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是人禍,是悲劇。死難者的家屬痛哭,與大樓附近的工地圍牆上「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題標語形成極大的反差。(網絡圖片)

【人民報消息】11月15日,下午兩點,上海,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燒燬了該市膠州路一棟28層高的居民樓。事發後三小時,才有消防隊出現,用了四小時(有市民認爲是八小時,因爲,至晚上十點,大樓還有明火),才將火勢撲滅。救火行動之遲緩、救援工作之低效,爲世界各國所僅見!而上海,是中國最先進的城市!

高壓水槍僅能噴到10層樓高;消防雲梯到達太晚,無濟於事;警用直升機飛臨樓頂,卻因濃煙太大而飛走。而早在2007年,上海《東方早報》就曾報導:上海市政府耗資1,500萬,從瑞典購入最先進的高空滅火設備,「爲28層以下高樓火災的補救增加了一個重要手段」。市民質問:面對這次大火,爲什麼不動用那些「最先進的高空滅火設備」?

壓縮空氣泡沫車,是上海市常備的消防車,平時演練時,噴出的泡沫可達300米高,而膠州路的這棟教師公寓,高度僅85米。市民質疑:爲何不使用可噴射更高的壓縮空氣泡沫車?而派上僅能噴高二、三十米的高壓水槍?

就在本月9日,上海當局還在世博會主題館舉行消防演習,看上去「萬無一失」,但爲什麼,僅僅過了六天,面對膠州路大火,當局表現,竟然如此地束手無策?

死亡58人,失蹤40多人,受傷近百人,所謂「失蹤者」,基本上也就是死亡者。人禍!天大的人禍!不論火災前、火災中、火災後,都貫穿不折不扣的人禍。火災前,住戶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該樓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但未得到任何回應;火災中,救援遲緩,救援不力,救援低效;火災後,將住戶關進賓館、將傷患關在醫院,不得接觸外人,尤其不得接觸媒體。家破人亡而哭天搶地的受害者,危厄中,竟還變相淪爲共產黨的囚徒!

當局百般遮掩,仍然瞞不住大火背後的重重黑幕:承包該棟大樓改造工程的,是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公司。該公司先後兩次(2006年和2008年)被上海建交委列入「違規」、「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的企業名單。但,三年來,該公司生意絲毫不受影響,仍然從上海市靜安區政府「得標」60多項政府工程,顯示該公司與靜安區政府「關係不同尋常」。而這棟起火的教師公寓,當局並未公開招標,就直接發標給佳藝公司。獲取合同後,佳藝公司又層層轉包,最後,實際施工,落在一羣既無技術、更無證書的農民工身上。

無證電焊工不慎將火花撒落在腳手架上,便點燃了一場沖天大火。事發後,當局先後拘捕12人,多數都是那些無技術、無證書、僅以低工資被騙來的農民工。貪官何在?那些依靠發標賣標、層層吃水的貪官何在?

上海市長韓正承認,上海建築市場混亂,政府監管不力,「對火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深感內疚和自責」,既然如此,何不引咎辭職?

近期,在日本,該國司法部長僅僅因爲說了一句「工作太輕鬆」,遭到國會議員批評,旋即認錯辭職;在臺灣,體委會副主委陳顯宗,針對亞運會楊淑君被韓國裁判冤枉事件,說了「吞下去」三個字,遭到臺灣民衆炮轟,不得不謝罪辭職。日本和臺灣官員,僅僅因爲說錯一句話,就引咎辭職,這在中國看來,匪夷所思。因爲在中國,即便釀出重大人命慘劇,官員也不必辭職。這一對照,形象詮釋了民主國度與專制社會的根本區別。累累人禍,都源於那個黑暗沉沉的制度。

韓正等官員「承認有責任」、「深感內疚」,原來不是說給老百姓聽的,而是說給他們的老闆——北京「中央政府」聽的,那潛臺詞是:我已經認錯了,我已經表示內疚了,任你批評和責怪,但你不能撤我的職……

靜安區委書記在追悼現場失聲痛哭,原來也不是哭給死難者或死難者的親屬看,而是哭給他的頂頭上司——上海市長和市委書記看:都怪我啊,一不小心,壞了上海官場大事!我痛苦啊!我痛不欲生,但我不想去死,也不想你們撤我的職……

大火後,上海所有在建工地被下令停工兩小時,檢查或自查施工隊和施工人員有無合法資格。然而,誰不知道?在全上海,乃至全中國,每一個工地,每一個工程,每一個建設專案,都有貓膩,處處違規違法,都經不起檢查。不然,讓每一棟建築來一場大火,看看能燒穿多少腐敗黑幕?上海當局表演的「檢查和自查」,不過是臨時突擊,現場銷贓。民怨當頭時,暫時收斂。

中共各級政府,爲了保衛他們自己,培植大量武警、特警,裝備先進,手段齊全,行動果敢,能將任何危及政權的「不穩定」因素,「消滅於萌芽狀態」。舉凡「兩會」、大閱兵等政府項目,或如奧運會、世博會、亞運會等「政治工程」,都能做到密不透風、滴水不漏。而事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民居民宅,卻處處漏洞、處處危險。這個號稱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萬能」政府,何曾將任何危及普通大衆的「不穩定」因素,「消滅於萌芽狀態」?

上海大火,是人禍,是悲劇。這場悲劇,也是對中國人的又一回忠告:切莫等到——大火燒到自己頭上,大水淹了自家的門,毒奶粉戕害了自己的孩子,豆腐渣工程壓死了親生骨肉……這才要對這個腐敗政權說不,這才要對這個腐朽制度說不。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