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9月13日,新华网刊登了一则消息,说印度法院判处4名成年轮奸案被告全部死刑,处以绞刑。六名轮奸犯中,主谋在关押期间自杀,另一名案发时未成年(差几个月就满18岁)的最残暴被告(6人中最恶劣行为都是其所为),今年8月被判处三年感化教育。当时的判决引发公愤。 受害人律师被迫出手 9月14日,李天一的主辩律师陈枢在博客中,发表了《关于对李天一被控强奸案辩护的辩护──对所有深度质疑的回复》。 9月16日,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通过新浪微博发文,被迫披露更多案情,并回应李家的质疑,说李天一们轮奸时驾轻就熟,都是强奸、轮奸的老手儿。田参军发表了《关于对李天一被控强奸案辩护的辩护──对所有深度质疑的回复》来阐述部份原本不愿意透露的事实。 田参军在博文中说:李天一等涉嫌强奸案件,因为具有「名人之后」、「未成年」和「轮奸」等等敏感因素,社会舆论一开始就牢牢地聚焦在这个原本普通的刑事案件上。因为要保护涉案的未成年人及被害人的隐私,本案的诸多信息都是不能对外公开的。 田参军写道: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本案的很多信息还是透过不为人知的渠道,一点一滴地不断地向社会渗透。更令人深感遗憾的是,这些被「走私」出来的信息,很快被人或者添油加醋,或者改头换面,或者借尸还魂等等,改造成了谣言,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遗毒深远。 博文还说:还有的人,根本没有掌握任何案件信息,却故意捕风捉影,甚至无中生有,到处捏造和散布对自己有利的谣言,抹黑对手,混淆视听。 现在,一审法院的审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不日即将公开宣判。但与此同时,各路人马的造谣生事也在快马加鞭,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现在,社会上对这个案件的认识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混乱。这种模糊混乱的状态,令大众感到越来越恼火,越来越厌倦。 轮奸案犯们轮奸时驾轻就熟 博文还解释了为何要爆出「李天一及其同伙轮奸时驾轻就熟」,田参军律师的这个博文当天被新华网转载。 博文写道:陈律师开宗明义地指出,他的写作目的是「还原本案的事实真相,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是,在后面的行文中,陈律师却身不由己地偏离了案件事实,情不自禁地进行了大量的假设和揣测……本律师就李天一等被控强奸案与陈律师进行商榷,同时也破例对案件事实进行适度披露,希望通过展示相关证据,击破不实言论,澄清案件事实,真正还原事实真相。 博文说,应广大网友的强烈要求,本律师就李天一等被控强奸案与陈律师进行商榷,同时也破例对案件事实进行适度披露,希望通过展示相关证据,击破不实言论,澄清案件事实,真正还原事实真相。 李天一的主辩律师陈枢发文声称,「李天一没有为发生性行为而实施暴力」。其理由为「由于被害人一直是主动出台卖淫,因此李天一等对所谓被害人实施暴力没有任何动因,未成年人等对所谓被害人实施暴力与生活逻辑明显不符,事实恰与此相反。」 田参军律师在博文中举例说:比如李天一2月25日亲自供述,「我和张某某(同案)还有王某先是摁着她并且捂住她的嘴,我们还说,你这个婊子别闹了,装什么清高,后来我和王某、张某某(同案)就抽了她几个嘴巴,不让她喊,后来她就不太喊了」。 2011年9月15日,李天一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2012年9月获释。过了不到5个月,2013年2月因轮奸被刑事拘留,3月7日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7月8日被正式提起公诉。 3月8日,审讯时,司法人员问:「在电梯里你为什么打这个女子?」