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以第一人稱說,1984年的夏天去河裏游泳,還沒下水,發現一個年輕女子在水裏掙扎,他沒有下水救人,卻跑了200米尋到那女子留在岸上的物品,並打開書包翻看東西。結果那個女子因沒有及時施救而死。
作者說「公安局的老公安告訴我,經對死者的工作單位和檔案查詢,死者是胡喬木的女兒。」後來,一個人不相信這個故事,託海淀區公安分局的人去「查了檔案,得知確實有一位溺水而亡的女孩,時間地點都與我說的一致。那位女孩的老爹確實叫胡喬木,三個字一字不差」。「但他說這個胡喬木不是中央政治局委員那個胡喬木。北京同名同姓的胡喬木還真有那麼一個」。
毛澤東祕書、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喬木生於1912年6月。1984年他已經72歲了,死的那個年輕女子是另一個同名同姓也住北京的「胡喬木」的獨生女兒。
這個故事非常蹊蹺。其一,作者當時並不知道落水的是誰,但卻見死不救,而且人家在水中掙扎時,自己卻跑去翻人家放在岸上的包。如果此故事屬實,等於是承認自己畜生不如。其二,據作者自己說,身份查清了,淹死的不是政治局委員胡喬木的女兒,他還反覆對人說自己對胡女見死不救,這個說法如果也屬實,那麼就更奇怪了,作者與胡喬木無緣無仇,爲什麼要這麼幹呢?更離奇的是,作者舉例說別人聽說淹死的是政治局委員胡喬木的女兒都非常高興,胡喬木又不是江青,網上也沒有流傳過他的什麼糗事,故事中做這些鋪墊是什麼目地呢?作者無非是想說仇恨胡喬木是有民意基礎的。
看看《我酒後把胡喬木的女兒給淹死了》這個故事是什麼時候發表的,就明白了。這個故事是在萬里談話《執政黨要建立基本的政治倫理》在網絡上發表一週後,在2009年8月8日出來的。
萬里談話通篇以胡喬木提到的「政治倫理」爲話題引伸談到中共的非法執政、野蠻宣傳等。看來這個樂於寫色情故事的作者突然爆出自己1984年夏天見死不救的缺德事,是有特殊目地和特殊授命的。
萬里在談話中說:「記得七十年代末的時候,喬木同志有一次黨內講話時提到了政治倫理這個詞,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個詞。有一次開會休息的時候,我專門向他請教,他說他經歷了黨內太多的風風雨雨,政治倫理問題真是一言難盡。可惜他後來再也沒有談過這個問題。」「又是三十年了,還是沒有人再提。我是做具體工作的,沒有那麼高的理論水平,可腦袋裏一個疑問轉了三十年了:我們共產黨人就那麼不堪談政治倫理嗎?」
萬里還說:「看來,要一下子找回政治倫理也難。你屬下幾千萬黨員,你治下十幾億國民,五十多年了,連個莊重的致敬儀式都沒有,是不是應該有個莊重的道歉呢。誰沒有做應該做的事情,誰做錯了事情,誰就要站出來擔責任的。這是起碼的倫理。我們黨有不少人總是習慣誇耀說現在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同時,卻對過去爲什麼不做正確的事情連個起碼的交代都沒有。人們常說浪子回頭金不換,這金不換要有前提,就是要有反思,要有承擔責任。」
江澤民聽了這話,受的了嗎?
那荒誕故事看似東拉西扯,但最後罵的是死於1992年12月10日的「中共中央一枝筆」胡喬木。作者說,胡喬木寫過一篇文章《人道是有階級性的》,「沒有胡喬木的人道謬論,鄧小平下令用坦克鎮壓平民是要發抖的,或許不敢那麼做」。
江系急於打擊萬里,都到了把六四屠城歸罪於胡喬木的一篇文章的地步,可見確確實實被萬里的談話打到了「七寸」。△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