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著名維權律師郭飛雄遭中共移送法院起訴。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李幗吉綜合報導)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因「南周」事件被捕的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其代理律師張雪忠表示,他週一(6月23日)向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查詢時,獲告知案件於上週五(6月20日)移送法院。 他說:因爲週日是限期,他要決定要麼起訴,要麼不起訴,我打電話跟檢察院確認的,已送到法院。我亦跟他約好下週要會見。 張雪忠又透露,被以「涉嫌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逮捕的廣州維權人士孫德勝的案件,亦已移送法院。兩人將會同案被起訴。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畢業於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作家、法律工作者。曾經參與2005年廣東太石村維權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等維權活動。郭飛雄曾多次被警方關押、毆打,他也曾幾度絕食抗爭,最長達五十多天。 郭飛雄於2006年9月被拘捕,此案曾因證據不足兩度「退查」。郭飛雄在看守所會見律師時陳述,在被祕密押送瀋陽期間,遭到包括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的酷刑逼供,因不堪侮辱與酷刑,曾撞向玻璃自殺未遂。 自2003年投入維權運動以來,郭飛雄4次被非法拘捕。非法毆打和酷刑,其中包括: 1、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被疲勞審訊13個日夜,不許他睡覺。 2、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戴上腳鐐100多天。 3、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手腳穿插固定銬在木板床上42天,全身不能彎曲。 4、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被警察拔頭髮、搔癢侮辱達20多天。 5、在被轉押沉陽後,被辦案人員戴上死刑犯的黑頭套,押到祕密關押地點進行暴打。 6、在瀋陽警方辦案人帶到祕密關押地點,坐老虎凳4小時。 7、在瀋陽祕密關押地點,被辦案警察兇殘地反吊雙手懸空,靠雙手肩關節支撐全身重量。 8、在瀋陽祕密關押地點,被辦案警察用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郭飛雄不堪其辱,憤而衝向玻璃窗自殺未遂。 9、沉陽警方把郭飛雄與死刑犯關押在一起,絕望的死刑犯威脅要挖他的眼睛。郭飛雄不得已奮力砸破窗戶玻璃與之抗爭。 2007年11月,郭飛雄因五年前出版的揭露沉陽官場腐敗的雜誌《沉陽政壇地震》,而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款4萬元人民幣。 郭飛雄法庭辯護指出,此一指控沒有任何書證和物證,僅憑數十人口供,沒有法理依據。對他的判決屬於典型的政治報復。而審訊175次中95%時間詢問的是太石村罷官、維權、接力絕食等內容。 在廣東梅州監獄中,郭飛雄被以「公安部特大案件罪犯」名義單獨關押,多次遭受毒打,又曾頻於死亡邊緣。曾一次絕食75天。 因爲郭飛雄參加維權活動和被判刑,家人也先後受到株連。先是他的妻子張青失去工作,後來兒子被當局阻攔不能入小學失學一年,女兒入初中受到控制,家中銀行帳戶被凍結,法院強行提走家中的存款,每個存摺上僅僅留下十元左右餘額。 2009年初,郭飛雄的妻子張青攜兒女逃離中國,4月到達美國。同年11月獲得美國政治庇護。 5年期滿後,郭飛雄於2011年9月出獄。 2013年8月8日,郭飛雄以「涉嫌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廣州國保密捕,其後被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