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新華網首頁,沒有任何人對這篇新聞負責!
【人民報消息】2013年1月26日,新華網首頁有一個新聞,題目是《羅讓貢求、羅讓才讓故意殺人案一審開庭》。這兩個名字一看就是藏族人。從中共非法建政以來,對藏族人、維族人等少數民族的鎮壓和迫害是駭人聽聞的。尤其近年來僧侶們用自焚來抗議中共對信仰的迫害,導致國際社會的強烈抗議。
新華網四川阿壩1月26日報導,「2013年1月26日,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羅讓貢求、羅讓才讓故意殺人案。」
報道說,「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於2012年12月31日向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羅讓貢求單獨或夥同被告人羅讓才讓教唆、幫助羅讓澤周等8人自焚,致其中3人死亡。羅讓貢求與境外『格爾底寺新聞聯絡小組』工作人員三木旦長期保持密切聯繫。2009年後,三木旦指示羅讓貢求負責組織蒐集自焚人員信息並向境外傳遞。」
報道還說,「2012年初以來,羅讓貢求煽動、引誘、教唆羅讓澤周、澤南自焚,並承諾在二人決定自焚後將自焚情況傳遞到境外,後讓羅讓澤周、澤南先後於2012年3月16日、3月28日自焚死亡。2012年8月9日,羅讓才讓得知覺巴有自焚意願後,向覺巴提供了羅讓貢求的聯繫方式,並將覺巴打算自焚的信息告知了羅讓貢求。爲堅定覺巴的自焚想法,羅讓貢求記錄了覺巴的相關信息,用手機爲其拍照,並承諾將其自焚信息傳到境外、幫覺巴向家人轉達遺言。次日覺巴自焚死亡。羅讓貢求還先後教唆羅讓扎某、扎某、索某、才讓東某自焚,羅讓才讓還教唆陳立甲某自焚,上述人員因本人放棄或公安機關及時發現等原因最終未自焚。2012年以來,羅讓貢求先後把羅讓澤周、澤南、覺巴等人自焚死亡的信息傳遞到境外。」
報道還說,「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認爲,被告人羅讓貢求、羅讓才讓受境外指使,共謀策劃、教唆、幫助8人自焚,致3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在共同犯罪中,羅讓貢求是主犯,羅讓才讓是從犯。」
這種腦殘的報導從習近平當知青到他當上黨總書記的數十年間,從來沒有改變過,過去怎樣腦殘,今天還怎樣腦殘,給那麼高的工資是讓他們四季發情、包二奶的啊,看人家多維、明鏡起碼還知道大幫忙時小罵江澤民,新華社四川阿壩分社的記者怎麼就如此赤裸裸……咦,怎麼該報導沒有刊登記者名字?!再定睛一看,怎麼,連新華網責任編輯都沒有!
沒有任何人對這玩意兒負責!!!
一篇心虛的沒署名記者,沒責任編輯的造謠文章,出自山寨政府門戶網站!
周永康和劉雲山的這種惡行再繼續下去,習近平,你是有責任的。△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