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石寶寶」維權具有的獨特道義優勢
我之所以做出這一判斷,完全是基於近年來維權活動的目標與行動框架來考慮的。中國的維權運動有兩大特點,一是將行動限定在中國憲法框架內(儘管我認爲那《憲法》存在種種問題),二是遠離政治敏感問題,主要涉及民生。考慮到英美法律體系的完善就是通過案例法的積累所達成,我對中國近年的維權運動設定了一個觀察點,即此起彼伏、事由各異的維權能否與中國政府之間形成制度性回饋。因爲不管哪種形式的維權,如果勝利的結果僅限於部分改善了受害人的處境(如鄧玉嬌案件),卻未能引起立法、司法乃至某種制度的改變,這種量的積累所產生的影響不僅有限,也非常脆弱,一次政策上的倒退就可以讓這些積累化爲烏有。
與其他維權案例相比,趙連海陷身其中的結石寶寶案既涉及民衆的切身利益,也觸碰到政府政治責任的底線、加上國內輿論的一度積極介入與國際社會的高度關切,從各方面來說,它本身原應成爲最能夠產生制度性回饋的維權案例。
第一、奶粉之害的兒童在中國高達3000萬——這一數字是溫相在2010年3月27日下午與廣大網友線上交流時所言。後來這數位變得有點撲朔迷離:有說「結石寶寶」共300萬,又有說是30萬。但不管是哪一個資料,直接受害者都非常多。
第二、中國近20年來深受有毒食品之苦,餐桌安全早已讓中國人憂心忡忡。國人希望借查禁毒奶粉之勢,促成中國政府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也因此,「結石寶寶」維權的民意基礎前所未有地雄厚。
第三、在中國,食品安全問題與危險的政治禁忌無關,在現有政治框架內,中國國民也有充分的權利向政府提出保障生存安全的要求。理由是:1、中國政府在國際社會信誓旦旦地聲稱中國特色的人權是人民的生存權,生存權的第一要義當然是生命權,包括保證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與環境安全。2、國民向政府納稅,政府有責任爲國民提供各種公共服務。目前中國食品生產鏈上這種「我害人人,人人害我」的互害局面,表明政府沒能爲國民提供符合品質的公共服務,標誌着中國政府政治上的嚴重失敗。
二、支持者數量的「減法效應」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案件,最後趙連海卻從「指控罪犯的人」變成了「罪犯」。我一直在思考:是誰將趙連海送進了監獄?
政府行爲的日漸流氓化當然是其首要原因。曾有人與我爭辯過政府責任問題。面對自90年代中期以來就日益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我認爲最後一道屏障就是政府的監管責任,而政府恰好放棄了監管責任。對方認爲我將政府想像得太壞,因爲在食品安全與生態環境上,政府官員沒辦法將自己與老百姓區隔開來。但事實表明,在中國信用體系全面崩解的今天,政府部門不是想方設法從源頭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而是在放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的同時,用特供的方法爲自己這個特權羣體築就了一道食品安全屏障。這樣一個視民衆生命安全如無物的政府,也因此在國際社會流氓招數迭出,聯合國資深人權活動家菲麗絲•蓋爾(FeliceGaer)曾談到過中國政府的各色代表用恐嚇、威脅、利誘等各種手段對付批評中國人權狀態的外交官及NGO代表。
但我還想說說中國國民那根深蒂固的搭便車心態,因爲在今後中國公民爭取權利的道路上,這個問題必然會反覆出現,一次次地拷問國人。
三鹿毒奶粉事件黑幕剛揭開時,在國內外輿論的壓力之下,喪失廠商倫理的企業與放棄監管責任的政府最初居於守勢。但在國家賠償方案出來後,趙連海背後的支持者從若干萬變成了小於50人。這一點在「《107調查》專訪『結石寶寶』之父趙連海」中約略提到。
當趙連海建立「結石寶寶之家」網站之時,正是三鹿奶粉受害者求告無門之日。這時,網站每天的流覽量都達到四位元數位,幾千名家長先後以電話或郵件的方式與趙連海聯繫,與他分享資訊,QQ羣上也熱鬧非凡。這時趙連海成功地聯合了許多三聚氰胺受害兒童的家長並吸引了社會注意力。主流媒體開始關注並報導「結石寶寶之家」,「公盟」等NGO也向家長們提供各種援助。儘管趙連海的網站數次被關閉、遮罩,他並不斷地受到警察與有關部門的騷擾,但正是這種外界的支持使趙獲得了力量,讓他感覺到自己有如希臘神話的安泰,從大地母親那裏獲得了力量。
