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取了賢士的意見,才制定出好政策;有了好政策,才會得民心啊!

【人民報消息】北宋慶曆六年(紀元1046年),三司使王拱辰建議把河北兩州的鹽產全部由官府專營,以便專享其利。 都轉運使魚周詢認爲不可以,並且向朝廷說:「商人販鹽,所經過的州縣,官吏勾結做弊,所徵鹽稅不及十分之二三分。請命令各州縣按十分收稅,任憑商人去賣鹽的州和軍一塊交納稅錢。這樣一年可得緡錢七十多萬緡。」三司向皇帝上奏,要採納這種辦法。 宋仁宗說:「使百姓突然間吃起貴鹽來,這哪裏是我的意圖呢?」於是三司新擬定的禁鹽法令未頒佈下去。 校書郎張方平見到皇帝,叩問:「河北又再次官賣食鹽,爲什麼呀?」皇帝說:「剛開始議論立法,並不是再行官賣。」 張方平說:「周世宗時,官賣河北食鹽,犯法的人常常處死。當週世宗北伐的時候,河北的父老百姓們擋道哭訴,願把鹽稅均攤到夏秋徵收的賦稅中去,從而放開禁令,周世宗允許了他們,這就是今天的兩稅錢。如今的做法豈不就是再行官營的老辦法嗎?況且目前還沒實行官營,契丹就偷販私鹽沒完沒了,如果官營起來,鹽就要漲價,契丹販來的鹽就賣得多,便會積怨於民,而使契丹大獲好處。契丹的鹽入境得越多,如不動用武力去制止,就別想禁絕,邊境上戰事一開打,我們所得的鹽利,遠遠不夠補償用兵的開銷。」 張方平這樣一講,皇帝才完全醒悟了,於是說:「告訴宰相:立即停止對食鹽官營的打算。」 張方平這時又說:「打算官營鹽法的佈告雖然還沒有發下去,可是下面的百姓們家家都知道了。應當用皇帝的手詔,直接宣佈免除這種辦法,不可以讓命令出自臣下之手。」 皇帝又接受這個好意見,大喜,立刻寫手詔,下達命令,交張方平去辦。河朔的父老百姓得知,相互跟隨着去拜迎聖旨,在澶州辦了七天佛老會法會,以此來報答皇帝的恩德;並且在北京把詔書的文字刻在碑石上。以後,父老百姓從詔書碑下經過時,都會自動的跪拜流涕,感謝皇上的濟民之恩。 宋仁宗知道後,感慨的說:「我聽取了賢士的意見,才制定出好政策;有了好政策,才會得民心啊!」 (《宋史‧食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