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什邡抗暴激發了大陸網友的同仇敵愾。什邡「辣妹」阻攔特警。商家抵制武警。「胖子特警」、「豎中指警」被人肉搜索,被PS惡搞,被要求「定人清除」。大五毛吳法天遭毆打。

什邡一地抗暴,中共不得不緊急調集周邊的警察。如果衆多城市相繼同時抗議,特警也將顧此失彼。

在大陸網友的正義呼聲中,警察在網絡一片沉默,只有綿陽警察「涪城小潘」(新浪微博加V認證)在網上發出博文《什邡隨想》訴苦,稱警察在什邡遭抵制,成過街老鼠。併爲發射震爆彈辯解,同時指抗議者是不安分的異類人士。

網友「北國遊子」,不僅分析了此警察文章的狡辯,並以民主德國統一後,那些所謂的專制「執行命令者」被判刑的例子,並告訴「涪城小潘」:你是有選擇的!最後「六四北國遊子」希望看到此文的人代爲傳播,更希望能傳到小潘那裏。


《什邡隨想》的再想
作者:北國遊子
12-07-06

網絡上近傳「倍城小潘」的《什邡隨想》,看後感覺怒中有哀,哭笑不得。冷靜一想,小潘的「吐槽」很真誠,會感動很多人;但其心態又很矛盾和錯謬,同時也會誤導很多人和他自己。於是,也想隨小潘的「隨想」 再深入想一想。我也很矛盾,既不想小潘看後覺得無法自拔,更不想小潘沉陷其「沒有犯錯誤」而自以爲是。

小潘一邊說:「人警察察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份,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一邊又說:「我們都快成了過街老鼠。我真爲人警察察這四個字感到悲哀。」於是設問:「爲什麼人民這麼恨我們?我後面會說到。」但小潘其實後面也沒說清楚,或者說自己就沒弄明白。

小潘先說:「我們一下成了人民的敵人。感到挺悲哀。」最後又說:「警察有豪情,警察有情感!警察也害怕!警察也勇敢!警察也是人!……請大家尊敬警察!至少尊敬那些沒有犯錯誤的警察!」其間的矛盾,小潘怕是根本沒有意識到。

下面就順着小潘所說來分析。

「人警察察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份,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但你知道「人民民主專政」是什麼概念?

《憲法》只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並說「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但是,並未解釋到底「人民民主專政」的準確概念是什麼。

但《憲法》在「序言」中說了:「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這實際上使得,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與之相悖而成爲空話。而無論「人民民主專政」也好,「無產階級專政」也罷,其實質是「黨領導一切」;具體到人警察察,則一切服從於政法委。

那麼,在黨領導和政法委指揮下,社會現狀怎樣呢?小潘很清楚:「現在咱們國家貧富差距太大,人們仇官仇富心理嚴重。你做的不對,人民當然要發聲」,同時「ZF(政府)處置不力」。爲了應對這些,在政府「做的不對」且「處置不力」引發「羣體事件」時,「警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地方ZF 就是給我們『狗骨頭』的人,你能不去嗎?」你自己想想:這時,警察成爲「過街老鼠」不是很正常嗎?

身在此山中,難識真面目。換個時空也許你容易理解:

奧斯卡最佳影片《竊聽風暴》中,民主德國祕密警察魏斯樂最後一刻人性復甦並因此被貶斥,但在兩德統一後仍像「過街老鼠」般卑微地生存着。

再看看民主德國的真實版:

1997年3月3日,柏林法院判處兩名已經61歲和55歲的前民主德國邊防軍人緩刑21個月和20個月,因爲他們在1962年8月17日開槍打傷翻越柏林牆的不滿18歲的泥水匠學徒費希特,並看着他血盡人亡。

1997年11月27日,柏林法院判處前民主德國邊防軍人有期徒刑15個月監外執行,因爲他在1986年11月24日開槍打死企圖翻越柏林牆的年僅25歲的舒爾茨。

1997年2月27日,萊比錫法院判處一名前「民主德國」女法官三年徒刑,不得假釋,不得上訴,因她在12宗案例中曾剝奪15名公民的自由。

在上述案例中,辯護律師的辯詞與小潘如出一轍:他們「只是個命令的服從者」。對此,龍應臺說:「你是有選擇的!」

對於選擇,小潘也說了:「我們也要生活啊!」

難道不當警察你就不能生活了?!(這裏也順便提到CCTV甚至所有公務員,道理是一樣的。)這個社會有那麼多職業可以選擇,而如果你選擇了與國家機器的某個零件作爲你的職業,你就在道義上必須承擔這個國家機器一切作爲所帶來的責任。再比如,民主德國之前的第三帝國,也有一些「有豪情!」「有情感!」「也勇敢!」的人,甚至個人道德情操很高的人,但他們也都把自己與走向末日的戰車捆在了一起!

你的這個請求很誠懇:「各行各業中都有害羣之馬,請不要因爲一些行爲極端的警察而把整個警界看壞。請大家尊敬警察!至少尊敬那些沒有犯錯誤的警察!」但你想過沒有:

你自己說了:「人警察察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份」。如果這個國家機器已經造成「貧富差距太大,人們仇官仇富心理嚴重」,同時「處置不力」。這時,即便某個警察沒有「行爲極端」、「沒有犯錯誤」,但畢竟警察整體是在維護這個國家機器。你要大家在「仇官仇富心理嚴重」下,在「ZF處置不力」下,面對前來與民衆對峙的警察隊伍,並對其中某個沒有「行爲極端」、「沒有犯錯誤」的某個人表示尊敬?換了你,能做到嗎?要知道:你個人再怎樣,你也是這架戰車的一個零件。你自己不也說了「你就是這個ZF的縮影」嗎?而這輛戰車走向哪裏,那就要你自己來判斷了。

至於你對「異類人士」的看法,對「穩定」「和諧」的看法,就不在這裏展開了,說多了也許本文就傳不到你手裏了。

最後,希望看到此文的人代爲傳播,更希望能傳到小潘那裏。希望小潘看後能在原有對警察「責任心」的基礎上,加多一些思考。本文絕不是想淹死你的「口水」,希望是一劑苦口的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