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含縣處級副職)的官員定期報告收入、房產、投資以及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十四大類情況。

這是政府應對由於中共各級官員貪污腐敗造成的日益激化的社會矛盾,平息民衆的對官員貪腐的不滿和憤恨所採取的措施之一。但是雖然規定羅列了一大堆官員需報告的事項及內容,但其中卻有兩個關鍵點並未提及,一是向誰報告;二是接受報告的主體是否是獨立的監管機構。無報告對象,無人監督,缺少了這兩個關鍵點,這個新規定實質上已經失去了真正實施操作的意義。

其次,假使申報了,但申報後公開嗎?怎樣公開?公開比申報更重要,申報結果不公開,民衆無法得知結果和真相,那麼這一切只不過是「逗你玩」。

再者,假設此規定可以有效實施,規定也只限縣副處級以上官員,但中共副處級以上的官員只佔全體官員的約20%左右,還有80%的下級官員無法受到約束,隨便舉出一例就可知道低級中共官員的貪腐程度:已被查處的廣州市江高鎮原黨委書記劉煉華擔任廣州市白雲區神山鎮黨委書記、江高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負責鎮全面工作的職務之便涉嫌受賄人民幣140多萬元、港幣20多萬元,並有1200多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小小的一個鎮級幹部,就貪污超千萬。

去年,中國《上海證券報》《時代週報》、《人民政協報》、《青年時報》4家報紙因報導了關於中國財富高度集中於少數富人及高幹子弟的消息,被國家新聞出版部門認定是「虛假」 新聞,責成報社對相關責任人作出理,因爲它透露了「中國0.4%的最富裕的人掌握了70%的財富」的「國家機密」。中國的經濟命脈和大部份財富都掌握在太子黨和高官手中,而其卻是以公開「合法」的形式出現,比如壟斷了電信行業,把其變成個人財產的江綿恆爲代表的一大批人。這些人的財富向誰報?怎樣報?誰來監管?

黨和政府明白,無數的事實證明,能夠「凝聚」廣大黨員幹部繼續跟黨走下去的唯一動力就是,現行體制所提供的可以使官員無所顧忌的撈錢,上行下效,當官的目的就是爲了貪污腐敗撈錢,同時,不貪污腐敗撈錢很難當官。

山西呂梁上水西村村支書王某上任不到一年,因貪污腐化,橫徵暴斂,打擊報復等原因引起村民集體抬棺上訪時,面對討要說法和公正的憤怒村民,他說:「我不貪污,當官幹啥」。

「我不貪污,當官幹啥!」 最牛村支書說出了中共官員的心裏話,同時也可以作爲黨官們對這個新出臺規定的回答。

黨和政府在此時此刻作出的這個規定,就像一個行將就木的病人發出的呻吟、夢話、瘋話和笑話。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