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的兩篇報導可說是自相矛盾。在拘留黃德智的報導中,新華社承認了黃德智「強迫要求女服務員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絕後又對該女服務員實施拉扯推搡、言詞侮辱等不法侵害」。要求異性「陪其洗浴」本身已構成買春行爲,而鄧玉嬌不從後的「拉扯推搡、言詞侮辱」(實際情況遠非這麼輕描淡寫)已足以讓鄧玉嬌恐懼於其強姦企圖,更何況還有鄧貴大上下其手,鄧中佳環伺在側。僅僅從新華社報導的描述本身,我們已可推論出鄧玉嬌是「正當防衛」,而非「防衛過當」。
我在5月28日發表的《對鄧玉嬌案件走向的沙盤推演》(以下簡稱《推》)一文中推測「中共高層應該發生了分裂,一派主張『撫』、一派主張『剿』」,從新華社兩篇文章來看,拘留黃德智是「安撫」一方的意見,而定鄧玉嬌「防衛過當」則無疑是「圍剿」一方的意見,這個結果或許是兩派力量妥協的結果,也反映出中共在 「撫」、「剿」之間首鼠兩端。
《推》文中寫道「事情的發展仍充滿變數。『甕安事件』的處理模式也許是中共的一個選項。」即中共沿用在貴州甕安的處理方法,一方面極力彈壓民衆,另一方面拋出地方官來爲制度的罪惡頂缸。新華社的兩篇報導印證了我的看法。
除了提到「甕安模式」外,《推》文預計「中共採取強硬鎮壓的模式可能性相對更大」。但中共對鄧玉嬌的起訴從「涉嫌故意殺人」到「防衛過當」,從逮捕關押到監視居住,是否說明中共已經在強大民意的壓力下放棄了強硬鎮壓的可能呢?非也。中共在封鎖QQ羣,刪除有關鄧玉嬌的討論,在野三關停水停電,禁止船隻停靠巴東,甚至調動部隊等行動,都是在測試民衆的反抗決心,而在「六四」前夕,中共突然讓一步,無非就是爲了緩解壓力。如果民衆堅持抗爭下去,中共隨時可能採取強硬手段。中共正在緊張地觀察民間的態度。
另外需要指出:無論中共內部「撫」與「剿」兩派意見看起來多麼相互矛盾,但其初衷是一致的,只不過是在維護中共統治的前提下,選擇胡蘿蔔還是大棒作爲工具而已。而對於爲什麼中共官員十個有九個是鄧貴大式的官員,中共是決不會做制度性反思和改變的。
《推》文提到「中共也許會脅迫或利誘鄧玉嬌的家人,包括鄧玉嬌本人認罪」,我認爲這仍將是中共最近工作的重點。
以「防衛過當」的名義起訴鄧玉嬌,其結果仍然存在着「從輕處罰」、「免予處罰」和「無罪釋放」這三種可能。從中共強行更換律師來看,其可能性依次遞減。但如果中共最後選擇「無罪釋放」或「免予處罰」,則說明中共對鎮壓的有效性也心存疑慮,更反映出中共執行信心的極度缺失。
無論怎樣,鄧玉嬌未來的安危都值得關注。如鄧貴大的同事對《新京報》女記者孔璞所說:「這女人(指鄧玉嬌)不判死刑,老子們也要整死她。你們(女記者)再來鬧,也整死你們。」而黃德智因其政法系統的關係(有傳言說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副處長黃德新是黃德智的哥哥),即使其入獄後,也可能會像周正毅第一次坐牢時那樣在獄中享樂。
作爲民衆來說,一方面要繼續關注鄧玉嬌案件的進展,另一方面是絕不被中共的手段所迷惑。如果中共真的判鄧玉嬌無罪,也絕不意味着中共在妥協,而是虛弱到了極點。屆時,民衆應該施加更大壓力去根除造成鄧玉嬌案件的制度根源,至少要讓民間輿論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表達,庶幾可對淫官形成震懾。
中共貪腐淫亂的官僚們,目前也一定要認清形勢。中共已無力對這些官僚加以保護,而隨時準備拿他們的腦袋去平息民衆的怒火,只爲了延續中央黨棍們自己貪腐淫亂的時間。
如果不根除造成鄧玉嬌案件的制度根源,類似鄧玉嬌的案件就還會發生。「傳九評」可以讓民衆清楚地看懂中共危如累卵的局勢和各種虛僞伎倆;「促三退」則可和平解體中共,重建社會的正義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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