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华在他所居的村民眼里,是一个老实、木讷、重亲情、讲义气的“好人形象”,曾经在乡里干着“上河沙”的活儿,挖沙业务被人承包后,他转而到集装箱码头“扛包”,他的最后一份正式工作是中巴车司机。直到2011年,当他已涉嫌成为累犯的情况下,在父亲去世当天,他依然冒险潜回家中,为其父亲送终,尤此可见其人性尚存,心地并不坏。那么,是谁造就了“犯罪者”周克华?
坊间对周克华的转变有两种说法。在他驾驶中巴车期间在他的车上发现了毒品,他因此被污贩毒,另外一个说法则是指控他贩卖枪支,总而言之由于不令人信服的理由,他被判两年劳教。在此之后他性情大变,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据称连续犯案,八年杀害8人。
由此看来,周克华不是天生就是“罪犯”,他原本可以是这个社会的良性分子。他曾勤奋工作,在“上沙”之余,为过往车辆提供服务,赚取额外报酬,也曾娶妻生子,痴迷于武侠小说、侦探小说,总而言之是个热爱生活的人。这样的人是不会主动走上犯罪道路的。但这个世道害了他,使他对社会、对人丧失了信心,在他心里种下了犯罪的种子,并进而付诸行动,涉嫌制造了一起起大案,将一个“好人”推向了“恶徒”。
上述事例并不孤立,而是在现实社会中大量存在着,这才是最可怕的。刚刚被解救的湖南省永州居民唐慧由于为其被逼卖淫的幼女讨回公道,被地方当局判为劳教。如果没有民间力量推动,这桩黑案不会公诸于世,她也不会有出头之日,将来很有可能成为另一个“周克华”。而据网络信息披露,各地当局把劳教制度当作了打压异己者和上访者的工具,动辄将这些人投入监狱,强制劳动改造。当这些人出狱之后,他们都会成为潜在的“周克华”,在一定的外在条件下,就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比个体的暴力以及犯罪行为更严重的是,群体性暴力事件在现实社会中也此起彼伏,从乌坎到什邡再到启东,中国境内这样的事愈演愈烈,渐成星火燎原之势。前些日子,中共官方媒体对美国枪击案颇为关注,连篇累牍进行报导,却对中国社会存在的更为广泛存在的暴力行为无动于衷。不知他们想过没有,美国出了这种事都是公开透明的,媒体报导的也就是它们那里发生的所有的恶性枪击案,对于可以自由持枪的国家来说,如此凤毛麟角的持枪犯罪案可谓不可思议,反过来想一想,假如法律对中国人持枪也无限制,那将是什么局面?无须推理也可知道结果,整个社会必将动荡不宁。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美国人自由持枪,却犯罪率微乎其微,而中国人并无持枪自由,却发生了无数起持枪罪案?
什么是震慑犯罪的最有效手段?是法律,可是在中国法律被当作儿戏,没人认真执行它,在潜在的犯罪者心目中,法律不是用来承办罪犯的,而是用来打击敌人的,这才是要命的地方。什么是防止犯罪最有效的东西?是社会公平正义,一个没有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会扭曲人的心理,产生反人类情愫,从而将报复社会、残害他人当作乐趣,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正是这个恶劣的世道让一个接一个的“周克华”们茁壮成长,为害社会,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是唯一的办法。数千军警如果最后抓不到周克华,将成为天下笑柄。然而,抓到周克华,甚至枪毙周克华,难道问题就解决了吗?惩治他,只能说慰藉一下死者的冤魂,暂时伸张一下公平正义。可是谁来维护周克华们的“公平正义”?谁来杜绝此类案件?当中国哪一天也能做到像美国那样,即使公民自由持枪,也只会发生零星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罪案之时,那么中国社会才真正到了“善治”的社会,才接近于达到“和谐”和理想社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