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周瑄經常告誡部屬要依法辦案,主持正義,不要怕擔風險,不要徇私枉法,不能出冤案。

【人民報消息】明朝的周瑄,山西陽曲人,生於書香世家,其先輩皆以行醫爲業,在鄉下以有善行聞名遐邇。周瑄爲人正直,待人寬厚,勤於職守,史稱其「性剛直,蒞政勤敏,當大事,決大疑,推誠佈公,廟堂嘉其忠節」。 正統年間,周瑄被授予刑部主事,處理法律案件。有時爲了澄清疑案,他跋山涉水,微服走訪民間竟達數月之久,直到案情查明爲止。正統十二年、十三年,周瑄先後奉命提審南京、北京兩地區的一些較大案件,每發現一起冤案,當即皆予以平反昭雪,於是賢聲大着,遷升刑部員外郎。 周瑄善處積案,「以洗冤救民爲己任」,上任後晝夜加班,僅用三天盡平積案,被平反釋放的達800餘人。一次,有強盜被官府捕獲,某校尉受賄放了盜賊,而以與自己有私怨的人來代替充數。周瑄明察秋毫,悉心審理,很快使案情大白,爲無辜者雪洗了冤屈,校尉遂以縱盜、誣陷罪入獄。 景泰元年,因吏部尚書王直的推薦,周瑄被破格升爲刑部右侍郎。他理案縝密,辦案迅捷,屬吏仰慕,吏風爲之大治。順天、河間兩府大旱、民飢,周瑄奉詔賑救災區。 這年九月,明英宗復位,以周瑄是當年隨徵之臣,詔還朝廷,另有重任,周瑄則不聽詔,以賑災爲己任,「遍歷所部,大舉救荒之政,先後賑饑民二十六萬五千,給耕牛種子各萬餘」,直至災情緩解,民有餘力,才回朝「奏行利民八事」。明英宗任周瑄爲刑部左侍郎。 明英宗復位後,信任錦衣衛指揮使門達、校尉逯杲等人,這些人干擾司法案件,多次製造冤假大案。周瑄爲此心憂,在這樣艱難的環境中,他仍然盡力糾正冤案。還經常告誡部屬要依法辦案,主持正義,不要怕擔風險,不要徇私枉法,對於因爲各種原因移交到刑部裁決的案件,一定要公正斷案,不能再出冤案。 周瑄往來於鎮撫司(錦衣衛機構)諸斷案者之間,「開諭以理,多所匡正」;同時,戒飭諸司,勿得懾於鎮撫司的淫威而不敢拯救無辜、匡正冤獄。因此移交刑部的一些案件,都得到公正的處理,迅速扭轉冤案濫行。 周瑄主張在持法平允的前提下,「意主寬恕,不爲深文」,即慎刑寬恕,決不苛刻的引用法律條文來任意定罪。他長期在刑部任職,屬下亦行事謹慎,沒有敢欺瞞他的。 景泰七年,周瑄改任右都御史,負責督理南京糧儲。在此期間,他「捕懲作奸者多人,宿弊爲清」。得知鳳陽、徐州等地發生饑荒,他迅速前往賑濟,將實情稟奏朝廷,獲廩四十萬以賑災,安撫一方,吏民稱頌。 不久,周瑄升任南京刑部尚書,立時「士類相慶,以爲得人」。他一上任就下令各部門,在5日內對所有在押犯人的案件重新覈查,很快獄中所有積案都得到了處理。對於疑難案件,他督促各部門限時辦結案件,不得拖沓,使獄無滯囚,風清氣正。 有一次右都御吏高明問周瑄:「您總是精神充沛,身體康健,並且家中多兒子,有何養生之法,望不吝賜教。」原來高明一直爲沒有子嗣而憂慮,周瑄說了一句很平常的話:「我多次在朝中及地方任職,所任官職多是司法斷案。」高明聽後感到慚愧,他知道周瑄待人處事仁慈寬厚,而自己卻苛刻嚴厲,從此改過遷善,理案審慎,並開釋無辜、昭雪錯案,果然善有善報,高明不久也有了兒子。 周瑄不慕榮利,出入兩京爲官近四十年,清廉無蓄,兩袖清風,以致告老後家無田宅可歸,於是在南京定居下來。周瑄的兒子周經任禮部尚書、周紘任吏科給事中,博得「父子尚書,兩代清官」之美譽,孫輩周曾、周孟等亦爲高官,再得「四世宮保」之盛讚,而且均承繼了寬仁厚道、清正廉明的家風。 (事據:《明史》《客座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