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網絡轉帖被捕的廣州企業主樑祝強。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永立報導)廣州企業主樑祝強因網絡轉帖被捕後,檢方因證據不足不起訴,梁祝強獲釋後提國家賠償申請,獲賠4萬餘元(人民幣)。 據《維權網》報導,57歲的廣州企業主樑祝強,因網絡轉發有關民主憲政等文章,2014年12月10日被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分局以「尋釁滋事」爲由傳喚,11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5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准逮捕。此後案件移送至廣州市檢察院。 檢方起訴書中認定:2013年開始至案發時爲止,犯罪嫌疑人梁祝強,在騰訊網上註冊網名爲「木兄弓」賬戶,開設「楚風漢韻」QQ羣,在家中計算機多次發表非法煽動言論。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梁祝強於2014年12月4日在網上發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嚴重危害了國家安全。 由於梁祝強的家屬可能受到恐嚇,不敢對外聲張,一直到有網友無意中到他家裏才得知梁已被捕。梁的廣州朋友認爲,梁的被捕可能與他轉發香港佔中事件報導有關。 2015年6月5日,廣州市檢察院稱,經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後,該院認爲梁祝強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 梁祝強獲釋後,向當初批准逮捕他的荔灣區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2015年12月15日,荔灣區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給予梁祝強被羈押187天的賠償金41,087.64元,而精神撫慰金的賠償申請2萬元則予以否決。 有網友發現,梁祝強案可能是近年來全國第一起被以涉嫌煽顛罪刑拘逮捕而獲國家賠償的案例。這標誌着現在有的執法人依然按照中共迫害百姓的慣例做,而有的執法人是按照習近平的指示在做。這種現象估計會持續一段時間,司法才會真正走上法治的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