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的想法,奥巴马推动经济发展的计划,既利国又利民,而且贵为总统的奥巴马也没有理由不得到所涉及城市的州政府的大力支持:这可是讨好上级的绝佳机会。可是,偏偏有几个州长却斩钉截铁地对奥巴马的计划说 “不”。
除了俄亥俄州和威斯康星州州长以无力负担否决了其民主党前任已经通过的高铁计划外,2月16日,佛罗里达州州长里克‧斯科特也以州政府难以承担高铁项目潜在的超支或补贴资金为由,拒绝了在佛州奥兰多市和坦帕市之间修建全美首条高速铁路。他表示:“我们的纳税人承担不起超支建设这样的风险。”
对于州长们的拒绝,奥巴马只能无可奈何地表示:“这是一个令人遗憾的决定。”同时,联邦政府也只好收回了对佛罗里达州投资24亿美元修建高铁的计划。
对于这一结果,很多中国人一定会说,州长们太不给奥巴马面子了,看来他们的州长算是当到头了。可是,迄今为止,这些州长们依旧当的好好的,也不见奥巴马有任何的下文。其实,原因就在于州长们只需对本州的选民们负责,根本不必看总统的脸色。
在此,不能不提及美国的政治体制。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共有50个州,各州都有比较大的政治权力。根据联邦宪法,各州必须实行共和政体。各州也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州宪法是州的根本法,是州政府权力的直接来源。州长是州的最高行政首脑,由公民普选产生,任期一般4年,少数州2年。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性政府(联邦政府)的权力包括明确规定的权力、默示的权力和特殊类别固有的权力。其中明示权力包括:铸币、规定度量衡、制订统一的归化法律、处理对外关系、组建并维持军事力量、接纳新州、设立邮局和宣战、管理各州之间商业的权力等。
而全国性政府和州政府共有的权力则是:征税、借款、制订和实施法律、建立法院、提供大众福利、准许建立银行和公司等。州政府独自享有的权力则为:管理州内商业、进行选举、维护公共安全和道德、建立地方政府、批准联邦宪法修正案、建立州民兵等。
正是由于美国州长的选举方式和所拥有的权力,才使得州长们将本州选民们的利益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可以说,州政府制定的政策,是最与选民利益切身相关的。是以,有时,为了本州选民的利益,州长们还宁可得罪上级。也就是说,只要选民们满意,这个州长就是个好州长。
有了这样体制的保障,美国州长们自然就少了对“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的信奉,他们的眼中惟选民的利益为上:能给选民带来好处的尽力争取,若给选民增加负担,则一概否决。诚如佛州州长拒绝高铁计划时的背后隐意:我们不要给纳税人添加负担。
当中国耗资巨大的高铁项目一个接一个上马时,当建成后的高铁一个接一个亏损时,我不知道中国纳税人被转嫁了多少负担,反正中国人交的税如何被花掉永远是本糊涂账。而修建高铁的那些城市的省长、市长们又有哪一个不对修建高铁趋之若鹜呢?不过,最得意高铁项目的铁道部部长、副部长的相继落马,似乎也透露出这里面的猫腻的确不少。
由此可见,建不建高铁这件事,折射出的正是两种制度的差别。一个民主体制下敢于对总统说“不”的州长,是因为他内心的真正老板正是选民;而中国那些说着“为人民谋幸福”的官员,又有几个真正把百姓放在眼中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