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轮奸案李天一死抗是因为有一个后台!
李天一维持原判,坐牢10年,大快人心!

【人民报消息】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北京时间2013年11月27日09:58,新浪转载北京法院网的新闻说: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新浪网目前已有5115条评论,共75422人参与,真是万民欢呼:符合民意! 下面是部份帖子和跟贴: 意料之中 深圳人民发来贺电 珠海人民发来贺电 山东人民发来贺电 梅州人民发来贺电 杭州人民发来贺电 广东人民发来贺电 北京人民欢庆 有因就有果,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 这件案例不在乎谁是谁非,而是挑战了社会良知。以后路人遇到危机,没有人看见敢出手! 张起淮和李霄霖从此留下了一世骂名,并将被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因为他俩丧尽天良、贪恋金钱、沽名钓誉、助纣为虐、违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于11月19日为禽兽不如的全国人民所不齿的轮奸犯李天一作了失败的「无罪辩护」。 请用四个字来形容此时的你心情!我想说的是:大快人心! 跟贴: 举国同庆! 欣喜若狂 罪有应得 普天同庆 邪不压正 敲锣打鼓 一声春雷 奔走相告 热烈鼓掌 有朋友说:哈,阴霾没有白下,北京到底是干净一些了,李天一等人轮奸案二审依然没有让恶人得逞,大快人心!符合民意!再接再励!△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