的环境下,36人患上尖肺病。据王水火表示,自1995年2月至2010年11月,他一直在乐平市赵家山煤矿打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赵家山煤矿也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费。 2012年6月,36名尘肺病职工将赵家山煤矿以及三个承包人诉至仲裁庭。2012年8月,乐山市仲裁委裁决,令赵家山煤矿以及承包人一次性赔付王水火等人14万~29万元数额不等的赔偿。据职工反映,仲裁裁决的赔付标准是按工月平均工资1,937元计算的,他们也认了。但是裁决生效后,赵家山煤矿拒不履行仲裁裁决,一直没给钱。 职工「被骗」签下协议书 「当时煤矿的人说钱不够,先给我们30%当营养费,剩下的赔偿款再想办法解决,在场的领导也是这么和我们工人说的。」李教保说,他和其它浯口镇的工友是在2012年10月30日签署的协议书。 然而,在乐平市政府提供的《工伤赔付协议书》中赫然写着「一次性赔付仲裁赔偿款的30%」,「乙方在获得甲方赔付后,自愿放弃再向甲方申请赔付的权利」等内容,相当于企业以30%的金额对全部赔偿款进行了一次性买断。 「我们这群人基本上都是文盲,对于协议上的内容没能力辨认,在场的领导也没给我们宣读内容。」李教保说,当时他和工友一个个排队进屋签名,在政府人员和矿方人员的催促下,根本没有研究协议书内容的时间。 法院为何一再保持沉默? 感觉受骗的职工们一夜无眠,第二天一大早就找律师写了起诉状,要求乐平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但乐平法院以「你们已经签了字,自愿解决了」为由不予受理。 2013年4月份开始,矿工们以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工伤赔付协议书》。在以后的一年时间内,矿工们多次向乐平法院起诉,法院却一直拒绝受理,也不公开告知理由。 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维权矿工说,「法院工作人员私下说,当地一位副市长不允许受理执行。我们去问当地政府及煤矿的人,他们就说如果不接受30%,就一分也拿不到。」 为了拿到全部赔偿款,矿工卢申泉等人曾多次上访。卢申泉说,「所有能想的办法都想到了,找律师援助,找人发微博,去法院起诉,到各地上访,可我们最终才拿到赔偿款的50%。我们上访还被当地警方拘留了……这个病越来越重,要是不领哪有钱看病呐!」 据说,尘肺病治不好,最后连呼吸都困难,只能等死。矿工盛有水在承受呼吸衰竭的无尽折磨后于2014年10月去世,更多矿工因无法工作而发愁生计,在贫病交加中艰难度日。 有媒体点评称:虽然协议白纸黑字,但当地政府调节后,工人的赔偿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显然有悖常理;虽然法院拒绝受理,但不公开告知理由也难免疑点重重。工人们说他们不识字所以被人骗了,但好在,这个世界上识字的人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