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近期中共爲迎接「十一」,瘋狂封鎖網絡,一位曾在北京某網絡公司任職的王先生,日前接受了大紀元採訪,以自己作爲「網管」時的親身經歷,披露中共網絡監控時曾採取的手段。

大紀元記者夏雨薇採訪報導,中共從9月初開始的新一輪網絡封鎖,讓曾經幫助過無數大陸民衆了解真相而備受歡迎的「無界瀏覽」、「自由門」等產品及服務,都受到嚴重影響。9月21日,動態網推出新測試版,爲渴望了解真相的網民帶來曙光。

王先生說,近日的網絡封鎖,得到大陸網絡公司的配合,比如,一家網絡公司發佈通知明確要求用戶「徹查包含非法信息的BBS論壇」,並說「即日起,凡是網監處覈查到包含有非法信息的BBS論壇,一經發現屬實,將立即關閉,2009年10月1日之前不予開放。」

王先生分析說,由於「電信」、「網通」等中國國內大的電信公司IP充裕,在用戶上網時,基本是都會得到一個公網的IP地址,而且相對固定。而他任職的公司,公網IP地址不足,所以採用一個公網IP地址對應多個私網地址的方式(即IP NAT)。

「當時是在2003年,相對現在,破網軟件流傳不是很廣,網監處基本採取主動進攻的方式,就是發現哪個IP地址在訪問所謂『敏感網站』,它首先是封閉該用戶地址,使其無法上網,過2、3天再解開;然後記錄此IP地址,通知相關ISP幫助查找用此IP地址的用戶信息。監控該用戶上網行爲,以決定是否有必要進一步行動,包括電話監聽、訊問、拘捕等。」

王先生表示,在當時,相對而言,工作量不大。現在破網軟件廣泛流傳,再用老辦法,人手不夠,也不管用了,「所以它現在,我猜測,應該是有專人記錄海外代理網站的IP地址,比如雖然動態網的IP地址不斷變換,但總要公佈到網上的,然後他有針對性地封閉國外網絡的地址,阻止大陸用戶了解真實信息,尤其60大慶臨近,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幌子下,它就更加變本加厲。」

北京安全局指定安裝監控設備

2000年,社區寬帶網逐漸在北京普及,王先生被應聘到北京某中港合資集團下屬的寬帶網絡有限公司任工程師,一年後,擔任網絡支持部經理。

王先生表示,從那時開始,時常會接到轉發來的中共信息產業部或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關於網絡安全信息發佈方面的相關規定,王先生說:「當時也就是隨意一看,並未留心。」

2003年初春的一天,集團公司通知王先生到保衛部開會,見到來自市安全局的2男1女,當時他們用國家利益、敵對勢力等含混不清的話,希望得到幫助——在王先生所管理的小區安放一個設備,做試驗。

王先生說:「我一下覺得很恐怖,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我當時沒有敢拒絕,以我個人之力如何面對一個國家機器。我很不情願的答應了。」「當時我感覺非常無助,回到辦公室,我不敢和其他任何人談這個事,就像心中壓了一塊大石頭,一直壓到我出國。」

「過了幾天,他們帶了技術人員來找我,在我公司的一個社區(紫竹花園)的網絡機房安裝了他們的設備。所有經過社區中心交換機的信息,按照他們的要求都要複製轉發到他們的設備上,那是一個黑盒子上了鎖。小區一旦發生設備故障,或停電之類的情況,社區運營部的人都會接到他們的電話詢問發生了什麼事。當時隱隱的感覺到那是針對法輪功而作的網絡監視。」

王先生說,雖然和他們的技術人員只接觸過一二次,但是讓他了解到,這些人很年青,剛從學校畢業就被公安局通過公開招聘公務員的方式,招聘進去。然後集中學習,(也就是洗腦),再利用他們的專長,從事網絡監聽、控制方面的事。

當局要求提供用戶IP地址

王先生說:「在此之後,他們想拉攏我,一次特意請我到東單一個沒有門牌的大院,『品嚐中南海御廚的手藝』,當時他們的上級主管參加,席間他們告訴我,他們的朋友各個行業都有,如果和他們搞好關係,對我是非常有利的,他們也不會虧待我。飯後還送我一枝金筆,我堅決不要,最後一個女的把我送回來時,再次把筆給我,說,如果你不收,我們局長會不高興的。既然這樣,我就只好收下。」

「再就是當時2003年春天,非典流行,那時官方還在『闢謠』,而民間小道消息不斷。北京安全局的一個人不時給我打電話,『關心』我,最近上街要小心,有點不太平,你要自己注意。最後他說,你看現在社會上有什麼反映?我說挺好的,沒聽到什麼。幾次後看我這裏問不到什麼,也就不再理我了。」

後來,王先生不時會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的電話,讓他查查某個IP地址是誰在用。當時根據互聯網的管理規定,要求每個用戶的IP地址是固定的,而且要求保留用戶的上網記錄3個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五條 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上網用戶的上網時間、用戶賬號、互聯網地址或者域名、主叫電話號碼等信息,記錄備份應當保存60日,並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王先生說:「我每每都以公司技術尚不過關未由,拖延或含混過關。另外公司和公安局網監處還有一定的關係。所以也就相安無事。同期我在網絡上看到網民的貼子,是外地的,說,一日正在網上瀏覽,忽然接到網監處的電話,問其在看什麼網站,並警告他在網上的行爲。這樣的例子看到過2例。結合我在工作中的經歷,說明網絡監聽和監控是遍佈中國的。其實中共從來沒有放鬆過對民衆言論的監視、控制。」

王先生還披露,有一些公司爲了經濟利益不惜主動出賣良知。例如,在非典正盛之時,公司讓我參加了一個工作會議,希望能夠提供技術支持,與會者來自三個方面,本公司、集團公司高層顧問(身分神祕)以及臺灣某網絡公司。議題是臺灣這家公司正在按照中共網絡監察的要求研發一種設備,可以使網絡監管部門很容易就知道這個用戶正在做什麼。

「因爲他們都覺得如果研製成功,就能拿到網監部門的訂單,能夠推廣至全國,包括我所在的公司、集團都會發財。」 

附:北京新網互聯科技有限公司最新通知

關於徹查包含非法信息的BBS論壇的通知

尊敬的新網互聯用戶:

您好!

根據國務院令(第292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工信部第三號令《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電子公告服務,是指在互聯網上以電子佈告牌、電子白板、電子論壇、網絡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爲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佈條件的行爲。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擬開辦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或者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未經專項批准或者專項備案手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開展電子公告服務。

另外,關於BBS論壇中不能包含非法信息的要求如下:

任何人不得在電子公告服務系統中發佈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一旦違反以上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發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通知企業登記機關;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備案機關責令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網站。

接上級部門指示,新網互聯將於2009年10月1日之前徹查包含非法信息的BBS論壇。即日起,凡是網監處覈查到包含有非法信息的BBS論壇,一經發現屬實,將立即關閉,2009年10月1日之前不予開放。

想要重新開通論壇的用戶,請您在10月1日以後,向工信部提交專項申請或專項備案,條件符合後,方可重新開通BBS論壇。

工信部備案網站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miibeian.gov.cn/

如有疑問,請您諮詢新網互聯各地分支機構。

新網互聯衷心感謝您長久以來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與配合!

北京新網互聯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