李天一亲自供述:「在电梯里面因为她骂了我,我才打的她」。 田参军律师透露,五名被告人在同被害人杨女士发生性关系之前,并没有征得被害人杨女士的同意,相反,在被害人杨女士意欲逃离及反抗过程中遭到李天一等人殴打及谩骂。 比如,被害人杨女士在2月20日陈述:「我问坐在我左边的那个穿黑色外套和灰色阿迪达斯运动裤的人(即李天一):张某某在哪儿,他说:你不用管张某某在哪儿,今天晚上你就是我们的。后来我就不停的央求他们放了我,他们不同意。」 进入湖北大厦8915房间后,被害人更是苦苦哀求五被告人放过自己,不要碰自己,同样遭受殴打和辱骂。李天一先命令被害人杨女士自己脱衣服,见被害人杨女士没有动,就指示王某收拾收拾被害人杨女士。王某随即连踹被害人杨女士头部四脚。 田参军律师透露,比如被告人大魏2月22日供述:「李天一对被害人杨女士说开始吧,赶紧脱,杨女士不脱,李天一对王某说,兄弟上!王某拽着杨女士的头发将她拉到卫生间和单人大床之间的夹缝,杨女士蹲在地上,王某踹杨女士的头,杨女士就哭了。」 杨女士的衣服被强行脱光后,先由李天一对被害人杨女士实施了性侵害,随后依次是王某、大魏、张某某(同案)和小魏。五名被告人都成功地对被害人杨女士实施了性侵害,五人在对杨女士轮流强暴的同时,还采取极为卑劣的方式侮辱她。 田参军律师在博文中透露,五人在实施这些行为时,事先没有商量,现场也无人指挥,但是配合得非常默契。由此可见,此五被告人对以这种方式对女孩子进行性侵犯非常熟悉,可以说是轻车熟路,游刃有余。 据官方报导,被抓捕时,车上有4个轮奸犯,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看来又要带到哪里去糟蹋。 9月16日,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通过新浪微博适度还原了事实真相。 9月17日,新华网以《网曝李双江旧文证李天一涉案时已满18岁》为题转载了《网易娱乐》的报导,其意尽在不言中。 ◎ 应依照朱德孙子的判决尺度,别想逃脱审判 报导说,近日,有网友曝出在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创办的杂志《妇女生活》2002年第7期,首篇刊发了李双江《家教的关键是塑造孩子的性格》一文。其中李双江对李天一描述为:「李天一当年8岁,读小学三年级。」 据此,如果文章是2002年所写,李天一今年已经19岁;如果文章是李双江以前所写,李天一今年大于19岁。所以,在轮奸案发生时,李天一至少已年满18岁。
李双江的文章说:「我儿子叫李天一,小家伙圆圆的脑袋,胖乎乎的脸蛋,乌溜溜的黑眼珠,长得虎头虎脑的,很可爱。他聪明伶俐,今年才8岁,正上小学三年级,能背200多首唐诗,唱几十首歌曲,画也画得不错,被大家称为『小天才』。 由于我和妻子梦鸽都很忙,儿子是由他姥姥带大的。加上幼儿园、小学低年级的老师几乎全是清一色的女性,所以儿子得到的几乎全是软绵绵的爱。身处这样的环境,儿子性格有些软弱,脂粉气较重,缺乏男子汉的阳刚之气,有时在学校还难免受孩子们的欺负。所以,现在我就有意的培养他刚毅、果敢的男子汉品质。 在大多数孩子心中,父亲是英雄,可以给他带来安全感和信赖感。经常和父亲一起愉快玩耍的孩子,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而我一直忙于事业,与儿子相处的时间不多,儿子对我较『陌生』。发现这一苗头后,从2(X)0年开始,我经常抽时间跟儿子交流,与他一起做游戏,星期天还与他比赛爬山、游泳。兴之所至,我还趴在地上让儿子当马骑,我们父子俩玩得很痛快。」 如此说来,李天一从小得到的都是女性的关爱,从姥姥到幼儿园、小学低年级的老师都是女性,奇怪的是,为什么李天一反而专门暴力性侵女性呢?这不是畜牲么?要是在印度,就处以绞刑了。 在中国,轮奸被枪毙也不是没有先例,朱德的两个亲孙子一个被枪毙,另一个判无期徒刑,中共在根据地的时候,排位上是「朱毛」,朱德在前,毛泽东在后。有人说:这些轮奸犯的家长与朱德的地位相差天壤之别,朱德的孙子被枪毙了,李双江的兽行儿子有什么资格可以网开一面?!△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