但到了2008年底媒體透露國家賠償方案——「結石寶寶」死亡案例每例賠償20萬元,重症病例每例3萬元,普通病例每例2000元——之後,不少受害兒童家長對趙連海的態度發生急轉直下的變化。《107調查》描述了趙連海內心的苦澀:「有的家長接受了賠償方案,不再熱心和趙連海聯繫,甚至從此銷聲匿跡。更多的家長雖然不滿賠償方案,但也不願意再站出來和趙連海並肩戰鬥」,趙說,「許多家長就這麼冷眼旁觀着,等着我們幾個去抗議去維權。假如鬧得有些成果了,他們也可以一起分享,假如沒成果反倒被打壓了,他們也不必冒險。」
事件初起時3000萬毒奶粉受害者——300萬(或30萬)結石寶寶就此只剩下一個孤軍奮戰的趙連海與極少的支持者。趙連海大概不知道制度經濟學中有個「搭便車」的概念,不知道他所遭遇到的事情其實只是人類歷史上演出過成千上萬次的現象。趙連海太弱小,他以及支持他的少數NGO與律師根本無法撼動那根粗大的利益鏈條。
但趙連海的弱小並非他個人的問題。在極權社會當中,相對於政權,每一個生命個體都是弱小者。因爲極權社會最大的特點就是將人變成一顆顆相互分離的原子,強權政府直接面對極爲弱小的個人,具有將個人碎爲齏粉的能力。要想結束這種局面,只有民間涵育出自組織能力,有相同利益訴求的人結成同盟,這種以政府爲對手的談判才有了一點勝利的可能。
三、沉默與從惡:巨人也需要立足之地
我承認人類社會都有這種「搭便車」心態,但也想指出一個事實,這種現象在今天的中國尤其嚴重。解讀歷史富有穿透力的吳思曾寫過一篇《出售英雄》,詳細敘述了清代浙江寧波領頭抗稅的兩位悲劇英雄周祥千與張潮青的故事。在百姓們抗稅需要領袖之時,大家都很尊敬這兩位挺身而出爲民請命的英雄。待事件平息,百姓們想過正常生活之時,昔日英雄就成了「多餘的禍害」。在官府分化的權謀及壓力之下,百姓們用沉默加以配合,終使兩位英雄「伏誅」。考慮到「天下已定,英雄當誅」並非只是歷史陳跡,吳思富有深意地將文章的副標題命之爲「獻給未來的英雄們」。從這一角度觀之,當初安徽小崗村村民祕密搞家庭承包時,曾約定參與者按手印承諾假如出事後有人坐牢,其餘的村民要負責撫卹坐牢者家屬,這種「約定」其實出自中國農民最樸素的生存常識,因爲他們太了解這塊土地上的人,包括自己。
鑑於成千上萬結石寶寶家長自動消失,也鑑於數不清的人很清醒地參與到體制這架機器中製造罪惡,我建議大家都去讀讀《柏林牆倒塌前——他還有別的選擇》。這一故事梗概如下:1992年2月,統一後的柏林法庭將對舉世矚目的柏林圍牆守衛案開庭宣判。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當年守衛柏林牆的衛兵,其中一位叫英格•亨裏奇。兩年前的一個冬夜裏,他槍殺了一位欲翻越柏林牆的青年克利斯。當時他絕沒想到,他的職務行爲會使自己最終站在法庭上因爲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辯護律師聲稱,這些士兵是執行命令的人,他們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因爲類似的辯護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時已有先例。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這樣對被告解釋他的判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爲準則。你可以將槍口抬高或者放低,你的上級無法因你射擊不準確而處分你。
我寫完這篇文章時,正好讀到BBC記者採訪緬甸反對派領袖昂山素姬的一篇報導。記者問昂山素姬如何設想自己今後所能發揮的作用,昂山素姬非常實在地回答說:「我已經向民衆講清楚,我們必須一起努力。我一個人不可能達成他們的願望。我只是爲民主工作的一分子,或許比較有名,但僅僅是一個民主工作者而已。」
中國人確實希望出現能夠承託時代使命的巨人。但我想,無論是什麼巨人,都必須立於堅實的土地之上。趙連海冤案讓我們再次反思:中國這塊土地現在能夠承托起它所需要的時代巨人嗎?
《中國人權雙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